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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做被打擊的一小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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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做被打擊的一小撮

2020年06月09日 18:37 最後更新:19:05

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周一發表題為《國家安全底線越牢,「一國兩制」空間越大》的演講,當中透露了中央對香港問題決策的重要考慮。雖然媒體已有報道,但我覺得他講話中有一些重要內容,仍然遺漏了。

媒體著眼於張曉明說一個兩制設計的初心,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在中央眼中,主權是最重要的。而設計兩制是要保存資本主義制度,以作為台灣回歸的方式,只是香港先行採用了。如今中央為香港立《國安法》,掃除外國、外地的干預。國家安全底線搞得越牢,香港的「一國兩制」的空間就會越大。

其實張曉明的演講中,還提到香港正在面對什麼問題。他認為「香港的主要問題不是經濟問題,也不是困擾基層民眾的住房、就業等民生問題,或者利益階層固化、年輕人向上流動困難等社會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其集中體現是,在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香港這個根本問題上,存在嚴重分歧甚至對立。真正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並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香港,但反對派及其背後的外部勢力則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變成一個反華反共的橋頭堡,變成外部勢力一枚牽制和遏制中國發展的棋子。香港社會的亂象和社會矛盾的激化,都是由這個主要矛盾決定的。」

接著張曉明引述了一大堆香港的亂象,包括「社會高度政治化、民粹主義化,是政府施政動輒得咎,是國家安全處於不設防狀態,是國民教育難以推行,是充斥於媒體的對國家的各種負面報導,是學校考試題的荒誕不經,是把香港與內地隔絕的各種言論和舉動,是為香港發展提供空間和動力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受到抵制,等等。究其本質,是香港內外反華反共勢力蓄意製造的政治對立。他們的目標,不只是要搞亂香港,在香港奪權變天,而且要推翻國家政權,顛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張曉明把矛頭直指美國,並指出上面講的判斷,並不是中央的臆測,而是「他們真實的妄想,現在已到了打開窗戶說亮話、一語道破的時候了。」張曉明說香港再次面臨何去何從關鍵選擇的時刻,確實更需要集體理性。

請大家不要介意我做文抄公,抄了張曉明這樣長的講話。中央領導曾經講過,香港有深層次矛盾,但當時講得語焉不詳,究竟是講政治還是講經濟也不清楚。如今中央以最直白的語言,講出香港最主要的矛盾。套用我的說法,就是中央認為反對派和外部勢力要將香港這列火車,拉離正確的軌道,要帶到一個與中國全面對抗的路軌上,目的是要推翻中國的政權。現時中央為香港立《國安法》,就是要硬生生將香港這列車拉回正軌。香港要作理智的選擇,不要與中央這些撥亂反正的措施對抗。

過去每逢講到23條立法,反對派都將其無限「煲大」,說成會影響所有港人的自由。我年青時也深受這類政見影響,覺得政府的任何限制都不好,令人沒有最大的自由。但隨著年紀大了,特別身歷其境,看到很多荒謬的政治情況,便開始有所覺悟。我之前在這專欄內提過,關於2003年23條立法的親身經歷,當時我是政府中央政策組下面的香港社會和諧小組的成員,小組內有一個主要反對派政黨的立法會議員,當23條立法去到末段,時任保安局局長的劉葉劉淑和律政司司長梁愛詩,雖然飽受外界的批評,但就是她們努力向中央爭取減低23條的威力,希望能夠得到更多香港人支持的法案,最後弄出了一個「剝牙版」,把23條的作用降到最低。

政府公佈這個最新的23條版本的當天,剛好是和諧小組召開會議,委員們很有興趣地問那位議員大狀,如何看這個新版本,他當時說這個新版本吸納了大律師公會和他們提交的意見,所以可以接受。不過,隨後事情起了很大變化,當時新成立的組織民陣發起大遊行,反對派大佬初時並不看好這個大遊行。但由於當時正值「沙士」之後的困難期、樓價暴跌、公務員要減薪,社會匯集了各種不滿,導致大量市民湧上街頭。反對派見到這形勢便馬上轉軚,反對那個已妥協了的23條版本。後來有國內的法律界說,香港人這樣熱愛自由,卻錯過了得到一個「無牙版」23條的機會,隨著香港形勢惡化,這個機會將永遠都不會再來。

見過了反對派大狀那種出爾反爾的嘴臉之後,感到相當可怕。阿爺當年私底下與他們達成協議,結果是口講口賠,他們推翻協議,反對立法,帶來今天的僵局。李柱銘還說特區政府應該背負23條立法的責任,以及建制派,因爲他們是多數黨。如今聽李柱銘的詭辯,倍覺諷刺。

