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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前部長王芳回憶:江青的「風流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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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前部長王芳回憶:江青的「風流韻事」

2020年11月04日 17:38

文革中的江青

1954年3月下旬,江青收到一封匿名信。匿名信是從上海發出的,由浙江省交際處長唐為平轉交江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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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收到匿名信後,非常惱火,神情顯得有些緊張和不安。

第二天,江青找我談,談了一個上午,說自己青年時期就是一個非常進步、非常堅強的革命者,現在有人誣衊她,是別有用心的,是有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的。江青還把匿名信遞給我看了。

我瞄了一眼,就不想再往下看了,把信遞過去。

江青一臉嚴肅地說:「你不看誰看?這是一封反革命匿名信,你公安廳長看清楚了,要給我破案。有人編造謊言誣陷我,醉翁之意不在酒,矛頭實際上是針對主席的。」

匿名信主要寫的是她20世紀30年代在上海的一段風流醜事和被捕變節的歷史問題,內容非常具體。寫信人肯定對江青過去的歷史十分清楚。因寫信人深知江青30年代的歷史及黨內上層情況,江青推斷此人必是黨內高幹或文化界名人,或是他們的夫人。當時我理解寫信人揭她老底,挖她瘡疤,是對她如今貴為第一夫人的驕橫作風非常不滿,向她提出警告和批評,要她識相一點,不要太張狂。

江青給我看了匿名信後,突然問我:「你熟悉揚帆嗎?」

我當時對她的發問毫無警覺,隨口就說:「解放前,我是八路軍,他是新四軍。解放後,他在上海當公安局局長,我們來往比較多,關係較密切。」

聽我這樣一說,江青就有點不高興,半陰半陽地說:「你知道他過去叫什麼名字?他過去不叫揚帆,叫殷楊。在國民黨南京劇專工作過。」

江青沒有再往下說,氣氛有點僵。她可能在估計我是否知道,揚帆曾經搜集她在上海的材料,寫信給延安黨中央的事。

30年代,揚帆按照黨的指示,以記者的公開身份,在上海「左聯」從事文化救亡運動。因此,他對江青在上海曾經被國民黨逮捕自首變節,和生活上的風流醜聞、複雜的社會關係,了如指掌。

時任新四軍政委的項英同志,聽說毛主席要和江青結婚,出於對黨的忠誠和負責,要揚帆整理一份有關江青在上海那段歷史問題的材料,以項英的名義,用密電向延安黨中央寫了一個報告。報告最後直言不諱地寫道:「此人不宜與主席結婚。」報告按照行文常規,註明材料來源——是曾經在上海搞過文化救亡運動、現任軍部秘書揚帆同志提供的。不幸的是這份報告落入了當時任中央社會部部長的康生手裏。善於投機的康生出於他的政治目的,把這份報告交給了也在社會部工作的江青。毛主席當然不會看到這個報告。

江青

江青為了出這口氣,在康生的直接指使下,先後兩次將揚帆下獄。第一次在延安整風運動後的1943年10月。幸虧負責審查揚帆所謂歷史問題的是中央華中局社會部部長潘漢年同志,他頂住康生的壓力,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揚帆被關了10個月,最後放了出來。1955年元旦,揚帆第二次被捕,扣上了「反革命」、“特務”的帽子,長期關押,受盡折磨。與此同時,潘漢年被戴上了包庇揚帆的罪名,成了“潘揚反革命集團”的首要成員,在1955年3月被捕入獄。一直到20多年後「四人幫」垮台,潘漢年和揚帆才得以平反。然而,此時潘漢年已死於勞改農場,揚帆早已被逼瘋了,就連來勞改農場接他回家的妻子兒女也相見不相識了。

在談了揚帆之後,過了一會,江青又問我,「你認識覃曉晴嗎?」

覃曉晴是浙江省婦聯福利部副部長,20世紀30年代上海地下黨員。是浙江省省長沙文漢把她調來浙江工作的。

我的腦子又從對揚帆往事的回憶中回到眼前。我說:「覃曉晴就在省婦聯工作,我知道她,但不是很熟悉,聽說是一位很有才華的女同志。」

當時我只知道,揚帆在新四軍軍部工作時,曾經整理過江青在上海那一段歷史問題材料的事,不知道覃曉晴和江青之間還有什麼隱秘的事。後來我了解到,1934年江青在上海被捕時,覃和江同住一個牢房。覃回憶自己被捕原因,是因為江青首先被捕,在敵人面前供出了她。而江青後來說了謊:特務來逮捕她時,她已搬家了,因此,覃曉晴被捕了,她沒有被捕。

