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高考歷史科試題,要學生評論「1900年至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一個官方機構竟然可以出一條這樣的考試題目,惹起各界對香港教育的關注。
教育局已作出批評,指試題「嚴重傷害了在日本侵華戰爭中受到莫大苦難的國民的感情和尊嚴」。不過教協就發表聲明反駁,對教育局的做法予以強烈譴責,批評教育局扼殺香港教育理性討論的空間,要再一次剝奪教育界專業自主的空間。
我經常講,自由的最大敵人,就是那些濫用自由的人。「理性討論空間」、「專業自主空間」,這些空間都是香港幾代人努力爭取得到的,在回歸前的殖民地年代,特別是在八十年代之前英國未知道要把香港交回中國時,香港那有什麼「理性討論空間」? 到回歸後我們擁有這些空間後,卻毫不珍惜,濫用自由,教孩子討論45年日本侵華的歷史如何「利多於弊」,令人覺得這些空間真是「弊大於利」。濫用自由者,就是葬送空間人。教協鼓勵人「理性討論」日本侵華那段歷史的利弊,真是有顏面去面對教協創辦人司徒華華叔嗎?
《昭和的怪物》。
日本侵華罪行,源於當年日本這個新興國家,建立全球帝國的夢想。日本作家保阪正康的作品《昭和的怪物》,講述二戰前日本昭和年代的加害者及其罪行。作者訪問了包括東條英機的秘書等相關人物,重構當年日本發動二戰的真相,令人對日本走上軍國主義道路的歷史,有如在現場的了解。
一、甲級戰犯東條英機。東條英機是日本軍方激進好戰分子,他於1937年出任日本進軍中國「關東軍」參謀長,一手策劃對華侵略。東條英機在1940年出任日本陸軍大臣,1941年成為日本首相,並於1941年決定偷襲珍珠港,向美國宣戰。1948年,他成為同盟國的東京軍事法庭的甲級戰犯,最後被判處環首死刑。
當時的日本軍人分成兩派,一派是擁護天皇,推行改革的「皇道派」,另一派是鼓吹暴力革命,借此改造國家的「統制派」,東條英機屬於激進的「統制派」。日本天皇於1941年委任東條英機作為首相,主要原因是東條英機是軍方激進派頭頭,天皇希望他明白管理國家之難,從而約束軍隊。結果事與願違,東條內閣最終決定要向美國宣戰。
當時的日本,像東條英機這類極端軍人,他們完全不會閱讀政治或者知識類型的書籍,只會從實踐中學習,他們只滿足重覆閱讀《軍人敕諭》(乃1882年1月4日明治天皇親自向陸軍頒佈的軍人訓誡),他們銳意要建立日本統治全世界的帝國,深信軍事力量,迷信只要有堅強意志,日本就可以成為世界霸主。
東條英機當時的死對頭是軍人理論家石原莞爾。石原莞爾在戰後東京審判時表示,包括東條英機在內的日本戰犯,都媚於權力,而當時擁有強大勢力的人,都是造美夢的人。石原莞爾認為東條英機是「既沒有思想,也沒有意見的軍人」,日本就是由這些人主導,發動侵略世界的大戰。而中國就是在日本戰爭機器開動下,無辜的軍事暴力受害者。
二、大東亞共榮圈。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仍然有一套理論框架包裝,不像如今America First(美國優先)那樣赤祼祼。日本在1940年提出的《基本國策綱要》,當中包括建立「大東亞新秩序」,宣稱「皇國國是之依據,是建國之大精神「八紘一宇」。所謂「八紘一宇」,是指「大地之極限」,意思是由日本來統治全世界。「大東亞共榮圈」本來是日本想將殖民地解放出來的一種思想,但逐漸變成日本要統治東亞的理論基礎,目的其實是要侵佔東亞國家的石油、橡膠等天然資源。說穿了日本深感自己是一個資源缺乏的小島國,就是要侵略其他國家,以圓自己的帝國夢。
台灣在二戰前長期是日本的殖民地,日本強逼所有台灣人改日本名字、說日文,成為二等公民。如果不是日本戰敗,台灣過了一代人後,就會同化成為沖繩那樣,成為日本的一個地區。日本的帝國夢想實現,中國國族消亡。我很有興趣知道,提出「1900年至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命題的人,是否要俯首甘為亡國奴呢?有些原則底線問題,不應有討論空間,正如我們不會去討論「強姦、殺人是否利大於弊」那樣。
盧永雄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