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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網上轉發警員「起底」資料 判囚21日緩刑12月兼付堂費

政事

女生網上轉發警員「起底」資料 判囚21日緩刑12月兼付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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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網上轉發警員「起底」資料 判囚21日緩刑12月兼付堂費

2020年12月29日 13:23 最後更新:13:54

法官:在公開警員資料的帖文中以諷刺手法呼籲別人不要轉載訊息,並不會令犯案者逃避責任。

高等法院去年10月頒布禁制令禁止任何人「起底」警員和其家屬的個人資料,翌月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事件後,一名23歲女學生姚家瑜同日在 TELEGRAM公開群組上,轉發警員的住址和其妻兒的手機號碼,帖文另附上「唔好再POST」「唔可以再傳啦」「拜託高抬貴手」等呼籲網民停止轉載資料的字眼。她今在高等法院承認違反禁制令藐視法庭,被判囚21日。由於案情較輕微,且她只不過一時衝動犯案,法官接納求情並下令緩刑12月,另付堂費1000元。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高浩文法官坦言,在公開警員資料的帖文中以諷刺手法呼籲別人不要轉載訊息,並不會令犯案者逃避責任。法庭亦留意到,惡意「起底」的受害者似乎不只局限警員,法庭強調任何人去起底任何人也不能接受。

去年11月11日西灣河開槍事件當日,姚家瑜在TELEGRAM公開群組轉發一則帖文,內容公開了警員的地址和其妻子的手機號碼,帖文附上一段文字:「唔好再POST以下嘅資料,係剛剛開真槍個位正義警察叔叔同佢屋企人嘅,最緊要係(警員個人資料)。依個都唔可以再傳啦。拜託高抬貴手。」她透過律師承認呼籲他人不要再轉發訊息的段落只是掩飾。律師亦強調,她是基於一時衝動,被怨恨導致一時盲目而犯案。事後她本人亦遭別人惡意「起底」感到困擾,與警員身同感受。而她出身破碎家庭,與母親相依為命,為幫補家計中三已輟學謀生,最近為追求學護理想而重返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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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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