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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心的哥夥接更司機 拾遺不報分贓12萬被捕

貪心的哥夥接更司機 拾遺不報分贓12萬被捕

貪心的哥夥接更司機 拾遺不報分贓12萬被捕

2018年05月16日 12:32 最後更新:12:53

執到乘客遺下十二萬,貪心的哥分贓之餘,又向警察講大話!

治安警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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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濫收車資禁錮讓乘客,再有兩名三十餘歲的哥拾遺不報被捕。姓黃的士司機在車廂內拾獲乘客遺下的十二萬元,與接更姓梁司機商量收藏款項日後分贓,在治安警盤問下兩人最終承認犯案,被治安警送交檢察院偵辦。警方並於梁某胞弟家中起回贓款。

事發於本月十一日晚上約十時半,一名內地男子到治安警察局報案。報稱當晚九時半於機場乘坐的士前往所住酒店,下車後發現內有大量現金及證件的黑色手提袋失去蹤影,懷疑遺留的士內。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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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立即聯絡當值的士司機黃某,其否認拾獲任何乘客的物品,聲稱九時半接載事主及另外兩名男子後,曾接載過其他乘客。治安警於車廂內未有任何發現,而行車記錄儀亦與黃某的口供脗合,期間的士祇於台山菜園涌邊街停留約半小時等待交更。

治安警隨後聯絡接更司機梁某。經盤問,有人終承認幫助黃姓司機接贓。並稱雙方協議由梁某取得現金後收藏於胞弟慕拉士大馬路的住所,以便日後分贓。治安警其後再傳召黃某,其終承認指控,供稱事主下車時便知悉遺下手提包及內有現金,並立即通知梁某交更時商議分贓。裝款的手提袋已棄於菜園涌邊街的街邊垃圾桶。

的士自4月1日起必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方式,新措施實施約半個月,運輸署已接獲65宗相關投訴。投訴主要涉及的士司機未提供電子繳費媒介,以及個別的電子繳費平台向乘客收取手續費等問題。

的士電子支付已實施一個月。資料圖片

的士電子支付已實施一個月。資料圖片

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秘書長黃大海在電台節目中回應指,這些投訴很多時源於溝通上的誤會。他解釋,目前許多司機其實已備有電子支付方法,問題不大。他舉例,有時司機提供了八達通支付,但乘客卻需要信用卡支付,雙方若溝通不足,乘客或會誤以為司機未按法例要求提供電子支付方式而作出投訴。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黃大海進一步説明,車廂內張貼的支付方式貼紙多由車主提供,上面可能印有所有電子支付方式,但按法例要求,司機只需提供至少兩種方式即可,要求提供全部方式並不現實。他坦言「大家體諒嚇,司機跑街都好艱難」,並呼籲乘客亦應帶備現金,強調電子支付在現階段只屬輔助工具。他同時希望司機在服務時能「醒目一點」,主動與乘客溝通,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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