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浙江台州宣判一起特大網路詐騙案:全國近200萬人受騙

博客文章

浙江台州宣判一起特大網路詐騙案:全國近200萬人受騙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浙江台州宣判一起特大網路詐騙案:全國近200萬人受騙

2020年08月18日 22:54

公開庭審。台州中院供圖

(范宇斌 楊琛琛)在QQ、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網路兼職信息,通過收取會員費在全國各地行騙,詐騙金額達3.16億元,被害人近200萬……18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特大網路詐騙案件進行宣判,主犯孫某華因犯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全部個人財產,並責令退賠違法所得給所有被害人。

  輕信兼職廣告 全國近200萬人被騙

2018年10月,台州椒江人陳先生髮現自己可能遭受了「網騙」。

據悉,陳先生在同學群看到一則招聘廣告,具體內容是「招聘539個抖音、快手視頻作品點贊員。點贊一單0.5-2元,日薪80-150元。時間自由,多勞多得。」陳先生心念一動,覺得試試也無妨。

於是,陳先生通過廣告上的聯繫方式,加入招聘QQ群。在群主的指導下,陳先生把同樣的廣告發佈到自己的熟人圈,隨後開始下載「微信息」“微助手”軟體進行註冊。

註冊後,陳先生進入類似於直播間的「房間」,「房間」內分新手、掛機、高額任務等欄目,每個欄目都有接待人員。陳先生被接待人員告知需交納118元會員費,因為對方信誓旦旦地表示“2個小時便能賺回來”,陳先生便同意了。

做了一些兼職任務後,陳先生又被告知「這個級別的會員任務量少且有限制,成為鑽石會員,就可以持續不斷做任務,能賺更多」,於是陳先生再次交納了98元會員費。

隨後,陳先生做了視頻點贊、軟體下載等任務,獲得13.35元,但因未達到平台規定的提現標準而無法提現。

後來,陳先生髮現平台里兼職任務長期不更新,當初廣告宣傳的薪酬根本不可能實現,和平台要求返還會員費也沒有人理,而提現標準也突然從原先的30元提高到了500元。至此,陳先生意識到受騙。

像陳先生一樣遭遇網路兼職詐騙的被害人還有很多。隨著公安機關的追蹤排摸,一個總部位於山東青島,成員分佈在全國各地的特大網路詐騙集團逐漸顯露出來,他們以數家網路科技公司為掩護,暗地裏從事詐騙活動。公司具有較強的組織性,設有多個詐騙團隊,團隊內部又分為外宣部、培訓部等,以高薪網路兼職進行虛假宣傳,哄騙、引誘被害人繳納會員費。

據統計,從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受騙繳納會員費的被害人近200萬人,包括很多大學生和家庭主婦在內,被害人遍佈全國各地,詐騙金額達3.16億餘元。

  隱藏在背後的「操盤手」是一名“85後”

截至案發,該詐騙集團成員達3000多人,在全國眾多城市都設有分部,規模十分龐大。到底是誰在操縱如此龐大的網路詐騙?

隱藏在背後的「操盤手」叫孫某華,1985年5月出生於吉林省長春市。早年以賣手抓餅為生,2010年曾遭遇過刷單詐騙,結果卻抓住“商機”,2015年起夥同他人註冊多家公司,當起了老闆,並自行開發語音、微聊、微信息、微助手等軟體,為詐騙行為做足了準備。公司成員除了自家親戚外,他還在眾多被詐騙的會員中挑選“可造之材”,並邀請他們到山東共謀發展。很多受害者為了挽回損失或者為了逐利,成為了詐騙集團的工作人員。

該詐騙集團敏銳地抓住了被害者希望通過網路兼職提升收入的迫切需求,同時,又利用了被害者認為「200元左右的會員費只是小錢」,不一定會去報警的心理。因此,從2015年以來,該詐騙集團才能在黑暗中不斷滋生、壯大。通過銀行卡分析,近年來,該公司賬戶每天到賬的資金都有七八十萬元,有時甚至高達300多萬元。