覃曉晴在粉碎「四人幫」後於1976年12月18日寫下這樣的材料:

1934年春,我在上海經我原來的丈夫高原(夏緯)的介紹認識了李鶴(引者注:江青當時的又一化名)。當時我和李鶴都是上海「無名劇社」的成員。我叫她阿姐,她叫我小凈。這年秋後的一天,高原匆匆跑回家來對我說:“李鶴被捕了。”我們隨即搬了家。

1934年冬,我和高原在福履里路住所被捕,約兩星期後,由法巡捕房「引渡」到偽上海市公安局看守所。特務不斷提我上樓去審訊。這時,我心裏很悲傷,整天哭哭啼啼。有一天,一個叫“黑大個”的特務問我:“你傷什麼心?你不叫小凈嗎?有人惦念你呢,你阿姐是李鶴吧,她和我們談起你。”還說:“你看有的人有什麼好結果,坐了老虎凳,還是搞到龍華監獄裏去了,李鶴就不像他們。她在這裏住了幾天,就恢復自由了。她很樂觀、很活潑,京劇唱得怪好聽,還給我們唱過幾段,臨走還給我們一張劇照。”說完,這個特務給我看了一張二三寸的照片,照片是戲裝打扮的李鶴,好像是扮《打漁殺家》的蕭桂英。

早年江青

1935年春,我出獄以前,向特務供認了我認識的「無名劇社」的一些人,其中包括李鶴。

據查,江青關押在當時上海市公安局看守所,由國民黨中央調查科上海區訓練股審訊組趙耀珊(綽號「黑大漢」、“黑大個”)在公安局特務股樓上審問。國民黨中央調查科上海區訓練股編審組長先大啟也參加了審訊。

後來我才意識到,江青知道我熟悉揚帆和覃曉晴時,為什麼不高興,神態很不自然。對江青的品性我是比較了解的。她心胸狹隘,生性多疑。她不會不想到,因為我熟悉揚帆和覃曉晴,也因此懷疑我也了解她過去那段見不得人的歷史。

當她問到國民黨中央調查科特務趙耀珊時,我警覺起來,不再說什麼。我知道,趙是當年審訊江青的特務。江青怕他還活著。我只說,趙耀珊在南京鎮壓反革命時被槍斃了。她一直陰沉的臉,這時才有了一點笑容。

江青回到北京,立即將匿名信的事報告了毛主席。說這是一起性質嚴重的反革命案件,要公安機關立即組織偵破。主席認為這不是什麼反革命案件,可能是你工作不虛心,得罪什麼人了,是對你不滿,有意見引起的。當時正好是解決「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的七屆三中全會以後。江青一定要將這匿名信事件和那時政治鬥爭形勢掛起鉤來。她認為這件事不是孤立的,不是同志之間不滿、發私憤,而是一個政治事件,有其政治目的。後來主席沒有再說反對意見,也就是默認了。

動用了主席的權威,這一匿名信案(被列為「18號案」)的偵查工作也就升級了。

由於匿名信信封上印有「華東文委」字樣,江青要公安部門將偵查的重點放在上海的黨政部門與文藝界。不久,中共中央華東局在上海召開會議。會議由中共中央華東局第三書記譚震林同志主持,中共中央華東局第二書記陳毅同志出席,還有我和上海市公安局局長黃赤波同志參加,確定把這封匿名信事件作為一個特大案件來偵察。會議確定,“18號案件”由公安部部長羅瑞卿負總責,上海方面由黃赤波負責,浙江方面由我負責。會議並對案件進行了具體分析,把重點對象放在30年代曾在上海文藝界工作過的人員身上。

