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走「查」不涼!建行一分行行長被調查,退休已近5年!近兩個月"落馬"高管增至11人)
金融反腐力度持續加碼,又一退休銀行高管被查!
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消息稱,建設銀行青海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繼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此時,距離郭繼庄已過去近五年。
至此,近兩個月,商業銀行及監管系統的「落馬」高管已增至11人,比過往任何一個時間段都更為密集。其中,「落馬」高管還呈現三大特點:
一是:人走「查」不涼。11名「落馬」高管中,有2人已退休5年;
二是:「拔出蘿蔔帶出泥」。多名「落馬」高管所在的銀行、單位此前也有高管被查;
三是:中小銀行成腐敗高發地。前述11名「落馬」高管中,有8人出自地方中小銀行。建行一退休分行行長被查
建設銀行青海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繼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建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青海省監委監察調查。
公開信息顯示,郭繼庄出生於1953年9月,24歲就加入建行青海省分行,工作長達36年多。
其中,2007年3月,他開始擔任建行青海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在任近7年。2015年9月,郭繼庄正式退休。
而在郭繼庄之前,建行上一位被查的省分行行長是薛峰。2018年8月,建行紀委對該行山東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薛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此前數據顯示,截至去年10月底,建行紀檢監察機構共受理信訪舉報1282件次,同比增長3%;處置問題線索1691件,同比增長47.2%;立案179件,給予黨紀處分183人;運用「四種形態」共處理823人次,同比增長41.7%;駐建行紀檢監察組與地方紀委監委密切協作,查處重點案件,共留置10人。
特點一:人走「查」不涼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以來,不少銀行業高管是在退休後被查處的。
譬如,日前郭繼庄「落馬」時,已退休近5年;而6月初被查的原內蒙古銀保監局局長薛紀寧,則退休超過5年。
2019年,則有成都農商行原董事長傅作勇、工行重慶市分行原副行長謝明、國家開發銀行原行務委員郭林等退休銀行高管被查。
2019年2月,郭林因嚴重違紀被解僱黨籍,彼時距離他退休已經過去兩年多的時間。
而在去年4月、6月,退休一年半的謝明、退休兩年半的傅作勇也分別被查。
可見,金融反腐並沒有所謂的「盲區」,平安退休並不意味著“平安落地”,“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以前做錯了事,與以後被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有著天然的因果關係。只要曾經做過違法違紀的事,就決不能「安全著陸」。
2019年底,中紀委網站還發佈文章《人走「查」不涼!幹部退休前後違紀,都有哪些典型情形?》,梳理盤點了領導幹部退休前後的一些典型違紀情形:
有的信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人未退休、心已脫韁;有的認為“不要白不要”,利用退休“打掩護”,大搞“期權腐敗”;有的因為“船到碼頭車到站”,放鬆要求、誤入歧途……
文章指出,正所謂人走「查」不涼,人會退休,黨紀國法從來不會退休。
特點二:「拔出蘿蔔帶出泥」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兩個月披露的11起「落馬」銀行高管案例中,多名高管所在工作單位此前也有高管被查,似有“窩案”態勢。
其中,在安徽懷遠農商行原副行長李路璐6月5日「落馬」之前,該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顧平剛剛在8天前被查。
而事實上,自今年4月安徽省聯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陳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後,近兩個月來安徽農信系統已有5名高管相繼落馬。
其中包括:安徽蚌埠農商行原董事長張紹新、安徽懷遠農商行原董事長顧平、安徽懷遠農商行原副行長李路璐、安徽鳳台農商行原董事長鮑學啟、安徽省聯社黨委委員汪俠(曾任安徽阜陽潁東農商行董事長)。
此外,煙台市再擔保副總經理石學東於6月初被查,他此前於2014年獲批擔任煙台銀行行長,直至2019年3月底。而在他任職期間內,與其搭檔的董事長為葉文君,後者則在去年7月「落馬」。
而包括葉文君在內,自2003年以來,煙台銀行已有三名董事長陸續被查。此前,煙台銀行第一任董事長於行成於2003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該行第二任董事長庄永輝則在2012年被免職、雙規、批捕。
此外,與石學東同一天公開披露被查的薛紀寧此前履歷集中於監管系統,曾於2007~2014年一直擔任原內蒙古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一職,此後退居「二線」,擔任原銀監會黨委巡視辦巡視員,並在2015年3月退休。
而在薛紀寧「落馬」前,已有兩名原內蒙古銀監局班子成員在去年底接連被查,分別為原內蒙古銀監局副局長劉金明、副局長賈奇珍。
特點三:中小銀行成腐敗高發地
除了前述特徵外,最近兩個月的11名落馬銀行高管中,有7名出自地方農信系統。如果加上此前擔任煙台銀行行長的石學東,11名高管中涉及中小銀行腐敗的就有8名。
中小銀行是金融風險鏈條上最薄弱的環節,也是腐敗問題高發之地。據券商中國記者統計,僅2019年,就有至少20多家中小銀行高管公開被查。
有業內人士認為,中小銀行風險成因複雜,其中的關鍵原因就是公司治理失效:一方面,中小銀行股東力量分散,極易存在少數股東操縱銀行決策的情況,導致銀行業務由少數人說了算,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督制約;二是,資金上的違規關聯交易時有發生,容易造成貪污、腐敗等違法亂紀行為。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聯社黨委書記趙應雲日前表示,從近年來非國有銀行職務犯罪案件來看,主要呈現幾個特點:一是涉案金額較大,危害嚴重;二是犯罪類型多樣,形態複雜;三是犯罪成本低,打擊力度小。
趙應雲建議稱,國家有關部門要對現有的相關法律進行全面梳理,按照從嚴從重懲治的需要,修訂完善或重新制定相關法律,提高量刑幅度;出台相關司法解釋,統一法院對非國有銀行職務犯罪的裁判標準和尺度。
附:近兩個月被查的銀行高管(合計11人)
6月24日,建設銀行青海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繼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月19日,安徽省聯社黨委委員、阜陽潁東農商行原董事長汪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月10日,安徽鳳台農商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鮑學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月5日,安徽懷遠農商行原副行長李路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月4日,原內蒙古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月4日,煙台銀行原行長、煙台市再擔保副總經理石學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月3日,光大銀行呼和浩特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5月29日,四川廣漢農商行原黨委副書記邱述源涉嫌嚴重違法,接受德陽市監委監察調查;
5月28日,安徽懷遠農商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顧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5月12日,安徽蚌埠農商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紹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5月12日,黑龍江雞西農商行原副行長陳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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