通過詐騙來的錢財,孫某華過上了一種窮奢極欲的生活,他在山東購買了十多處房產,並擁有十幾輛豪車,此外還購買遊艇、土地,經常去世界各地旅遊。

審理過程中,孫某華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沒有表現出一絲悔意,反而振振有詞地為自己辯解,他認為「是因為被害人不夠努力,才導致工作任務無法完成,薪酬無法實現」。

而事實上,多名被害人以及曾在該詐騙集團工作過的員工都表示:「平台里任務數量很少,長期不更新,很多任務根本不可能完成,日賺150元就是騙人。」

  法院判決:無期徒刑,退賠被害人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孫某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組織、領導犯罪集團,利用網路技術手段,騙取他人財物達3.16億餘元,屬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孫某華系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因此判決孫某華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責令退賠違法所得給所有被害人。

此外,涉及該案已落網的160餘名犯罪嫌疑人已另案處理,目前有30多人被判刑,其中8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完)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2019年年底,尚某與男友準備步入人生新階段——結婚成家。但就在領證時,他們得知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系統顯示,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間,尚某與五名男子分別在山東、河北、安徽、江蘇等地「登記結婚」,不能再辦理結婚登記!

然而事實是,尚某並不認識上述五名男子。

「當我得知自己已與5人登記結婚時,當場就蒙了……」回憶起去年那個瞬間,尚某心有餘悸。

「被結婚」五次的尚某,要求五地民政部門撤銷其婚姻登記。遭遇撤銷請求被拒後,她一紙訴狀把民政部門告上了法庭。近日,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併當庭宣判了這起案件。

身份五次被他人冒用登記結婚

2005年7月19日,持有原告尚某(住河南省駐馬店市)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女子,與第三人沈某某在江蘇省如東縣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登記。後該名女子不知去向。

2019年12月10日,尚某與男友前往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時,被告知其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間,與五名男子分別在山東鄒城、河北定州、河北圍場、安徽阜陽、江蘇如東登記結婚,故不能再辦理結婚登記。

無奈之下,尚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以他人冒用其身份辦理婚姻登記,致使其本人無法辦理婚姻登記為由,要求包括如東縣民政局在內的五地民政部門撤銷其相關的婚姻登記信息。

如東縣民政局答覆稱其沒有撤銷許可權,拒絕了原告的申請。後尚某訴至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要求撤銷如東縣民政局於2005年7月19日作出的其與沈某某的婚姻登記。

走訪調查核實登記結婚女子並非尚某

受理該案後,該院承辦法官立即前往如東向沈某某及其家人、鄰居進行調查。經核實,沈某某及其家人、鄰居一致認為照片上的尚某並非2005年與沈某某結婚的冒名女子。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系一起被他人冒名登記的案件,如東縣民政局將毫不知情的尚某登記為婚姻一方,明顯違法,系無效行政行為。且尚某的「婚史」仍存於全國婚姻登記系統之中,該無效行為對尚某的婚姻自主合法權益持續侵害,尚某向如東縣民政局申請撤銷,如東縣民政局作為登記機關應當履行糾錯義務,主動依法進行補救,而不能以沒有職權為由放任該錯誤信息的存在。

法院遂判決撤銷被告如東縣民政局拒絕糾錯的答覆,確認原告尚某與第三人沈某某在如東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的婚姻登記無效,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原告的錯誤婚姻登記信息予以刪除。

庭審現場。圖片來源:南通中院

值得一提的是,考慮到尚某身處外地且懷有身孕,疫情防控期間不便前往法院參加庭審。當天,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依託支雲庭審系統,通過遠程連線,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並邀請了20餘名市民政局和市司法局機關幹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觀摩庭審全過程。

「這件事情已經嚴重影響了我的正常生活,現在法院終於幫我解決了問題!」一審宣判後,尚某通過南通法院支雲庭審系統在線感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