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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用錯方法爭取訴求」 20歲男生藏汽油彈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政事

求情「用錯方法爭取訴求」 20歲男生藏汽油彈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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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用錯方法爭取訴求」 20歲男生藏汽油彈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2020年04月17日 17:15 最後更新:17:27

判入更生中心

去年9月7日有示威者圍堵旺角警署,20歲男學生其後在一條行人天橋上被搜出汽油彈。他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為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報告,今在西九龍法院量刑。辯方今進一步求情冀法庭考慮被告管有汽油彈只是用於封路,非作傷人,不過是「想爭取民主,唔想傷人」,亦坦承「用錯方法爭取訴求」,望法庭可處以更生的方式,令被告可改過重回社會。裁判官直言法庭不會考慮被告的政治理念,但考慮到被告年輕,本案亦非必須判處監禁,最終判被告進入更生中心。

被告梁澤謙

被告梁澤謙

辯方求情時提到被告干犯本案,非用於傷人,當日只是有人提供汽油彈予被告用作封路。針對案情背景,辯方提出被告帶有的汽油彈非要針對警察使用,但遭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打斷,「無人話過你做過啲咁嚴重嘅事」,又指辯方說法屬「此地無銀三百兩」,查問下控方則表示,案中無證據顯示被告管有汽油彈的目的,只是依賴被告的招認供辭說法。辯方續稱,被告還柙已逾3周,被捕時已和盤托出,節省警方調查時間。

他強調被告身在現場非為予個人利益,干犯本案亦不符並往日個性。辯方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被告「想爭取民主,唔想傷人」,又自言「用錯方法爭取訴求」。辯方呈上被告親撰的求情信,力陳他是個有思想的青年,但遭羅官打斷,法庭非處理政治理念的地方。辯方最終請求法庭處以更生方式刑罰,好讓被告可重投社會。

20歲被告梁澤謙,被控於去年9月7日在旺角洗衣街行人天橋MOKO新世紀廣場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自製汽油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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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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