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福利愈來愈具爭議性。近日大家可有留意一個超人形象「房護俠」的巴士廣告,廣告還附有舉報濫用公屋熱線。言猶在耳,日前有年輕人申請公屋,被揭發隱瞞資產達250萬元,訛稱只有2.7萬資產,結果被判虛假陳述罪成,罰款1.3萬及入獄14天,但獲准緩刑24個月。

 房護俠專門對付濫用公屋資源人士

為了申請公屋單位不惜以身試法,向房委會虛報資產,留有刑事案底,愚不可及,日後想打政府工或攞良民證搞移民也困難得多。事實上,房署最近的舉報公屋濫用廣告則把事情說穿了,肯定有一些不應該接受資助的人士享用了資助房屋,而且數目不少。

政府宣傳舉報濫用,形同房屋監管不足而要市民來查找,簡直是損害鄰舍感情!倒不如從根源做起,把「福利」與「權利」的概念說清楚。我們人人有生而平等的權利,但未必人人需要資助房屋的福利。

照顧低端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乃應有之義,這是政府和社會奉行的價值觀,需要執著的是誰才是應該被照顧的。有能力的人去照顧能力較低的人,上一輩人認為有能力照顧人是福份,為何今日會變成「咀咒」?咀咒你「笨實」,不懂如何「巧妙地」申請公屋?把公共資源拿到手!




標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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