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專院校內的示威並未止息,老師叫苦連天。
我和一所頂尖大學的教授談過,他年近60歲,說如果年青10年的話,一定會離開香港的大學,去外地的大學教書,因為香港現在的氣氛,已令到學生根本不可教。他說,作為educator(教育工作者),使命就是要教好學生,當學生不由你去教的時候,便無法達成這種使命。現在年齡較大,唯有等退休了。
香港的大學和專上院校的學生,要求校長以至校方認同他們的價值,撐示威的同學,向政府施壓。另一方面,大專院校的內地生,卻成為逼迫的對象,造成很多衝突。
面對混亂的時局,很多內地生都非常驚恐,覺得香港已完全不是他們過去所認識的世界,大學亦變得不是他們的環境,很想逃出這裡。一名正在港大讀博士生的內地生,講起他的經歷,在幾名原來是中立的本地同學,最近亦出現一些狀況,變得激進。教授無法忍受學生不尊重老師,一些教授打算離開。
她說,一些內地生唸一年級的M Phil(即研究式研究生,有別於MA,授課式研究生),甚至一些PhD(博士課程)學生也想退學。大學的主管教授與內地研究生開了一次會,穩定軍心,希望學生不要退學。這名博士生的教授慨嘆,現在香港各大學研究院的生態都是內地生比例佔多,本地生的比例很少,本地生不是不想讀MPhil,就是沒有能力讀。如果未來一兩年內地生全都走掉,大學的研究,誰人來做呢?大學沒有研究成績,那裡有資助呢?香港的大學的學術水平和國際化水平都會大跌,還有一連串的嚴重後續問題。教授認為學生不尊重老師、欺凌老師是有後果的。
我簡單地查閱了港大研究院的數字,2017至2018年研究式研究生的總人數有2831人,當中來自內地的有1757人(包括教資會資助及非資助學位),佔了總人數的62%。而本地的研究式研究生只有666人,只佔23.5%。如果內地的研究生以及來自其他國家的研究生都減少來港讀書,以本地生的人數,根本無法填補港大MPhil的學生人數和研究力量。即是港大願意收一些成績沒有那麼好的本地生,可能也遠未夠數。
至於其他大學,以教資會資助的研究式研究生的內地生比例,也與港大接近,由52%至72%不等,可見如果未來內地生研究生大幅撤離,會對大學的研究院收生和研究力量都會有致命性的影響。
香港的暴力示威無疑是一場「排華運動」,令到被排斥者極度惶恐,要逃離香港。在這場「排華運動」過後,只會是一地雞毛。受損的不是那些沒有來香港讀書的內地生,而是香港的大學和她們的學生,大學勢將萎縮,研究力量大跌,國際排名下插,形成一個惡性循環,到最後,所有的人都要付出代價。
盧永雄
在這次區議會選舉的入閘風波中,政府最後只DQ了黃之鋒,大批宣揚「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本土派候選人順利入場,恐怕是與特區政府及選舉主任,用了很狹義的方式,去理解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國香港。
在參選過程當中,選舉主任曾問過部份參選人有關「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問題,例如元朗元龍區的張秀賢便回答:「光復」是指使香港回復昔日光輝,而「時代革命」並非要推翻政權,而是指在這個時代,需要結構和思潮上的大變革。這些回答近乎信口胡謅,卻可過關。
如今滿街滿巷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源於2016年2月梁天琦參加立法會補選時提出,口號本身充滿了台灣味。過去,很多香港年青人連「光復」也未聽說過。台灣的政府過去一直指控中共竊據了中國的政權,要光復大陸。由此引伸到香港97回歸後,中共竊據了香港人的政權,所以要搞革命,重奪政權,以達到「光復」之目的。
實際上,自6月開始的這場「革命」,充滿暴力色彩,借所謂「攬炒」推翻香港甚至大陸的政權。在這場運動當中,參與者和支持者都聲言不與暴力割蓆,更確認了這場「革命」的暴力本質,既不合法,也完全超出了憲制容許的「忠誠反對派」的範疇,實質上否定效忠中國香港。在憲法學上有三個主要案例觸及這個問題。
一、邁克吉尼斯案。1997年英國當選議員馬丁邁克吉尼斯認為要作效忠女皇的宣誓,侵犯了《歐洲人權公約》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他把英國政府告上歐洲人權法庭。歐洲人權法庭判定宣誓是為了維護英國的憲制,是對本國基礎性憲法原則的保護。此案例確認了議員參選便自動放棄了這方面的言論自由的權利。
二、社會主義帝國黨違憲案。納粹德國在二次大戰中戰敗之後,右翼政黨繼續在德國冒起。德國社會主義帝國黨在1949年10月在德國成立,它是一個右翼政黨。社會主義帝國黨不斷攻擊德國聯邦政府,甚至質疑聯邦政府的政治意志的形成方式。聯邦政府最後按捺不住,直指社會主義帝國黨反對憲法秩序,並認定「社會主義帝國黨的目標及其支持者的行為,特別是其恐嚇選民的舉動,說明該黨的宗旨是破壞基本法第21條第2款所規定的制度基本秩序」。於1951年,德國聯邦憲法法庭判決社會主義帝國黨違憲,政黨要解散,並禁止其活動。主要理據是社會主義帝國黨及其支持者的行為,意圖損害和廢除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以及危害到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存在,其行為是違憲的。
香港連續了五個月的暴力示威,打出革命的口號,嚴重損害了香港基本法規定的制度基本秩序。按德國的社會主義帝國黨的案例,這些堅持鼓吹暴力革命的組織可以被解散,議員資格也可以被剝奪。
三、韓國統合進步黨的解散案,這是較為近期的事。韓國統合進步黨是一個左翼政黨,非常親北韓。提出「從北主義」,有統一的價值觀,主要的政治路線是通過革命實現社會變革。2014年12月,韓國憲法法庭頒布命令,指統合進步黨「涉及親北,破壞了基本民主秩序,企圖破壞國家體制和憲法精神」,決定解散統合進步黨,亦剝奪該黨五名國會議員資格。成為韓國自1987年民主化以來第一個被憲法法庭勒令解散的政黨。這案例的特色是統合進步黨的政治路線是要通過革命實現社會變革。該黨即使沒有鼓吹暴力行為,但仍被政府解散。
在這場暴力運動,香港有很多議員鼓吹革命,當中充滿暴力,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亦挑戰了香港現行的憲法體制。運動並不是透過和平的方式去促進社會變革,而是透過暴力革命的方式去劫持社會,想逼垮政府。
看這三個國家違憲案的重要案例,就算沒有堅持暴力的政黨或個人,只要其政治理念是透過革命去推翻或挑戰現有的制度,就可以被取締。香港有大批舉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大旗的人參選是次的區議會選舉,到明年的立法會選舉,他們是否可以參選,值得關注。政府亦應該細思其DQ參選人的理據,認真想想,應否容許暴力革命者進入香港的政權體制。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