施政報告今年提出輸入外籍家居照顧員以照顧長者,其工資較一般外傭高出一至兩成。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強調,有關安排不會對現行外傭制度構成影響。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立法會大會上,選委界議員李浩然指出,有僱主擔心原有外傭會藉此要求加薪。孫玉菡回應時解釋,現有外傭日後若希望參與外籍家居照顧員計劃,先要完約並返回原居地,並在原居地接受最少150至200小時培訓,之後須完成考試。他續指,即使考試合格,亦不保證可擔任外籍家居照顧員,原因在於當局每年只計劃試行輸入數百人,僱主亦未必會聘用,故代價相當大。他形容這是特區政府刻意設計,以確保試行計劃時做好質素保證,不會影響現有外傭市場。
巴士的報記者攝
民建聯議員植潔鈴建議,可在外籍家居照顧員計劃中引入在港試用期或退換機制,作為日後檢討整體合約實踐的參考。孫玉菡表示,試用期屬於雙向安排,若僱主在試用期內終止合約而毋須支付代通知金,外傭同樣可隨時離職,屆時或會帶來不想見到的後果。
進出口界議員鍾奇峰則提到,有意見反映現行標準僱傭合約及配套政策缺乏彈性,令外傭僱主面對不少問題,並關注政府會否研究在外傭合約中引入法定試用期。孫玉菡回應稱,在現行安排下,僱主有需要時已可根據《僱傭條例》及標準合約條款終止僱傭合約,因此政府認為毋須在標準合約額外引入規定試用期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