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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玉林「8.9惡性汽車撞人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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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玉林「8.9惡性汽車撞人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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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玉林「8.9惡性汽車撞人案」一審宣判

2019年06月11日 23:11

廣西高院消息,2019年6月11日,曾轟動玉城的玉林市「8.9惡性汽車撞人案」一審有結果了!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決被告人吳惠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審理查明,2017年8月9日21時20分許,被告人吳惠忠酒後駕駛桂A27Y96小轎車行駛到玉林市玉州區沂山路進士路口時,在將行人劉規某撞倒後,又將由被害人鍾某駕駛的、搭乘著鍾某女兒鍾善某、鍾潤某的桂KEJ191普通二輪摩托車撞倒,導致鍾某、鍾善某、鍾潤某倒地,同時鐘某的腳和二輪摩托車均被卡在桂A27Y96小轎車的前保險杠上。 

周圍群眾見狀,立即上前拍打桂A27Y96小轎車車窗,欲叫駕駛員下車處理。但吳惠忠在稍作停留後又加速往前開車,致使被卡在前輪下的二輪摩托車被推行和被卡在前保險杠上的鐘某被拖行,並與地面發生摩擦。此時,多名群眾追趕桂A27Y96小轎車並大聲呼喊,並有群眾電話報警。但被告人吳惠忠仍駕車快速前進,致使摩托車與地面摩擦從而發出大量火花。

被害人鍾某在被拖行一公里左右後,自行從桂A27Y96小轎車的前保險杠上脫落。接著,吳惠忠繼續駕車逃逸,在逃至玉林市汽車總站,被出警的警察抓獲。鍾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檢驗,吳惠忠案發時血液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271毫克/100毫升。經法醫鑒定,被害人鍾某符合全身多處嚴重損傷導致創傷性休剋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惠忠明知其行為可能產生致被害人鍾某死亡的結果,但其放任此結果的發生,主觀上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觀上造成被害人鍾某死亡。被告人吳惠忠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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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攝自omar_quraishi推特)

巴斯斯坦航空日前(7日)發生一起乘客「開錯門」,造成飛機延遲7小時起飛小插曲!一名女乘客誤把機艙內的緊急逃生出口,當成廁所,打開後充氣救生梯瞬間噴出,造成班機無法起飛,其他乘客當場傻眼。

巴基斯坦航空發言人表示,這班客機事發時正在跑道上準備起飛,不料一名女乘客急著上廁所時,便將緊急逃生門誤認是廁所,結果一打開整個充氣救生滑就彈出,該班機因此中止起飛。

另據航空安全程序,當救生滑梯失去作用,機上所有乘客與行李都必須下機,乘客們被安排在機場旅館至少停留了7小時,巴航事後已在調查此烏龍事件。另救生滑梯的修理費用估計為6000美元至3萬美元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