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長期流竄在鄭州附近的「刑偵隊長」,身穿警服招搖過市騙錢騙色,詐騙上百萬元。近日,其正在行騙時被鄭州新鄭警方抓獲。

「你是不是入戲太深了?整天靠招搖撞騙過日子,難道就沒有一點羞恥心嗎?」1月24日下午,在新鄭市公安局看守所提審室,民警黃冠對犯罪嫌疑人楊強(化名)說。50歲的楊強,已是第6次進看守所。

【「刑警隊長」“賣慘”誘騙受害女性】

2014年夏天,40歲的蘇女士因家庭矛盾與丈夫分手。正在寂寞苦悶之時,她在網上遇到自稱是「刑警大隊長」的楊強,楊強稱,妻子和女兒幾年前遭遇車禍去世了,失去親人後很痛苦一直單身。幾次網上聊天后,二人如約在大學路一家西餐廳見面,看到身穿警服的楊強,蘇女士產生了好感。

隨後,蘇女士帶著楊強多次去見家人和朋友。每次楊強都身穿警服,在推杯換盞中,自稱「刑警大隊長」,吹噓正在辦理掃黑除惡的“大要案”,有時還露出�e在腰間的“手槍”。

一來二去,蘇女士覺得找到了能辦事的「大官」,楊強的“權力”開始在蘇女士親朋中流傳。

很快,蘇女士的堂哥找上門來,送來10萬元現金,讓楊強幫忙給剛畢業的兒子在公安局安排一個好工作。

楊強僅用20多天就安排蘇女士的侄子到市區某派出所「上班」,但他幫忙安排的,只是一個臨時“勞務派遣”的工作。

當蘇女士的侄子在派出所巡邏隊了解到實際情況後質問楊強時,楊強謊稱這是實習,待實習結束了就安排「正式工作」。此時,楊強已經從蘇女士手中拿走安排工作的酬勞18萬元。

【自己醉駕被拘,竟謊稱「破案」時發生意外】

話,其稱自己在辦理一起案件,途中發生車禍將人撞死,為了保住自己「領導」的位置,請蘇女士務必幫忙籌集資金安撫死者家屬,自己在看守所里是單位領導故意”保護”,風聲一過就可以回家了。

救人心切的蘇女士,找朋友借了50萬元打到楊強銀行卡內。幾個月之後,楊強「順利」回家。而據警方了解,楊強因涉嫌醉酒駕駛被新鄭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查獲,隨後法院依法對其拘役審判。

被甜言蜜語蒙蔽的蘇女士2016年夏天與楊強辦理了結婚手續。一天晚上,楊強洗澡時,蘇女士看到楊強的微信收到一條信息:老公,你在幹嘛呢?這讓她大吃一驚。

對於蘇女士的質問,楊強稱自己工作「特殊」,很多信息都是“秘密”。隨後又稱可能是對方發錯了,開開玩笑而已。

第二天上午,蘇女士根據對方的微信號加為好友,對方展示了蘇女士與楊強的離婚證及對方與楊強的結婚證。而當對方得知楊強與蘇女士的關係後,大呼「上當受騙」。

蘇女士趕到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查詢發現,2個月前,楊強帶領一名與蘇女士長相近似的女子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隨後又與這名女子結婚。這時,蘇女士才意識到被騙。

【落網時,他仍身穿「警服」在行騙】

新鄭市公安局龍湖派出所接到蘇女士的報警後,開始摸排情況。在前期調查中民警發現,楊強回家就穿上警服變成「刑警大隊長」,出門在某工廠上班時,就把警服放在車上。

2021年1月8日中午,在鄭州市二七區南四環一處農家樂餐廳里,一位身穿冬季執勤服的「三級警督」正在給酒友講述他最近辦理的“一個大案件”。

「楊強,啥時候又穿上警服了?」民警當即將楊強控制。其腰間的那支“手槍”,原來是花幾十元錢買的“手槍式打火機”,成了招搖撞騙的“行頭”。

在新鄭市公安局辦案中心,面對大量證據,楊強再次交代了他一系列的犯罪事實。刑滿釋放後的幾年裏,楊強冒充「刑警隊長」使蘇女士、阿琴等女子上當受騙,涉案金額達百萬元。

目前,楊強已經被新鄭警方刑事拘留,對楊強涉嫌招搖撞騙的犯罪事實正在進一步調查落實。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