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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章批佔領學生「喜歡在女友面前做英雄」

李國章批佔領學生「喜歡在女友面前做英雄」

李國章批佔領學生「喜歡在女友面前做英雄」

2015年04月22日 07:32 最後更新:14:04

去年佔領運動,由學生帶頭罷課揭開序幕,觸發大批學生和市民響應。李國章接受訪問時指,不少參與政治運動的學生,在學術上並不優異,形容他們「喜歡在女朋友面前做英雄」,舉標語及叫口號給予他們英雄感。

李國章曾在佔領運動期間指學生揚言罷課,不算甚麼犧牲,如要作重大犧牲,學生應退學。他接受訪問時重申,大學生走堂常見,罷課沒大不了(not a big deal),不後悔發表有關言論,認為是說出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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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他認為,參與政治行動的學生,不少人在學術上並不優異,喜歡在女朋友面前做英雄(like to be heroes to their girlfriends),他們站出來舉標語及叫口號,令他們看起來像英雄。

羅冠聰(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學聯秘書長羅冠聰反駁指,不少參與佔領運動的學生,學術成績優異,絕對非因學術差而參與行動,而是有信念希望香港有民主未來,斥李國章的「英雄感」論,是矮化學生對民主的訴求。

學民思潮黃之鋒昨晚於社交網站上批評李國章觀點膚淺無知,指「學生在年少時願意投身政治運動,甘願付上被捕的代價甚至是押上前途,必然有着崇高的理想和重要的價值,絕不會是因為『逞英雄』這種廉價表面的原因」

因「35+顛覆案」被判囚4年8個月、正服刑中的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與羅冠聰等請求外國制裁中港,2025年6月6日在獄中被捕,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作第三次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2026年3月6日交付高等法院。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之鋒。資料圖片

黃之鋒。資料圖片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指,黃在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羅冠聰。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 WKCC 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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