偵破工作在非常秘密的情況下進行。中共上海市委第一書記柯慶施親自抓案件的偵破工作,每隔幾天就要聽取一次彙報。

當時,專案組先後收集了800多人的筆跡,進行了筆跡鑒定。他們將那些與匿名信筆跡相似而又對江青不滿的人都列為偵查對象,進行重點偵查。僅案件的卷宗就有五六包之多。這些偵查對象,包括江青過去房東家的女佣人秦桂貞,她了解江青20世紀30年代的歷史;東海艦隊司令陶勇的夫人朱嵐,她曾說過對江青不滿的話,也被列為懷疑作案對象。然而,時間拖得很長,案子還沒有結果。

當時受偵查時間最長、懷疑最多的是原上海市文化局局長賴少其的妻子曾菲。

江青(1973年8月)

事情是由她的丈夫賴少其引起的。賴少其在上海市第一屆黨代會上提過一個議案,要求組織上對賀子珍的生活給予照顧。

江青極其忌恨賀子珍。公安部門注意賴少其後又發現,賴少其的妻子曾菲與賀子珍一家關係密切,並且對賀子珍的處境深表同情,而且對毛澤東1952年在上海沒有與賀子珍女兒李敏見面一事頗有微詞。另外,賴少其又恰好是在華東文委工作!

專案人員向柯慶施彙報之後,柯慶施認為曾菲「有作案的條件和思想基礎」。於是公安部門找來曾菲的筆跡。經過鑒定,曾菲的筆跡竟然與匿名信的筆跡很相似!於是,曾菲成了重點懷疑和審查對象。

然而,對曾菲進行了諸多秘密偵查,始終未發現任何證據。

其間,江青催問了多次,她顯然對案件遲遲偵破不了,感到不滿意。

一直到1961年,一次偶然的事情中,查明了給江青寫匿名信的人,原來是林伯渠的妻子朱明。

林伯渠去世之後,朱明給中央寫信,反映有關林伯渠死後一些遺留問題。一查對,兩封信的筆跡一模一樣。朱明承認匿名信是她寫的,並立即自殺。

雖然朱明自殺身亡,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幫」一夥仍將朱明定為“反革命分子”。

粉碎「四人幫」後,中共中央組織部對朱明的問題重新進行了審查,並作出結論:朱明“給江青的信的內容沒有錯誤,原定其為反革命分子是錯誤的,純屬冤案,應予平反昭雪,恢複名譽”。

江青與毛澤東也有溫馨時光

毛澤東與江青等在一起

江青

江青




現代秘史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導讀]鄧小平說:毛澤東就說過,這樣的事情在英、法、美這樣的西方國家不可能發生。他雖然認識到這一點,但是由於沒有在實際上解決領導制度問題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導致了「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

《人民日報》刊發鄧小平關於《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講話(資料圖)

本文摘自《呼喊:當今中國的五種聲音》,凌志軍 馬立誠著

20世紀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的幾年裏,我們國家的民主思想,在對「文化大革命」的反思當中迅速成長起來。

1978年開始改革開放歷程的時候,鄧小平說過一句話:「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條件。」他是在這一年12月13日說這一番話的。大約13年後,胡繩在他主編的《中國共產黨的七十年》中說,鄧小平的這一次講話,“實際上為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基本的指導思想”。還說:“就黨的指導思想和實際工作來說,鄧小平已經成為黨中央領導的核心。”

胡繩還注意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對於民主的討論。他說,全會公報對民主和專政、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製作了較詳盡的論述。會議認為,由於還存在極少數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絕不能削弱無產階級專政。對於社會主義的階級矛盾,必須按照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的方法去解決,這樣才能保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所需要的安定團結的局面。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統一的領導,需要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但是必須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確的集中。

怎樣才能使我們的人民擁有「充分的民主」?下面這些話引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

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必須堅決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要保證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於法律之上的特權。

