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內地KOL爆李柱銘和特區政府有交易 三大條件交換 玩持久戰

博客文章

內地KOL爆李柱銘和特區政府有交易  三大條件交換 玩持久戰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內地KOL爆李柱銘和特區政府有交易 三大條件交換 玩持久戰

2019年10月24日 15:57 最後更新:16:06

內地高人好多,有些網上KOL爆料一流,例如微信公眾號「有理兒有面」,久不久就爆香港示威料。

禁蒙面法實施後拘捕檢控不太多。

禁蒙面法實施後拘捕檢控不太多。

最近「有理兒有面」又爆「內部人士」秘料,話在《禁止蒙面規例》剛剛頒佈實施之際,「叛國亂港四人幫」二號人物李柱銘很快就通過有關管道向特區政府提出了三個條件:

一是當局實施《禁止蒙面規例》的刑罰不能過重;

二是特區政府不能再推出其他法律措施或行動,包括網禁、宵禁、聘請特務員警以及開設特別法庭等;

三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推遲11月份的區議會選舉。只要滿足三個條件,反對派將逐步停止暴力活動。

「有理兒有面」話仔細看一下反對派的需求,就可以得出:目前反對派的「七寸」是「特區政府強硬」,而瞄準的是「區議會選舉」。

禁蒙面法實施後拘捕檢控不太多。

禁蒙面法實施後拘捕檢控不太多。

文章續指,《禁止蒙面規例》出台後,鮮有入罪者,大量的蒙面暴徒被捕僅僅繳納數百港幣即被保釋。特首林鄭在8日更是公開表示「目前,無任何計畫再次啟動緊急法來訂立其他新的規例」。文章未有點明,但已暗示特區政府和李柱銘有協議。

「有理兒有面」繼續推論,話這正中反對派下懷,特別是即將到來的區議會選舉,反對派已經以「持久戰」為總基調,以贏取區議會選舉為目的調整鬥爭策略,意圖奪取香港基層管制權,逐步架空特區政府。

禁蒙面法實施後拘捕檢控不太多。

禁蒙面法實施後拘捕檢控不太多。

有興趣可以看看「有理兒有面」的全文:

呵呵!香港反對派竟然在“論持久戰”

有理兒有面微信公眾號

“李姐”萬歲?

香港亂局已經持續四個多月,目前仍然未有明顯的消退跡象。大家都共同感覺到,現在的香港局勢似乎已陷入僵局,暴力活動呈現常態化特徵。短時間內,如果特區政府沒有更有力的方法手段止暴制亂,“動亂”,恐怕將成為香港的新“標籤”。

有理哥也經常與身邊的朋友討論,很多人都覺得奇怪,暴徒把原本繁榮安定的香港搞成這個樣子,難道洶湧的民意還不能“淹死”他們嗎?

其實,這樣的想法太一廂情願了。我們過去經歷過動亂的年代,近年也不斷看到世界各地的不太平,本能的對社會動亂有著強烈的反感和抵制。但看到現在的香港特別是有些10來歲的小孩子都在給暴徒加油時,感到十分奇葩,在網上諷刺地對這些人喊出了“李姐萬歲”(理解)、“梁姐萬歲”(諒解)。

香港民眾為什麼會出現“李姐萬歲”的情況呢?

說說香港“民意”

就我瞭解的普通民眾的感受來講,簡單地說,“李姐”萬歲的原因有三個方面:

其一,很多香港市民並未切身體會到暴亂對其生活的根本性影響。香港的飛速發展要早於內地,社會公共服務保障已很成熟,這在暴亂活動中體現的比較明顯。因為暴徒實施暴力行為大多都在晚間甚至到淩晨,在這個時間段,香港人知道街上有暴力示威活動,本來出行的人就不多,而暴徒毀壞的如港鐵、道路等公共設施,很快就會被相關的部門修繕。

很多人只是從有限的電視畫面中看到街道和地鐵被毀壞,但第二天自己看到的街道和地鐵並非破爛不堪,照樣可以正常上班,沒有“切膚之痛”。就像我發消息問香港的朋友“生活影響會不會很大”時,他回復“其實還好,不是特別大”……

