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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陳文敏發提醒信 否決任命第一步

政事

向陳文敏發提醒信 否決任命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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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陳文敏發提醒信 否決任命第一步

2015年08月26日 09:07 最後更新:12:21

港大校務委員會昨日開會決定不再「等埋首席副校長任命」, 會在下月會議上決定副校長的人選, 即是話陳文敏做唔做到副校長下月對決。

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在會後話,會議討論了中央管理小組就牽涉匿名捐款涉事件教職員的處置建議, 校委會接納了報告,但拒絕透露詳情。聞說中央管理小組對三個涉事教職員的處理有區別,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及人文學院前主任蔡寬亮,被罰暫時不能擔任管理職務及禁收捐款3年。而時任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雖未有即時披露捐款來源,但不是故意隱暪,建議去函陳文敏,提醒他作為資深教職員的責任,以免未來再出現管理疏忽。

校委會對陳文敏的處理雖然輕於其他兩人,但建制派人士已認為是一種懲處。但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對媒體表示,提醒信對陳文敏的晉升與否影響輕微,「淨係話『提醒』, 唔係話好嚴重,無話佢做過啲乜,要視乎佢實際用字。校委會若不委任陳當副校長,不需要多此一舉。」

高人話,這個分析略嫌武斷,關鍵就在「多此一舉」四個字。佢話今早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出席商台節目時,雖然主持陳志雲多番追問提醒信的性質是否懲處,但梁也拒絕回應。 陳志雲再問「我就認為提醒信不是懲處,我這種理解啱唔啱?」 梁智鴻也不肯答,不願否認「提醒信是懲處」的講法, 還提到他們會就此處理問陳文敏的意見。

高人話,港大校委會顯然是擔心陳文敏會就校委會決定去做司法覆核,指校委會的決定違反「自然公義」, 而決策機構聆聽當事人意見後才作決定,是沒有違反自然公義的最佳理據。「多此一舉」 的行為是為了防此司法覆核。

高人相信,提醒信涉及陳文敏的管理疏忽,即使不是故意, 也是一種疏忽,不止紀錄在案,還到了要向當事人提醒叫他不要再犯錯的程度,不能不當一回事,也當然會在決定一個副校長候選人是否適合的重要因素。背後的命題是一個就處理捐款這些重大事情上有無心疏忽的人,是否適宜當上負責管理行政和財務的副校長。 他估計發提醒信是第一步,下月會議上將有不少校委因為這個理由否決陳文敏當副校長。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港大校務委員會今日舉行會議,預計學生不會衝場,會議也不會表決陳文敏作副校長的問題,可能留待下月才決定。

消息人士話,部分校委放假,人腳不齊,好難作重大決定。學生上次衝場要求立即表決,今次校委會會議改到沙宣道港大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舉行,入場時實行安全檢查,示威者較難衝撃會場,也不用急著表決。

校委會今日會討論中央管理小組就匿名捐款報告點名批評的教員,所作的處分建議,此事和陳文敏的委員任有間接關係,預計會有爭議。

至於委任首席副校長的問題,由於有人退出,要另覓人選,今日也不會就「首副」人選有決定。不過陳文敏申請的副校長人選,很可能在下個月有決定,等不及委任「首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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