將民主看做一種制度,並且將民主與法制聯繫起來,在我們黨的文件當中,這是第一次。

大約從這時起,黨內的輿論也開始將民主看做一種制度。

黨的文件將民主視為一種制度,這一點顯然與鄧小平的引導有關。根據現有的文字記錄,鄧小平最早表述他的建立民主制度的思想,是在1956年9月中國共產黨召開「八大」的時候。那一次,鄧小平在《關於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中說,執政黨的地位,使我們黨面臨考驗,要“從國家制度和黨的制度上做出適當的規定,以便對於黨的組織和黨員實行嚴格的監督”。依照我們黨的既成制度,這樣的報告,是一定要經過毛澤東的同意並且經過政治局討論的。這大約可以證明,當時黨的領導中樞已經從制度方面來認識民主的問題。毛澤東說斯大林在蘇聯造成的悲劇,不會在西方國家發生,也可以作為一個證明。然而後來的事實也證明,這樣的思路沒有能夠延續下來。

1980年8月21日,義大利記者奧琳埃娜·法拉奇有機會直接採訪鄧小平。當法拉奇對中國能夠避免再次發生諸如「文化大革命」這樣可怕的事情表示懷疑的時候,鄧小平並沒有駁斥她。鄧回答:“這要從制度方面解決問題。我們過去的一些制度,實際上受了封建主義的影響,包括個人迷信、家長制或家長作風,甚至包括幹部職務終身制。我們現在正在研究避免重複這種現象,準備從改革制度著手。我們這個國家有幾千年封建社會的歷史,缺乏社會主義的民主和社會主義的法制。現在我們要認真建立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社會主義法制。只有這樣,才能解決問題。”

10天以後,鄧小平的一個講話被中央政治局通過。這就是他在1980年8月18日這一天在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講話題為《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這次會議的主要議題是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鄧的講話也是圍繞這個題目展開,其中包含了他的許多非常重要的思想。

鄧小平說:

權力過分集中,妨礙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實行,妨礙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妨礙集體智慧的發揮,容易造成個人專斷,破壞集體領導,也是在新的條件下產生官僚主義的一個重要原因。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為了適應黨和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為了興利除弊,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我們要不斷總結歷史經驗,深入調查研究,集中正確意見,從中央到地方,積極地、有步驟地繼續進行改革。

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及其他制度,是為了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加速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主要應當努力實現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一)經濟上,迅速發展社會生產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二)政治上,充分發揚人民民主,保證全體人民真正享有通過各種有效形式管理國家,特別是管理基層地方政權和各項企業事業的權力,享有各項公民權利,健全革命法制,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打擊一切敵對力量和犯罪活動,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三)為了實現以上兩方面的要求,組織上,迫切需要大量培養、發現、提拔、使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比較年輕的、有專業知識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人才。

我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要在經濟上趕上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並且造就比這些國家更多更優秀的人才。達到上述三個要求,時間有的可以短些,有的要長些,但是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大國,我們能夠也必須達到。所以,黨和國家的各種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須用是否有利於實現這三條來檢驗。

從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幹部制度方面來說,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義現象,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家長制現象,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

1984年10月20日,中國共產黨十二屆三中全會會場,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資料圖)

官僚主義現象是我們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廣泛存在的一個大問題。它的主要表現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濫用權力,脫離實際,脫離群眾,好擺門面,好說空話,思想僵化,墨守陳規,機構臃腫,人浮於事,辦事拖拉,不講效率,不負責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諉,以致官氣十足,動輒訓人,打擊報復,壓制民主,欺上瞞下,專橫跋扈,徇私行賄,貪贓枉法,等等。這無論在我們的內部事物中,或是在國際交往中,都已達到令人無法容忍的地步。

官僚主義是一種長期存在的、複雜的歷史現象。我們現在的官僚主義現象,除了同歷史上的官僚主義有共同點以外,還有自己的特點,既不同於舊中國的官僚主義,也不同於資本主義國家中的官僚主義。它同我們長期認為社會主義制度和計劃管理制度必須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都實行中央高度集權的管理體制有密切關係。……這可以說是我們目前所特有的官僚主義的一個總病根。

當然,官僚主義還有思想作風問題的一面,但是制度問題不解決,思想作風問題也解決不了。所以,過去我們雖也多次反過官僚主義,但是收效甚微。……

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就是在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的口號下,不適當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權力集中於黨委,黨委的權力又往往集中於幾個書記,特別是集中於第一書記,什麼事都要第一書記挂帥、拍板。黨的一元化領導,往往因此而變成了個人領導。全國各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這個問題。權力過分集中於個人或少數人手裏,多數辦事的人無權決定,少數有權的人負擔過重,必然造成官僚主義,必然要犯各種錯誤,必然要損害各級黨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制、個人分工負責制,等等。這種現象,同我國歷史上封建專制主義的影響有關,也同共產國際時期實行的各國黨的工作中領導者個人高度集權的傳統有關。……

