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法院,對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斑美拉」特大傳銷案進行一審宣判,該案偵查卷宗共550多卷,判決19名被告人,涉及會員3萬多人,涉案金額43億多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余某容與閉某成經謀劃,在香港註冊成立了亞洲斑美拉美容養生機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斑美拉公司)、廣州斑美拉產品有限公司、廣州斑美拉產品有限公司南寧分公司、斑美拉生物醫藥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並以該公司名義申請註冊了「容璽」商標,推出了「容璽排毒套餐」、「容璽護膚套餐」美容產品)等涉傳銷企業。

2015年下半年開始,被告人余某容、閉某成以上述企業為平台,以銷售「容璽排毒套餐」、「容璽護膚套餐」美容產品為由,建立了以加會員、拉人頭、發展層級下線、限定進貨量做不同等級代理、通過其上下層級購買產品獲提成報酬,從而獲取非法利益的傳銷模式。

對於各層級代理商的資格,斑美拉公司規定:由高到低劃分為特級代理商、一級代理商、二級代理商、三級代理商、普通會員五個等級。新加入者購買一套美容產品(9800元)成為普通會員,要成為特級代理商到三級代理商,須交納1500000元至45000元不等來購買產品。斑美拉公司規定了三種獲利方式:「零售利潤」、「批發差價」、「感恩提成」。

被告人余某容、閉某成所領導、管理的斑美拉公司及一系列有關企業,在整個傳銷組織體系中處於核心主導地位,其家族成員余某藝、余某羽、余某煒、秦某俊、唐某山在傳銷體系中負責關鍵部門管理,構成了家族式經營管理的斑美拉傳銷體系。

斑美拉公司一方面要求各級代理商利用微信誇大宣傳斑美拉產品美容效果,不斷展示各地招商會火爆場面,展示高級別代理商領取巨額現金回報,展示出國旅遊等獎勵,展示購買房產、豪車、奢侈品等虛假宣傳圖片和視頻吸引他人加入傳銷。

截至2018年10月9日,余某容、閉某成的傳銷活動在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下線共計38671人,層級24層。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經營金額43.77億元,二人在傳銷活動非法獲利共計13.63億元。其餘各在案參與傳銷的被告人,經營金額從19億多至10萬元,非法獲利從700多萬元至10萬元不等。

法院判決:

余某容等19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其中余某羽犯數罪,何某松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共2.7億多元,依法沒收財產約7億元,追繳後上繳國庫。

法院依照刑法及解釋的有關規定,對各被告人作出上述的判決。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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