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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專堅持原則 勢受追殺圍攻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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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專堅持原則 勢受追殺圍攻

2017年12月20日 17:58 最後更新:18:08

港專學院上星期六發生奏國歌事件,部份畢業生在奏國歌時以不站立方式示威,事後校長陳卓禧與學生對話,義正詞嚴,指畢業禮為莊嚴隆重場合,典禮上必須堅持原則,尊重國歌。這件事成為一個典型案例,學校如覺得學生做錯,就要講清講楚。

原來港專畢業禮遭遇示威,早有前科,去年港專畢業禮上都發生類生類似事件,當時社工文憑的畢業生,包括香港眾志的黎汶洛,就在畢業禮上大搞示威,他們不只在台下示威,到學生上台時,更向部分主禮嘉賓如黃友嘉等,高叫口號反對人大831決定和人大釋法。示威搞亂畢業典禮的秩序,有學生家長不滿典禮受干擾,與學生對罵,弄得場面相當混亂,一場畢業典禮,變成亂局收場。

我對這類示威有親身體會,在一場中學辯論比賽的總決賽上,一班示威者為向當時的主禮嘉賓林鄭月娥抗議政改問題,在場大叫口號,又不斷衝向林鄭。他們不是示一示威就停,而是持續不斷地搞局。在評判演講時,他們也不停大叫,在坐的參賽學生和家長根本聽不到評判說什麼。我當時心想,為何示威者運用他們的示威自由時,可以大大干擾活動進行,影響其他參與者的自由呢?

好像專上院校畢禮,望子成龍的家長好不容易等幾年等到兒女畢業,開開心心地參加他們的畢業禮,為何示威者可以不理家長們的感受,以示威活動破壞莊嚴的典禮呢?

據我了解,港專經過去年的事件,今次事前作細心研判,已估計到有學生示威,並相信最大機會在奏國歌時搞示威,因為示威學生認為學校「無佢符」。結果港專決定如果遇到有學生示威,就會停奏國歌、暫停典禮,直到示威學生被請離場,典禮才會再開始。

港專事前亦考慮,在奏國歌時甚麼才算示威抗議、甚麼才算不尊重奏國歌等。校方最後決定可參考高等法院就議員DQ案所作判決的方向,認為在奏國歌時,任何不正常不莊嚴的動作,如不肅立、背向主禮台、舉示威牌等,都是不尊重國歌行為。

結果到典禮真正開始時,校方為免參加畢業典禮的師生和家長有所誤會,主持人先上台,講清楚奏國歌時請台下人士要做的事:「跟住預備奏國歌,全體起立,面向主禮台,雙手下垂。」

最後一如所料,奏國歌時果然出現示威,示威者亦有備而來,邀請了一份友好報章及一個網媒記者到來採訪,拍攝他們示威的經過。至於陳校長後來在門外與學生對話,就並非校方原來預想到的情節,只因示威學生不斷高叫校長出來對話,陳校長從善如流,出來跟他們對談,結果就講了那段訓示學生談話。

香港是自由社會,人家在場內搞畢業禮,你在場外示威,沒有人會干預。但現在專上院校畢業禮的示威愈搞愈過,示威者相信搞到典禮場面大混亂,才能惹起傳媒注意,這就無可避免大大干擾了其他參與者的自由。而專上院校的校長也大多怕事,不想作出批評,以免被學生圍攻。

港專現在等如樹立了一個先例,要求參與畢業典禮的人士在奏國歌時要肅立,明確地要制止示威。可以想像,港專經此一役,一定會受到政治圍攻狙擊,就要看它能否挺得住了。

盧永雄

港專校長和畢業禮示威學生對話實錄: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267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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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醫生使唔使去得咁盡?

 

最近有兩名醫生出事。康宏集團執行董事曹貴子醫生在康宏爆煲之後失聯,懷疑潛逃外國,不願返港。康宏昨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向包括曹貴子在內的28名被告追討操控公司資金及不正當批出股份的責任。

另一個出事的醫生是DR醫學美容集團老闆周向榮醫生,他因為旗下推出的入侵式療程,把死者陳宛琳的血液抽出,在實驗室製成血液製品後重新輸入其體內,懷疑血製品受到污染,導致陳宛琳死亡,另外兩名診療者永久傷殘和截肢,最後被法庭判處誤殺罪名成立,判處入獄12年。

高等法院法官高慧玲昨日用了45分鐘時間宣讀判詞,判詞中說到這件案沒有先例可援,被告把尚屬臨床階段的療程推出市面。周向榮並在集團內發表通告,指要搶先「x x醫院」推出涉事的NK療程,發掘「金鵝」。

案中死者陳宛琳在DR集團共花費了過百萬元,另一名受害人黃鳳群是月入7000元的清潔工,結果花費了75000萬元,參加聲稱可以提升免疫能力和醫治濕疹的療程,導致一定程度永久傷殘。而小學教師王靜波一直拒絕進行所有注射療程,最後相信了CIK療程,說可以用自己的血液注回身體,能夠改善體質,希望可以增強體力照顧兩名兒子和供樓,參加了這個療程,結果要截肢,並喪失工作能力。

高慧玲法官指周向榮完全充滿野心,對金錢饑渴,更要求客人簽署免責條款,又叫員工偷錄麻煩客人的對話,以圖逃避申索責任,法官不能接受他是奉公守法的人。法官認為周向榮無恥,絲毫沒有悔意,逃避法律責任,所以判處他入獄12年,完全沒有考慮減刑。

周向榮被判定誤殺罪,他這種沒有意願圖傷害人身的誤殺叫「非自願誤殺」,分為三種,包括嚴重疏忽誤殺、不法或危險行為引致他人死亡和駕駛誤殺,周向榮行為屬嚴重疏忽誤殺,雖然沒有傷人之意,卻因疏忽導致他人死亡。詳細了解DR集團的案情和法官的判詞,會覺得周向榮十分聰明,聰明到可以騙到月入7000元的清潔工上當,購入75000元這樣昂貴的療程,他是銷售之王,也可恥之極。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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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都會覺得被騙者是愚蠢的,但我嘗試用另一角度去思考,代入受騙人的心理狀態,去了解他們為什麼會上當。受害人相信是受到DR集團的包裝所吸引,特別是有那麼多醫生提供「專業」意見,如果只是普通的美容師,騙不到人做這種這樣昂貴的入侵性療程,只有醫生才能夠做得到。

香港這個社會,最聰明的學生就會去讀醫,很多家長都視醫生為一個夢寐以求的職業。社會也給予醫生很高的回報,大學醫學院畢業,加入公營醫療機構,就有40000元以上的月薪,因為醫生影響別人生命,所以要聘用精英,給予最優厚的待遇,希望他們會用其專業能力和誠信,去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但現實卻有些醫生不務正業,周向榮就是典型例子,把行醫當成一盤生意,不擇手段去做,最終濫用了公眾對醫生的信任,把顧客送上死路。

這麼多醫生出事,他們都是害群之馬,敗壞了行業的整體聲譽,也或多或少損害了市民對醫生的信任。遇到這些問題,一般的反應是叫政府加強規管,但除了規管之外,香港的醫療教育工作者也要想想,除了教醫生掌握高深的醫療技術之外,是否也應該要教他們,怎樣做一個人?做醫生使唔使去得咁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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