黨成為全國的執政黨,特別是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黨的中心任務已經不同於過去,社會主義建設的任務極為繁重複雜,權力過分集中,越來越不能適應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對這個問題長期沒有足夠的認識,成為發生「文化大革命」的一個重要原因,使我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現在再也不能不解決了。

革命隊伍內的家長製作風,除了使個人高度集權以外,還使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組織成為個人的工具。家長制是歷史非常悠久的一種陳舊社會現象,它的影響在黨的歷史上產生過很大危害。陳獨秀、王明、張國燾等人都是搞家長制的。從遵義會議到社會主義改造時期,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一直比較注重實行集體領導,實行民主集中制,黨內民主生活比較正常。可惜,這些好的傳統沒有堅持下來,也沒有形成嚴格的完善的制度。……從1958年批評反冒進、1959年反「右傾」以來,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逐漸不正常,一言堂、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個人崇拜、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一類家長制現象,不斷滋長。

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封建專制傳統比較多,民主法制傳統很少。解放以後,我們也沒有自覺地、系統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各項制度,法制很不完備,也很不受重視,特權現象有時受到限制、批評和打擊,有時又重新滋長。克服特權現象,要解決思想問題,也要解決制度問題。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黨員在黨章和黨紀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規定的平等權利和義務,誰也不能佔便宜,誰也不能犯法。……

要有群眾監督制度,讓群眾和黨員監督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凡是搞特權、特殊化,經過批評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權依法進行檢舉、控告、彈劾、撤換、罷免,要求他們在經濟上退賠,並使他們受到法律、紀律處分。

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澤東同志這樣偉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嚴重影響,以致對黨、對國家、對他個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們今天再不健全社會主義制度,人們就會說,為什麼資本主義制度所能解決的一些問題,社會主義制度反而不能解決呢?這種比較方法雖然不全面,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視。斯大林嚴重破壞社會主義法制,毛澤東同志就說過,這樣的事情在英、法、美這樣的西方國家不可能發生。他雖然認識到這一點,但是由於沒有在實際上解決領導制度問題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導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這個教訓是極其深刻的。不是說個人沒有責任,而是說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係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

如果不堅決改革現行制度中的弊端,過去出現的一些嚴重問題今後就有可能重新出現。只有對這些弊端進行有計劃、有步驟而又堅決徹底的改革,人民才會信任我們的領導,才會信任黨和社會主義,我們的事業才有無限的希望。

肅清封建主義殘餘影響,重點是切實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的制度,從制度上保證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經濟管理的民主化、整個社會生活的民主化,促進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

改革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渙散黨的紀律,而正是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紀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核心,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問題是黨要善於領導;要不斷地改善領導,才能加強領導。

鄧小平在20世紀80年代初說的這些話,前所未有地顯示了共產黨人對於專制制度的批判態度。他是從防止「文化大革命」這樣的悲劇重新發生的方面來談論這個問題的,但他的話顯然已經不僅僅拘泥於此。他還提出了進一步的改革要求。所以,許多人認為,這個講話是鄧小平所有講話當中最重要的篇章之一。可惜鄧所表述的這些思想在以後的歲月里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

當然,鄧小平在這裏所說的「民主化」,與他多次批評的“自由化”並不是一回事。這一點他在三年以後有過明確的陳述。那是在1983年10月召開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上,鄧小平說,抽象地講人的價值和人道主義,宣傳抽象的民主,把民主同黨的領導對立起來,是違反馬克思主義常識的,會把青年人引入歧途。鄧小平無疑認為共產黨能夠建立起自己的民主制度,並且一力推動著中國向這個方向前進。幾年之後,鄧小平將他的這些想法進一步發揮出來,在中國推動了一次政治改革的高潮,可惜這一改革最終沒有能夠取得人們所期待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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