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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拆局 民族黨未註冊仍可引用社團條例要求終止運作

博客文章

法律界拆局 民族黨未註冊仍可引用社團條例要求終止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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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拆局 民族黨未註冊仍可引用社團條例要求終止運作

2018年07月17日 16:52 最後更新:17:16

港府引用社團條例151章第8條,建議保安司司長禁止陳浩天的民族黨運作,陳浩天有21天的申訴期。網上有留言質疑,民族黨從未註冊為社團,因何可引用社團條例終止其運作。

翻查紀錄,民族黨曾申請社團註冊,但被拒絕。後來再申請以公司形式註冊,公司名稱「香港民族黨有限公司 Hong Kong National Party Limited」,並將包括推動香港獨立在內的六大綱領寫進公司組織章程。後來公司註冊處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 第100(1)(d)條中「處長認為屬令人反感或因其他原因屬違反公眾利益的名稱」為由,拒絕其申請。

估計民族黨現在是非法社團,或以海外公司的形式運作。

法律界人士稱,被拒絕註冊的社團,不等於不是一個社團,政府拒絕其社團註冊,但它實質上仍以社團、而非真實營運的公司運作,就正等於是非法運作的社團,因此可以引用社團條例,要求停止運作。

如果被政府拒絕的社團,繼續以社團形式營運,而政府又不能引用社團條例提出起訴,這豈非所有非法社團都可公然運作,而政府莫奈之何? 因此,按法例本身涵義理解,並非政府拒絕註冊的社團,就變成「非社團」,不能以社團條例起訴。

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傳媒時亦說,一個人以上的組織,已是社團。《社團條例》賦予社團事務主任權力,他們會留意個案的發展和搜集證據,當有足夠理由,可以建議保安局局長行使相關權力。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港府在西九文化區斥資49億興建的 M+文化博物館,因總承建商新昌集團出現財務問題,最後要由西九文化管理局向14家分判商支付工程費,遭議員圍攻,指這樣變相由政府代支工程費有問題。

新昌成立78年,在業內大有來頭,但近年多次易手,新老闆過度擴張出事。新昌集團前身為新昌營造廠,1939年由「寧波幫」葉庚年創辦,兒子葉謀遵1953年畢業於美國伊利諾大學,取得土木工程學士學位,其後考獲哈佛大學碩士,回港後加入新昌營造,1991更成功把家族企業上市。

圖:葉謀遵

圖:葉謀遵

新昌是不少地標建築物的承建商,句括70年代的美孚新邨,港人集體回憶舊啟德機場,還有海洋公園,但葉謀遵之後,公司接班無人,葉謀遵兒子葉維義無意繼承衣鉢,選擇在金融業發展,與謝清海創立惠理基金。2007年,新昌售予「中國高爾夫之父」朱樹豪。

圖:葉謀遵(中)的兒子葉維義(中), 無意繼承新昌的生意。

圖:葉謀遵(中)的兒子葉維義(中), 無意繼承新昌的生意。

朱樹豪是觀瀾湖高爾夫球會主席,2007年他斥資逾7億元,收購新昌營造逾60%股權,朱樹豪出任主席5年,2011年因鼻咽癌逝世,終年61歲。

圖:王英偉一度入主新昌。

圖:王英偉一度入主新昌。

朱樹豪臨終前把新昌交託與王英偉,王英偉政務官出身,其後從商,先後在多家上市公司包括嘉華國際、瑞安等任高級管理層,2012他出任新昌主席,新昌開始進軍內房業務,引入林卓延為大股東,林卓延急於擴張,2015年一年投資100億元,收購內地4 個房地產項目,欠下巨債,2016年沽空機構匿名分析(Anonymous Analytics)發報告狙擊,股價一天之內跌三成,新昌從此一蹶不振。

2016年度公司錄巨額虧損27.34億元,總借款額115.8億元,核數師表示「無法表示意見」,股份一直停牌。

新昌爆出西九工程無法找數事件,公司看來難以翻身,想不到歷史悠久的大型建築集團,因換了老細,過度擴張,就出現了這翻車的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