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大埔火災 | 甯漢豪: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 加強樓宇維修法定規管

政事

大埔火災 | 甯漢豪: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 加強樓宇維修法定規管
政事

政事

大埔火災 | 甯漢豪: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 加強樓宇維修法定規管

2026年10月29日 16:57 最後更新:19:54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宏福苑火災報告記者會上表示,政府計劃於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築物條例》的最新立法建議,針對大型樓宇維修、整體建築工程、專業人士及承建商加強法定規管。

宏福苑火災報告星期四公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火災報告星期四公布。巴士的報記者攝

甯漢豪指出,新建議會將大型樓宇維修獨立成為新的工程類別,以便加強法定監管並提高違規罰則。同時,所有強制驗樓計劃下的驗樓報告必須獲屋宇署接納,方可成為維修工程的基礎。在施工安排上,工程由目前只需向屋宇署報備,提升至需要事先取得屋宇署許可才可開工,即專業人士須在施工前提交圖則、監工計劃書等文件;一旦違規,罰則會遠高於目前所屬的小型工程。

修例亦會清晰界定權責,提升專業獨立性。具體做法是分拆驗樓及驗樓之後工程的策劃與監工職能,同一維修項目必須由不同專業人士負責,以切斷中間的利益鏈。此外,條例會強化建築及消防安全標準,並賦權屋宇署在發現違規時可直接提控,毋須再就違規有否構成影響等問題爭辯,從而提升檢控成效。

在懲處制度方面,修例會收緊對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的規管,嚴格執行註冊除名機制。凡干犯《防止賄賂條例》或《競爭條例》等,相關專業人士或承建商會即時除名,毋須經紀律聆訊;同時大幅提升紀律處分罰則,提速提效處理紀律聆訊個案。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屋宇署方面,將於明年第一季起啟動架構重組,設立兩個「署」,分別分管新建樓宇和現存樓宇。屋宇署會採用區長制,將目前全港6個組別改為10個組,全面負責區內驗樓各類型的執管工作。區長作為召集人會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與房屋局、勞工處及消防處等定期召開會議,就當區強制驗樓及有關的樓宇維修項目加強溝通。屋宇署內亦會設專責審計監測組,負責內部審核部門工作等,直接向署長匯報。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宏福苑火災報告記者會上表示,政府將於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築物條例》的最新立法建議,加強對大型樓宇維修、整體建築工程、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的法定規管。業界普遍認同改革方向,認為有助加強工程監管,但提醒罰則要維持合理水平,預審承建商名單的設置亦要避免圍標風險。

甯漢豪宣布,將於2027年第一季起啟動屋宇署架構重組,關鍵舉措是在屋宇署內部設立「專責審計監察組」,負責內部審核部門工作,直接向署長匯報。政府同時提出修例建議,包括將大型樓宇維修獨立成為新的工程類別、提高違規罰則、要求所有強制驗樓計劃下的驗樓報告必須獲屋宇署接納才可成為維修工程的基礎,以及將大型維修由目前「只需報備」提升至須事先獲屋宇署許可方可開工。

立法會議員卜國明

立法會議員卜國明

立法會議員卜國明認為,修例屬重要的下游監管改革。他指過往不少大維修工程沿用小型工程規範,「即沒有地盤監工,沒有工程管理這些,什麼都沒有」,監督力度不足;新規把大型樓宇維修歸類為全新工程類別,確保工程在有管理、監工、質量安全下有序進行。他並建議,政府除了增設高層職位,亦要充實前線人員編制,提供足夠人手落實改革。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週四(29日)公布,政府提出立法禁止和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週四(29日)公布,政府提出立法禁止和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

建造商會會長廖聖鵬整體認同改革大方向,認為按大型工程標準處理是今次修例的核心突破。他提醒,在提高監管門檻之餘,罰則要維持合理水平,避免打擊新人入行,透過平衡機制既保障工程質素,亦保留市場合理競爭空間。

甯漢豪表示,政府正籌備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年底前開始運作,明年1月起推出服務,其中包括免費提供「預審名單」。廖聖鵬透露,政府在制訂細節階段有諮詢建造商會意見。他指,預審名單門檻過嚴會造成入圍企業太少,引致變相圍標;過寬則失去篩選意義,必須取得平衡。現時入圍企業數目雖不算多,但足以給予市民選擇空間。

建造商會會長廖聖鵬。

建造商會會長廖聖鵬。

廖聖鵬認為,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協助小業主及立案法團處理大廈維修安排,「是一件很正面的事」。他指過往不少大廈維修金額龐大,「小型維修不需要很嚴格的監管,但如果1,000個小型維修加起來,其實是很大型;就像同一時間這個屋苑有一千或兩千個幾十萬元的外牆維修,沒有足夠的要求和監管很容易出事。」今次修例提升大型維修的要求及監管水平,對行業發展有利。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週四(29日)公布,政府提出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週四(29日)公布,政府提出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

他分析,過往法例沒有明確規限,加上小業主並非專業人士,普遍希望降低維修開支、「價低者得」,令不少大維修由小型公司承接,但小型公司資源及人手可能不足,工程質量未必有保證;若最後發現不夠錢,更會提出大量不合理額外索償,「開頭可能簽的1,000萬合約,最後埋單可能要給3,000萬,所以寧願一開頭就給2,000萬報價,總好過最後要給多。」

提升監管方面,大型維修將由「只需報備」提升至須事先獲屋宇署許可方可開工;維修過程中強制分拆驗樓與監工職能以防衝突;並大幅調高罰則,例如使用欠妥物料最高判監3年及罰款300萬元,危險施工最高判監5年及罰款1,000萬元,涉貪或圍標的專業人士將即時除名。

廖聖鵬對罰則加強表達憂慮,指業內絕大部分承建商奉公守法,只有極少數害群之馬違規。倘若無心之失都要面對過於嚴苛、不成比例的處罰,會打擊年輕人入行意願,增加挽留人員難度,希望政府訂立罰則時把握好尺度。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