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於堅決清洗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

——黨史上第一個反貪腐文件

周鐵鈞

《關於堅決清洗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局部)

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初,組織原則就明確了黨內監督機制,黨的一大「黨綱」第十條規定:「黨員人數多時,可派他們到其它地區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執行委員會最嚴格的監督。」

  為扼制、懲處貪污腐敗,中共中央專題研究、部署治貪反腐問題和決策

1925年,黨的「四大」召開,革命形勢發展迅速,工農運動風起雲湧,但當時全國只有3千多名黨員,極不適應領導大革命高潮的鬥爭形勢。為此,中共中央決定:大力發展、壯大黨的組織、隊伍。

一年後,黨員總數增至1.3萬多人,黨在各條戰線的領導力量明顯增強。但是,有的基層組織在發展黨員過程中,不嚴格執行組織規章,忽視考察培養,甚至批量、突擊吸收,如上海、湖北、山東等省市的一些黨組織,有時一批入黨人數多達百餘,導致一些品行不端的投機分子混入黨內,有的擔任領導職務後,出現侵吞公物、貪污公款、腐化墮落等行為,敗壞了黨的形象和威望。

為扼制、懲處貪污腐敗,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召開擴大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治貪反腐問題和決策,作出《關於堅決清洗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堪稱黨史上第一個反腐文件。《通告》全文近500字,主要內容是:

「在這革命潮流仍在高漲的時候,許多投機腐敗的壞分子,均會跑在革命的隊伍中來,一個革命的黨若是容留這些分子在內,必定會使他的黨陷於腐化……這些投機分子尚不能動搖我黨的政策,只是在個人生活上表現極壞的傾向,給黨以很惡劣的影響,最顯著的事實,就是貪污的行為,往往在經濟問題上發生吞款、揩油的情弊。這不僅喪失革命者的道德,且亦為普通社會道德所不容。此種分子近來各地均有發現,大會為此決議特別訓令各級黨部,迅速審查所屬同志,如有此類行為者,務須不容情的洗刷出黨,不可令留存黨中,使黨腐化,且敗壞黨在群眾中的威望。望各級黨部於接此信後,立即執行,並將結果具報中局,是為至要。」

《通告》深刻分析了貪腐給黨的事業帶來的嚴重危害,闡述了黨與貪腐鬥爭的立場和方針,行文使用「堅決」「迅速」「不容情」「立即執行」「是為至要」等一系列嚴厲措辭,不但表明黨中央堅定的反腐決心,更見證了中國共產黨人反腐倡廉的宗旨和初心。

  為震懾腐敗分子止惡收手,保持黨的隊伍純潔,推動革命事業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按照《通告》要求,各地黨組織迅速開展工作,調查腐敗線索,核實腐敗案件,懲處腐敗分子,並將成果密報黨中央繼而通報全黨。例如查處山東青島黨組織負責人王復元貪污腐敗案:1926年初,中共中央撥給青島黨組織1千銀元經費,當時這是一筆巨款,1塊銀元可買100公斤大米。錢到了負責人王復元手裏,他竟然全部裝入私囊,向上級謊報稱被賊人竊走。當時黨組織處於秘密活動狀態,黨員之間都是單線聯繫,極少有人知曉有巨額公款在他手上「失竊」,上級雖有所懷疑,卻也無從查實。

王復元嘗到了貪污的甜頭,又找到山東省委地下聯絡站「集成石印書局」負責人黃啟宇,謊稱省委決定要去上海購買槍支彈藥,需2千銀元。黃啟宇信以為真,很快籌齊款項交給了他,王復元拿到錢,又是吃喝嫖賭,恣意揮霍。

不久,王復元的貪腐行為暴露,山東省委在追繳贓款的同時,請示黨中央同意,開除其黨籍。

1926年,各地黨組織相繼通報了上海黃埔區委計財部主任楊菊庫侵吞工人捐款、湖北襄陽農會主席黃虎月私分沒收的土豪財物等30多例貪腐案件的查處情況,為震懾腐敗分子止惡收手,保持黨的隊伍純潔,提高黨在群眾中的威望,推動革命事業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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