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位者壟斷權力和資源,有能力按一黨或一人的意願推行屬意的政策,但是,真正易做的永遠都是在野政黨。在野的政客美其名是監察政府的反對派,實則上就是千方百計阻撓在位者施政,透過輿論戰削弱對手的聲望,然後把握時機取而代之。
除非相關政策或方案是得到足夠民意支持,否則在位者往往需要出盡九牛二虎之力才可鼓動民眾和議會支持,繼而推動通過政策。在推銷政策的過程中,少不免受到媒體和在野人士的挑戰,令在位者滿身傷痕,輕則不能全身而退使民望下滑,重則方案被否決而被逼下台。
相反,在野人士大喊反對的口號是輕而易舉之事,畢竟,世上沒有完美的政策,總有缺點流弊可以被無限放大。只要反對派刻意挑骨頭,繼而站在道德高地猛烈抨擊,任何政策和決定便會引起爭議,使在位者陷於被動。反對行為本身對在野人士而言是接近不用成本,卻有巨大的潛在政治利益。在衡量得失後,在野人士自然有著凡事反對的「天性」。
以台灣為例,馬英九執政期間,民進黨連結民間團體反對核能發電,不斷散播核災難的潛在風險和影響。可是,到了蔡英文上台,民進黨即時改變立場,以降低電費為由重啟核電站。這個例子說明,在野黨提出反對並不一定代表該政黨在某一議題上的真實看法,反對只是基於在野的天性,易地而處後同樣會做上任在位者會做的事。
當反對的天性超過理性的約束,就會成為極端反對派,即是純粹出於政治計算,而不顧現實情況和社會利益的反對。這種情況,對社會而言是極為危險的,因為不分錯對的盲目反對,只會妨礙有益民生的政策落實,令全體人民受害。
正如現時香港房屋供應緊張,政府打算發展郊野公園興建房屋,總有反對派人士以環保為名牽頭反對,甚至將港人日增的住屋需求歸咎在新移民身上。他們的取態,當然不可能是全部出於保護環境的苦心(何況政府承諾在不減少整體郊野公園面積的前提下發展邊陲地帶),而是反對的天性植根太深,以致他們寧願大部分市民承受高樓價的痛苦,也要反對政府興建房屋。
政府不能解決住屋需要,青年人無以成家立室,租戶飽受高租金和被逼遷之困,劏房戶居住質素每況愈下,便會成為積聚民怨的溫床。民怨加深,市民反對政府的聲音便會此起彼落,有增無減,利害關係正好與反對派連成一線,變相助長反對派的勢力。
覓地建屋已經是全港市民的共識,甚至是絕大部分市民認為首要解決的問題。在高度民意支持下,政府不應受制於反對派,正中他們的下懷。以果斷和務實的態度處理房屋問題,才是對整體社會有利的做法。
黃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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