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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牙大狀拆局:三大原因證無屍案董事謀殺情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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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牙大狀拆局:三大原因證無屍案董事謀殺情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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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牙大狀拆局:三大原因證無屍案董事謀殺情婦

2017年12月06日 11:06 最後更新:11:30

無屍案董事殺情婦案昨天被陪審員裁定被告陳文深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一單找不到死屍、又沒有科學鑒證資料的兇案,都能入罪,過程都可說是峰迴路轉。

案件初審時,被告根本不承認殺人,但他的說法並未獲陪審團接納,而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他不服上訴,案件獲發還重審。

今次重審時,被告心知控方有cctv做證據拍攝到他搬東西,但有證據證明他有買尼龍袋、保鮮紙,這些事情比較難解釋,他就改變辯護策略,改口承認殺人,不過只承認誤殺,而否認是謀殺,結果陪審團以6比1的大多數裁定謀殺罪成。

金牙大狀就拆局話,刑事案件要「不留合理疑點」證明有罪,本來找不到死屍是比較容易建立疑點而令被告脫罪,不過今次案件就有三大原因令到被告入罪:

第一,由不承認殺人到承認殺人最可疑。被告在原審時並不承認殺人,但到今次就承認殺人,只不過就說自己是誤殺,並將殺人的詳情在庭上披露。陪審員是普般人,從一般角度去看他上次不認殺人今次認,誠信本身已經有問題。

在上次初審時,控方已質疑他購買真空袋、手套、保鮮紙、除臭劑、尼龍袋等以處理屍體,他當時就逐一拆解指買這些東西有其他用途,如真空袋用來放西裝、除臭劑用來辟廁所煙味、尼龍袋用來裝西裝、文件和紅酒等。現在回頭來看全是大話,既然上次可以講大話,他今次的誠信度自然被人懷疑。

第二是太多「唔記得」、「唔肯定」、「無為意」,惹人起疑。被告雖然承認殺人,但講述殺人的具體情況時,被控方多次盤問兩人糾纏情形,他就講了很多次「唔記得」、「唔肯定」、「無為意」,甚至控方叫他指出在屋內的糾纏位置,他都是多番推搪,最後老不情願才肯劃出位置,他如此說話的態度,令人懷疑他的動機是怕講出太多細節,被主控官挑出漏洞,所以故意迴避。

第三,咁易殺死人又不報警,相當可疑。由於被告已經承認了殺人,不過說自己無意殺害情婦,指在糾纏中由於情婦打他及踢他下體,他情急之中將她按在地上,最後將她壓死了也不知道。這個情節被主控官多番盤問,質問他為何不報警,甚至問他如果是自己兒子出現這樣情況,會否馬上報警?這個質疑相當有力,一個成年人確不是那麼容易被壓兩壓就會死亡,而且一般人見到壓到人昏迷了,會馬上急救或報警,而不是部署毀屍。

主審法官在最後引導陪審團時亦都叫他們判斷被告究竟是用合理武力自衛,還是過度使用武力去殺人,如果過度使用武力去殺人,就可以入罪謀殺。

總括而言,被告的證供被控方質疑是大話高手、可信度低,最後就難以逃脫謀殺罪名,要被判終身監禁。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港區人大代表已經截止報名,共有59人爭36個位置,包括46名建制派及13名反對派人士,據了解,在建制派推薦名單上只得41人,即46名建制派中只有41人獲得祝福,5個不入圍。

這5個不入圍的包括前律師會會長林新強、工聯會法律顧問詹美清,以及前發展局政治助理何建宗、民建聯成員季霆剛,和尋求連任的愛國歌手張明敏,比較惹人注目的是林新強和詹美清,因外都一直以為他們會獲得祝福,原來並非如此。

不在這41人名單之內的,當選機會很微,除了反對派外,相信很少人會投名單之外的人,所以在41人名單之外的就很難當選,但即使在名單內,由於有41人,位置只得36個,在僧多粥少下,亦要有5人必須出局。

政壇高人就說,41人名單內裡並沒有優先次序,只是按筆劃為序,大家都知在裡面揀36人,因此是一場自由博擊,看誰支持度較差的就要出局。

本來按常理推斷,41人名單中有25人是現任人大代表,16個是新的競選者,大家會認為現任的人大代表連任機會較大,新競選者要上位比較難,但這次看來都未必一定如此,因新競選者有不少都是實力很強橫人馬。

例如民建聯大佬譚耀宗,他將會做人大常委,相信都是入硬無疑;至於前高官譚志源則聲望相當高,另外還有教聯會會長黃均瑜、反佔中律師陳曼琪、代表自由黨的律師陳曉峰和科大副校長葉玉如等,都是強手,他們背後都有很大的支持力。

單是數這批名字都多於5人,相信很大機會擠走現在部分不太落力又無表現的人大代表,因此可以預計這次選舉選戰情相當激烈,各方都會大力動員,爭取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