香港有立法的責任但不履行,最後換來中央自行立法。中央一直強調《香港國安法》只會打擊一小撮人,對一般市民的自由並無影響。經歷了去年的反修例運動,我開始同意這個觀點。香港容許反對聲音,合法和平的遊行集會,政府不會禁止,相信將來也不會禁止和平集會。但若果你要做黑暴,要打砸搶燒、要放炸彈,要拿著美國旗邀請美國派第七艦隊來香港的話,你就可能成為觸犯《國安法》的一小撮了。

其實不要說一般的市民,即使是傳統的泛民政黨,只要他們換一換臉,回復回歸初期主張「和理非」的那張臉,不要做被打擊的一小撮,《國安法》也與他們無關。有一小撮的人硬要選擇走上與中央激烈對抗之路,與美國一道要攬炒香港,如果我們保障這一小撮人的自由,就會令到香港這列火車衝落山崖,粉身碎骨。有些人已經把控制立法會以攬炒香港定為其公開目標,為什麼香港人還是視而不見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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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又有人發動所謂公投,然後搞全港的罷工罷課。有家長看到相關新聞就發電郵給我,說她兩個兒子一個中四、一個中一,她十分擔心,質問為何學校可以容許學生罷課,如果學生走去堵路,阻地鐵被警察拘捕,老師和學校是否要負責?該家長又指戴耀廷這些人不斷鼓吹人違法達義,教學生去犯法,為何學校不禁止?

我自己不是教育界,但覺得香港的教育確實出了很大問題,特別是容許港大副教授戴耀廷那種「違法達義」的思想,借著港大的招牌及法治的包裝,推廣給所有的通識老師,然後透過他們灌輸給學生。用反對派的語言,就是洗學生腦。

戴耀廷評論港區國安法,大駡這個法律「無法提供一般法律擁有的正當性,但具有阻嚇性。」我睇完覺得好好笑,其他人這麼說或許還有道理,但由戴耀廷的口中說出就沒有道理了,因為按戴耀廷的邏輯,一般法律擁有什麼正當性呢?

只是符合他口中的「公義」的法律才有正當性嘛。也是用戴教授的邏輯,我覺得保護國家安全是最大的公義,港區國安法就有最大的正當性。

再看這個所謂公投,完全是胡亂搞作,將一些政治名詞堆砌出來,借此將他們要求的罷工罷課合理化合法化。

他們的行動有幾個問題,第一,「公投」不合憲無代表性。香港的基本法並無「公投」這個機制。正如特區政府所言,根本講公投就是不合憲。現實上這個「公投」分兩部份,所謂工會公投,就是要先參加他們的工會才去投票,他們報稱目標全港有6萬人參與公投,若有成員有6成支持罷工,即有3萬6千人,就啟動後續的罷工計劃,香港有372萬打工仔,3萬多人可以代表什麼?找3萬多人「公投」決定一日要上班12小時可以嗎?

至於中學生的所謂罷課公投,目標是1萬個中學生參加,有6成即是6千人支持就啟動罷課計劃,香港有33萬中學生,6千人可以代表什麼?找6千個勤力學生「公投」決定一個星期返7日學可以嗎?其實這個「公投」可以稱為「胡亂公投」,胡亂地自己設定一些對自己有利的遊戲規則,叫一些自己友投票,過了自己指定的標準,就賦予自己行動的合法性。由於所有行動都是胡亂來,政府理應取替。

第二,罷工會作曠工論。按香港《僱傭條例》第21B(1)(b)指出,凡是職工會會員都享有在適當時間參加該職工會活動的權利。2012年終審法院在Blakeney-Williams vs Cathay Pacific Airways Ltd (2012) 一案中判定,罷工是21B(1)(b)所指的「職工會活動」。不過按法例參加這些活動要有「適當時間」,意即: 1. 職工工作以外的時間,或2. 得到其僱主同意容許在該時間內參加該等活動。結論是如果你要在工作時間參加罷工,是要得到僱主同意,否則僱主就可以視為缺勤或曠工。僱主除扣除薪金之外,更可能按僱傭條例或僱傭合約因缺勤的理由解僱員工。所以參加罷工的小心會被僱主解僱,不要誤以為通過「公投」就獲得保障。

第三,罷課會作曠課論。香港沒有任何法例容許罷課,罷課等於曠課。學校是教育之地,應該教育學生不單止不應該罷課,特別不應在罷課時間走出去堵塞鐵路,堵塞道路,到處縱火,否則會因為觸犯刑事罪行會被檢控,定罪後抱憾終生。過去一年警方拘捕了8千個示威者,當中有四成是學生。據說近日大學生出來示威的人數減少,中學生增加,他們繼續被人煽動出來上街。

如今中學應該推動「守法運動」,拒絕「違法達義」的思想,老師有責任教育學生,告訴他們不要參加違法的活動。家長送子女入學,是希望他們受到教育,考到好的大學,將來出人頭地,而不是希望他們將來變成監犯,抱憾終生。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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