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猥褻侵犯罪罪名不成立
10歲男童去年2月聲稱遭父親39歲女友非禮,案件今日於西九龍法庭裁決,裁判官指由於本案為一對一的非禮案,只能依靠男童的各項證供作考量,惟男童的補習老師指出他經常說謊,而男童在庭上就說謊事宜亦直認不諱。由於男童證供不穩妥,而控方亦未能舉證被告何解會突然非禮如「親生仔」的事主。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她猥褻侵犯罪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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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指,基於男童的供詞為本案的主證供,但男童的供詞卻不盡誠實,幾項口供與家居錄影會面時的證供均有出入。其中,男童曾訛稱事發進入房間前被告「醉如爛泥」、「飲酒飲到癲」,更指一直稱呼被告為「舅母」等,事後均被證為訛言謊語。男孩有說謊是無庸置疑的,認為男童的證供不盡可靠。
另外,男孩亦同意被告視他如同己出,試問一個對待他如親兒般的人,怎會突然成為施害者。因此本案實在存有疑點,法庭無法在男童不誠實的供詞下,證明被告作出過猥褻侵犯的行為,因此判被告無罪。
曾因風化案罪成入獄、外號「劉馬車」的網絡紅人劉駿軒,近日再涉連環非禮被捕。警方4日內接獲10名年齡介乎12至26歲的女子報案稱被人非禮,經調查後發現該男子另涉在將軍澳非禮一名女子,即共計11人受害。警方昨天(4月1日)以「猥褻侵犯」拘捕29歲涉案男子。據悉,被捕男子為劉駿軒。
外號「劉馬車」的網絡紅人劉駿軒。資料圖片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冼珈瑤表示,警方在3月29日至4月1日期間,先後接獲10名女子報案,報稱於上述時間在全港不同地區包括天水園、荃灣、上水、屯門及旺角遭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白色上衣、綠色長褲及黑色帽的中國男子非禮其大腿位置。該名男子每次落手後,隨即迅速逃離現場。受害人們其後到警署報警求助。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冼珈瑤向傳媒簡介案情。
據了解,首宗案件發生於3月29日晚上約10時45分,涉案男子與一名受害人同乘天水圍一輛輕鐵,兩人並排而坐,當受害人離座時,男子涉嫌用手觸摸其大腿。其後由3月30日至4月1日,涉案男子在多區多次犯案。據悉,大部分事發經過均有閉路電視紀錄。
元朗警區聯同新界北刑事部人員迅速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包括「銳眼計劃」安裝的閉路電視,鎖定一名男疑犯,並於4月1日中午在旺角拘捕該名報稱無業的男子。經進一步深入調查後,警方透過「銳眼計劃」的閉路電視,發現被捕男子於4月1日凌晨約1時20分於將軍澳和明苑和逸閣對出非禮一名女子,即第11名受害人,而該名受害人並未報案,警方正積極尋找及聯絡該名受害人。
案件現時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2隊跟進。根據警方初步調查,相信所有受害人與被捕男子不認識,而被捕男子是單獨犯案,於案發期間在街上尋找目標。該名男子將被控以多項「猥褻侵犯」罪名,將於4月4日在觀塘裁判法庭提堂。案件仍然在調查中。
涉案男子犯案時身穿黑色外套、白色上衣、綠色長褲及黑色帽。香港警察FB直播截圖
警方呼籲,如果於3月29日至4月1日,包括剛提及到於將軍澳發生的案件,遭到穿著上述衣著的男子非禮,可立即致電元朗警刑事調查隊第12隊(36614767、59668795)聯絡警方,或到最就近警署報案。
警方強烈譴責任何針對他人所作出的猥褻侵犯行為,強調猥褻侵犯是嚴重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22條,任何人在未經人同意下,作出猥褻侵犯行為,即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此屬嚴重刑事罪行,呼籲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劉馬車。資料圖片
翻查資料,劉駿軒過去已多次涉及非禮及襲擊案件。他曾於半年內涉及兩宗襲擊及非禮3名女子,被判監8個月;其後又因涉非禮6名女子,被控9項罪名,最終被判囚2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