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布樓市新政,暫停企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在深圳市購買商品住房。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包括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
受此新政影響,加上人民幣趨貶,內房股持續受壓。
繼「深八條」以後,深圳再度對樓市出手嚴控。 7月31日,深圳發布《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規劃國土委等單位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主要要點如下:
1、暫停企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2、加強商務公寓銷售和運營管理5年內禁止轉讓;
3、加強商品住房轉讓管理3年內禁止轉讓;
4、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內地傳媒報道,今年以來,深圳樓價狂飆,手握大量資金的買家通過註冊多個公司參與「搖號」,增加購房成功率。對真正有買房需求的個人是一種擠壓。
深圳市以往未將商務公寓納入限購,近年來明顯出現投資資金轉向商務公寓的情形,外地資金來深圳大量炒房。 2017年初至2018年4月下旬,深圳企業購買一手商務公寓2011套,佔總套數的16.9%。北京廣州上海均已將商務公寓納入限購範圍。
而在離婚買房方面,2017年,深圳市離婚2年內購買新房的佔離婚購房人數的81.9%,佔全市新房總成交量的10.8%;離婚2年內購買二手住宅的佔離婚購房人數的85.8%,佔全市二手住宅總成交量的4.2%。市場分析稱通過離婚後短期內在購房投機房產的比例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