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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坡毒 無地好難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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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坡毒 無地好難跟

2017年10月30日 20:36 最後更新:23:43

特首林鄭月娥上周在報章專訪中提出,未來公屋由76萬增至80萬個單位時,已足夠應付需求,日後會主力興建「綠置居」(綠表自置居所計劃)單位。此議一出,就被認為是政府房屋政策大轉向,未來將以置業為主導。

各方對這個建議批評甚多,政府官員也有點補鑊的說法,例如運房局局長陳帆後來話,如果將來綠置居認購不足,可將單位回撥作公屋。陳帆的講法可以被理解為「公屋數目不一定封頂」,但只補鑊,未有偏離林鄭建議主力興建「綠置居」之說。

「綠置居」在上屆政府提出,本來是作一個房屋政策的補充。所謂綠表自置居所計劃是給兩類人買有折扣的公營房屋(比居屋更便宜),第一是公屋輪候策合資格人士,即是居屋綠表申請者,第二類是放棄公屋的居民。如由公屋居民購買,騰空的公屋單位再可以滿足一個申請公屋戶的需求。

而林鄭話公屋單位到達80萬後會主力興建「綠置居」,背後理念應是第一,80萬已可滿足最基層家庭要求,每年透過流轉交回的單位,已足夠供應無能力買樓的公屋輪候者。第二是市民居住在公屋後較有條件改善經濟狀況,有置業訴求,政府可完成市民的置業夢。

坊間對林鄭建議多負面回應,當中最大批評是80萬個公屋單位就足夠之說,相關批評是香港房屋政策不應放棄公屋,偏重置業。這種批評有一定理據,在現今有27.8萬宗公屋申請,平均輪候時間要4.7年時,一般相信這個輪候時間還遠未見頂的時候,特首話起多4萬個公屋單位就足夠,這個「足夠」是怎樣計出來呢?更有甚者,公屋輪候冊中有12.8萬是非長者一人申請者,若經濟愈呆滯,年青人收入增長愈慢,樓價愈貴,這些一人申請還可大升。

香港公共房屋政策向置業的方向轉移,很多人都說特區政府想倣效新加坡模式,有議員甚至批評政府「中坡毒」。新加坡公營房屋不是搞出租公屋,而是主要搞折扣出售的「組屋」(似香港居屋,不過大間好多),以及「執行共管公寓」(似香港夾屋),不止以置業為主導,而且是以政府資助置業為主導。如今特區政府想將大量未來興建的公屋撥作「綠置居」,確有新加坡以置業為主導的影子。

不過香港房屋政策抄新加坡很難成功,我最近和一個大型地產開發商討論起香港和新加坡的比較,他指出兩點,第一新加坡大量填海,土地很多,房屋供應量多。第二新加坡建築成本比香港便宜,香港5000元建築費一呎,新加坡不用4000元,深圳500元。香港不輸入外勞,即使不計地價以成本價賣樓仍然很貴。

新加坡早在2015年就定好未來3年建屋規劃

新加坡早在2015年就定好未來3年建屋規劃

香港2016至2017年度公屋建屋量11276個,居屋3017個,共14293個。新加坡無出租公屋,2016年組屋25000個,「執行共管公寓」4798個,共29798個。香港人口735萬,新加坡人口561萬,香港人口多新加坡31%,但公營房屋只有新加坡48%,供應少這麼多,怎樣學新加坡呢?香港即使「中坡毒」,都完全跟不到人家的步伐。

香港現在拗租住房屋主導,還是置業主導,其實意義不大,香港房屋總體供應不夠,餅根本不夠大,還來談如何劃餅做什麼?人家新加坡拼命填海,填到鄰國馬來西亞和印尼去國際法庭投訴,香港卻拒不填海,如何造地建樓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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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搞政改要想的四件事

 

中共十九大結束,大會報告裡提到「中央要牢牢掌握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香港人會覺得這個講法相當強硬,但內地官員不認為是強硬,說這是基本原則,與硬不硬沒有關係。

港澳辦主任張曉明用了三千幾字的長文去解讀報告中有關港澳的部分,他直接提到香港擔心中央對港澳有全面管治權,會否影響到特區的高度自治,而這種擔心是沒必要的。這個提法只是希望香港社會尊重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只是針對極少數以高度自治為由,排斥中央依法行使權力,甚至挑戰一國原則的人。對於授予香港行政區的身高度自治權,中央應予尊重。中央不會以享有全面管治權為由,對特區的施政任意作出限制及干預。聽完他張曉明的解說,港人應可明白中央的立場。

香港不少人希望可以逐步推進民主,希望香港政制可以改革,但現實上似乎困難重重。看完十九大報告及中央官員的表述,我覺得香港如果想推動政改,先要思考四件事情。

第一,也是核心問題,是不能搞港獨。中央官員已經多次提到不要忘記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制度的初心。早在1980年,當時的領導人鄧小平提出以一國兩制解決香港問題,背後的意義其實著眼於台灣的統一,他認為可以用一國兩制、一個非常現實的方法,容許回歸後的香港及台灣能夠保持現狀,台灣甚至可以保有自己的軍隊,但統一在一國之內。一國兩制這史無前例的制度,就是在這個前提下設計出來。雖然香港回歸20年以來,歷經波折,當中兩制造成了很多矛盾,但基本上是可以運作的制度。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對十九大報告的解讀,說習近平總書記已經對統一台灣劃下紅線,是要在兩個15年大計結束之時,即2050年,中國將統一台灣。中國定出計劃,便會部署實施。香港幫不到忙,也不要搞破壞,關鍵就是不能搞港獨。搞港獨,等如摧毀一國兩制這個制度,對台灣造成惡劣示範。鄧小平當年設計一國兩制的初心是統一台灣,如果香港搞港獨,就觸及到核心的問題。若港獨思潮萌發,中央哪有信心讓香港進行政改呢?

第二、廿三條立法逼近。內地已經就國家安全法立法,香港的《基本法》23條也寫明香港要自行立法,以防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和竊取國家機密等行為。23條是當年港方《基本法》起草委員力爭香港自行立法,而不直接把內地法律用於香港。我當年在現場採訪,親歷其境,知道這是一個艱難爭取到的結果。但香港回歸20年,仍未就23條立法,令到一些分裂國家行為,並無法律可以追究。

如今的立法機關,即使是涉及民生議案,也被反對力量拖死。如果推行政改,香港議會的普選成份進一步加強,恐怕廿三條能夠立法的機會更微。倒過來說,香港越遲就23條立法,中央越沒有信心讓香港推行政改。

第三、如何可以設計出有效的民主制度。西方民主政體逐漸失效,民粹政客橫行,切斷了政策的延續性。反觀中國,雖然比較專制,但可以一條心搞經濟發展,反而取得重大成果。香港現時雖然只實行了半桶水民主,但立法會拉布已經令到香港施政效率急速惡化。香港要政改,怎樣能夠維持有效施政,也是一個要解決的問題。

第四、也是更加現實的問題,就是政改方向如何可以得到三分二的立法會議員。要得達到這個票數,一定要得雙方互有協調,但現時雙方企硬,看不到有什麼方法可以達到這個票數。

十九大過後,中央已經定出明確目標,劃出了反港獨的紅線,香港想有政改,一定要游說中央接納,政改後香港不會在港獨之路愈行愈遠。如果我們未能為上述的四件事情提出答案,恐怕政改還遙遙無期。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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