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空置稅,一手樓若空置超過一年,要徵收應課差餉租值200%的稅款,相當於樓價的5%,表面上看徵收金額唔細,對發展商影響不低,但實際上按照現在的徵稅方式,可能最快要1 年後才會收稅,就大大減低對發展商即時的影響。
港府以往對樓市出招徵稅,都是宣布後便馬上徵收,然後再慢慢立法,確認有關措施,之前的辣招稅,都是採取先徵收後立法的方法。但這次開徵空置稅手法則不同,須等待正式立法,才會生效。立法會轉眼便休假,要到10月才重新復會,按現在運輸及房屋局的時間表,徵收空置稅的立法,會在10月後,即2018至2019年會期的立法年度,才會提上立法會的議程。
法案提上立法會後,也不是馬上通過,即使無爭議的議案,最快可能也要3、4 個月的立法時間,如空置稅這等富爭議性的議案,發展商定必反對,審議6至9個月絕不稀奇,若明年中才通過法案,也是相當正常,換言之,由宣布到徵收,都要經過一年時間。
即使個別發展商手上扣起的空置樓盤很多,還有相當充裕的時間作緩衝,可在未來一年慢慢賣,無須急於推出市場。政府先立法,後徵稅的做法,可說是比較照顧發展商,無怪乎政府公布徵空置稅後,未見發展商有太強烈反應。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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