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景灣遊艇與遊艇主風波有新進展,遊艇會昨天宣布,回應遊艇主要求,把收回泊位日期延後3 個月,至2019年3 月31日,延後主要是給遊艇主更多時間作安排。

愉景灣遊艇會與遊艇主的爭議,今年8月開始出現,事緣8 月31日遊艇會向租用泊位的遊艇主發出通告,提醒他們債券連同泊位的租用合約在今年年底就到期,逾200個泊位的租戶,年尾需要遷走,遊艇會稱設施已使用接近30年,必須收回整修。

愉景灣遊艇會環境優美,艇主可使用會所。

愉景灣遊艇會環境優美,艇主可使用會所。

隨後遊艇主抗議,認為有合理期望可續租,而且時間太急,沒有足夠時間給他們另租泊位。

愉景灣遊艇會與遊艇主的爭拗,源於1989年,遊艇會開始運作,發售首批債券,約10多20萬元不等,2009年到期,遊艇主可把遊艇停泊在此,債券2009年到期,遊艇會在2008 年續期10年,今年年底完結,會員可取回債券發售時的金額。

部份遊艇主指出,有代理稱即使債券到期,依照慣例仍會續期,故基本上泊位是長期給他們租用 ; 而不續租的消息一出已令船隻價錢大跌,有會員的船隻市價由600多萬降至60多萬,遷出後無處可去,影響生活。

遊艇主掛出「救救我家」的橫額抗議,表明他們以船為家

遊艇主掛出「救救我家」的橫額抗議,表明他們以船為家

合約到期不續期,原本是正常的做法,這次惹起風波,原因是200多泊位租戶中,約150名不是用作泊遊艇,而是用作住家,這群以艇為家的艇主,意見特別強烈,10月初,多份報章刊登艇主的訪問,稱不滿被「逼遷」,也有人要求延長到期日至2020年初、分階段讓船隻駛離及要求賠償等。

遊艇會則指,從來沒有職員向會員承諾,債券到期前會續期,而債劵清楚列明今年12月31日為到期日,會員亦會失去租用權利,去年中停止債劵轉讓,就是為了避免新持有人只享用1年服務便需離開。8 月31日的通知,其實是一份提醒,並非新訂的條款。

愉景灣遊艇會發新聞稿同意艇主可以約滿後續租三個月

愉景灣遊艇會發新聞稿同意艇主可以約滿後續租三個月

遊艇會最終作寬鬆處理,讓艇主可續租3個月,以平息爭議。

香港租金昂貴,有人想到創意方法,以遊艇為家,百多萬買入一隻遊艇,交點停泊費,比交租便宜,泊在愉景灣遊艇會,住在艇上有環迴海景、會所(遊艇主可使用愉景灣會所)、可享用面積1000多、2000呎的海上「居所」。不少報章雜誌訪問遊艇主,他們都表示艇上生活愜意浪漫,白天可出海,晚上可看星。

不過據法律界人士表示,在遊艇生活其實是犯法的,根據《商船(本地船隻) (住家船隻)規則》,在香港水域內,任何人不得使用任何船作住家船。據說現時香港只有4艘住家船有牌居住,海事處早已不發出新的住家船牌照。所以絕大多數無牌人士在遊艇上居住,皆屬違法。

法律界人士稱,不明白這些以艇為家的人,為何可出來大力爭取賠償,除了合約到期這一點本已極難爭議,遊艇會無須賠償外,艇主在遊艇居住,本身已屬非法使用(illegal usage),即使合約未到期,若業主發現有違法使用的情況,也可以即時中止租約。

我們曾嘗試接觸一位在西貢停泊遊艇並以遊艇為家的人士,要求訪問,他認為現在風頭火勢,不適宜受訪,又說愉景灣遊艇主這樣高調爭取賠償,隨時累街坊,現在他也擔憂海事處加強執法,令他「無家可歸」。




Sebas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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