其二,香港確實是有不少愛國愛港人士是反對暴力的,但目前還在沉默中。當前香港的法治基礎已遭破壞,道德觀念不斷下降,言論和政治自由被壓制,而對暴力的容忍程度卻越來越高。如果他們表達反對暴徒的聲音,很快會被暴徒起底、人身攻擊。就像有理哥之前的文章提到過的“沉默螺旋”理論,當自己的聲音得不到回應、支持甚至遭到打壓時,他們就會不再發聲。但是,他們都在默默地期待政府能夠快速解決問題。

第三點,也是最讓人無語的一方面是:香港有一部分普通民眾是真的默許、理解、接受、甚至支持暴徒的。他們的思維方式是,暴力發生就有它存的合理性,而且民主制度的優勢不就是採取必要的方式來表達政治訴求嗎?認為只要是目的具有正當性,手段和方式是可以激進一些的。

結果是這些普通市民越來越認為暴力行為就是合理手段,而造成香港亂局的全部責任應該由特區政府承擔,比如他們會質問特區政府“為什麼不出來對話回應訴求”,“為什麼不聆聽年輕人的聲音”等等。這樣的結果是,暴力逐漸成為香港社會和政治環境的“合理化”部分,最終導致不斷發生更嚴重、更持續的暴力活動。

現在的局面,除了特區政府在止暴制亂方面確實存在各部門協同配合不足、採取相關措施不果斷等問題外,主要還是反對派長時間來故意放大、抹黑煽動、暗中運作操控而造成的。他們希望亂局持續下去,並採用他們的方式讓更多的民意傾向和支持他們,最終奪取香港的管制權。

所以,暴力時間持續越久,原本默默期待特區政府有所作為的民眾會對政府逐漸失望,進而倒向中立甚至開始支持反對派。這樣下去,對反對派將更加有利。

出路在哪?

目前,特區政府與反對派已經進入了新的對峙階段。特區政府想要儘快止暴制亂,而反對派們開始“論持久戰”。

反對派和暴徒們最怕“持久戰”無法持久。而就目前的局勢而言,特區政府可選擇的路只有三條:

其一,再次讓步,接受“五大訴求”中的某些內容,緩和社會氣氛。但修例已撤回,剩餘的“四大訴求”如果滿足,無異於直接“繳槍投降”,特區政府全面喪失對香港的管控。

其二,採取強硬的方式鎮壓暴力,比如特區政府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出臺一系列強硬法例。這樣可能無法避免流血衝突,香港社會短期內可能會付出代價。但卻是目前對暴力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其三,繼續“拖下去”。目前拖了快五個月,暴亂仍然未能消退,且拖得越久,越有可能失去民心。

所以,打破僵局目前看雖沒有“上上策”,但相比較來說,第二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可能性。而且,事實證明,反對派最怕的,就是特區政府的強硬手段。

早有內部人士透露,就在《禁止蒙面規例》剛剛頒佈實施之際,“叛國亂港四人幫”二號人物李柱銘很快就通過有關管道向特區政府提出了三個條件:

一是當局實施《禁止蒙面規例》的刑罰不能過重;

二是特區政府不能再推出其他法律措施或行動,包括網禁、宵禁、聘請特務員警以及開設特別法庭等;

三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推遲11月份的區議會選舉。只要滿足三個條件,反對派將逐步停止暴力活動。

我們仔細看一下反對派的需求,就可以得出:目前反對派的“七寸”是“特區政府強硬”,而瞄準的是“區議會選舉”。

《禁止蒙面規例》出臺後,鮮有入罪者,大量的蒙面暴徒僅僅繳納數百港幣即被保釋。特首林鄭在8日更是公開表示“目前,無任何計畫再次啟動緊急法來訂立其他新的規例”,這正中反對派下懷,特別是即將到來的區議會選舉,反對派已經以“持久戰”為總基調,以贏取區議會選舉為目的調整鬥爭策略,意圖奪取香港基層管制權,逐步架空特區政府。

區議會選舉形勢不容樂觀

反對派和暴徒們最怕“持久戰”無法持久,所以在進入十月份特別是《禁止蒙面規例》推出後,我們就可以看出,反對派已經確定以區議會選舉為近期的核心目標。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從其最近已採取的行動就能看出:

一方面,反對派已經明顯調整了“反修例”暴亂策略。前幾天,黃之鋒出來參選區議會議員的行為就已經很明顯,反對派推出更多的香港青年人出來參選,包括港獨頭目和暴力激進骨幹分子。

