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 康某駕駛小型轎車冒充某社區居民委員會疫情防疫人員出行,在行駛至維明大街與槐安路交口處時被市交管局法制大隊執勤民警查獲。後此案移交橋西交警大隊進一步處理。

無獨有偶,1月17日,聶某駕駛小型汽車,冒充行政單位執法人員出行,將其妻子藏在汽車後尾箱中,欲到父母所在小區為妻子慶祝生日,在行駛至維明大街與槐安路交口處時,被民警查獲。市交管局領導接到信息,立即指示將此案移交交管局刑事偵查大隊進一步調查處理。

後經調查核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聶某被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來源: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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