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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學生柴灣推跌警員襲警罪成 官指無悔意判囚3周

政事

16歲學生柴灣推跌警員襲警罪成 官指無悔意判囚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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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學生柴灣推跌警員襲警罪成 官指無悔意判囚3周

2020年11月25日 11:52 最後更新:15:50

法官批准被告以1萬港元保釋等侯上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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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學生於去年11月3日的七區示威中,在柴灣怡泰街被警員捉住上衣截停時,用雙手推撞警員左膊及胸口,令警員鬆手失平衡跌倒,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被告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今於東區法院判刑。崔美霞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無悔意,故判處3星期監禁,並批准被告以1萬港元保釋等侯上訴,期間不得離港,須居住於報稱地址。

去年七區集會示威爆發衝突。 資料圖片

去年七區集會示威爆發衝突。 資料圖片

16歲學生於去年11月3日的七區示威中,在柴灣怡泰街被警員捉住上衣截停時,用雙手推撞警員左膊及胸口,令警員鬆手失平衡跌倒,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被告被裁定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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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鄭穎駿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指其對案件有反省,並吸取了教訓,建議判處80至16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惟崔官稱被告在被裁定有罪後,仍堅稱不清楚自己推撞了警員,指只是自然反應,因而認為被告無悔意,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遂判被告監禁3星期。被告申請等候上訴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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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於東區法院判刑。崔美霞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無悔意,故判處3星期監禁,並批准被告以1萬港元保釋等侯上訴,期間不得離港,須居住於報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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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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