他們這麼做的目的,就是想要改變目前建制派在區議會占主導地位的局面,為奪取香港基層管制權打下基礎。

另一方面,採取多種方式對建制派區議會候選人不斷攻擊威脅,並瓦解心理防線。目前我們看到,暴徒正在以各種方式攻擊建制派候選人,不僅用各種下流文宣手法造謠抹黑候選人,更有打砸焚毀候選人辦公場所、起底家人子女、郵寄匿名信威脅恐嚇等各種行為。

最可惡的是,近日更曝出,有想要投票給建制派候選人的選民子女被反對派“軟硬兼施”,出現子女直接對父母講出“如果投票給建制派的人,今後不會給你們一分錢養老”的情況,直接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撕裂瓦解。各種手段的最終目的就是讓這些候選人知難而退放棄選舉,讓擁護建制派的選民產生動搖甚至恐懼。

第三,暴力激進分子突然溫和。近幾日可以發現,街上的暴徒無論從人數還是極端暴力行為都在不斷減少。但這並不代表著局勢有所緩和,而明顯是反對派為了防止暴力過度發生民意逆轉的情況,其核心是要避免特區政府以暴亂持續為由推遲區議會選舉,那樣建制派會爭取到更多的搶票時間,形勢將對反對派不利。

第四,爭取一切可以爭取的力量。爭取社會力量這件事誰更為擅長呢?當然是反對派掌控的勞工組織——香港職工會聯盟,簡稱“職工盟”。其涉及香港90多家工會組織,具有強大的組織發動能力。

據內部人士透露,近期“職工盟”異動頻頻,也已經制定出最新的對抗策略和方向,包括:加強文宣工作,抹黑炒作中國政府和中資企業負面資訊;加大對新媒體和通訊工具培訓學習,並充分利用這些工具;推動“職工盟”向“平臺化”轉變,打造工運界平臺化組織以凝聚更廣泛的力量;以及正在策劃成立金融界和資訊科技界工會組織,獲取更多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總體來說,香港這次區議會選舉意義重大,區議會的形式是普選,能夠反映香港普通民眾的選擇。而它又是“反修例”暴亂以來的第一次選舉,涉及的是香港的基層管制權。這對於反對派和建制派來說,都是極為重要的一次選舉,甚至關乎到香港未來的走向。

最後有理哥想說,無論是“持久戰”還是“閃電戰”,特區政府都應該立足自身現有優勢,靈活應對、強化分析、果斷施策,哪個有利用哪個,哪個有效用哪個,不可無所作為,不可只將3萬員警頂在前面,而自己站在後方猶豫不決、疲於應對。

既然明知反對派的“七寸”在哪裡,就要主動出擊,讓香港市民看到特區政府止暴制亂的決心和能力!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往下看更多文章

金融時報的漏洞

 

英國《金融時報》一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替換的新聞,引起多番的揣測,但有政壇高人指出,報導有一個漏洞,是《金融時報》記者根本不熟悉香港的特首選舉法例。

《金融時報》言之鑿鑿,指北京計劃在明年3月,任命一位「臨時行政長官」替代林鄭月娥,並由該臨時特首完成林鄭的餘下任期,人選則有已退休的金融管理局前總裁陳德霖和政務局前司長、現任政協常委唐英年。

外交部發言人在北京今日下午便否認有關的報導,認為是別有用心的政治謠言。該政壇高人話,其實可以參考當年行政長官董建華辭任的情況,便知道記者根本不熟悉香港的《基本法》及行政長官的選舉法例。

基本法內有關行政長官出缺的規定。

基本法內有關行政長官出缺的規定。

高人話,根據《基本法》第52條(一)即使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因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無力履行職務而必須辭職,按照第53條,行政長官缺位時,應在6個月內依《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透過選舉產生新的行政長官。行政長官缺位期間的職務代理,依次為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

高人話,《基本法》無任何條款可以由北京「委任」一位新的行政長官,以取代林鄭月娥。他續說,當年董建華辭職,也是要通過選舉,選出新一位行政長官,當時便由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在沒有對手下,自動當選。

他明言,若要有任何人代替林鄭,也要經過選舉,期間會由現任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出任署理行政長官,並在6個月內舉行補選,任期直至2022年。

要委任臨時特首,高人指出,除非北京按《基本法》第18條,因應香港特區發生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中央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區實施,那甚麼也有可能發生。不過,他相信這情況不會出現。

高人好招積地說,今次《金融時報》記者若能好好做功課,便不會出現報導內的這種錯誤。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