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等來了全國人大代表們按下表決鍵,零反對票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這是繼去年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後,國家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和政治體制的又一重大舉措。
聽到高票通過的報導時,我想起了年初有一位學者寫過一篇文章,叫囂中央“放馬過來”,現在又一馬踏飛燕來了,反對派還會相信中央不再出手?
讀者要注意,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用的字眼是“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也就是說原有選舉法律有漏洞或不適應香港的現況,需要補漏和堵塞,而非如港區國安法新修一條法律,更不是反對派所指是“民主倒退”、“結束兩制”的謊詞。
完善法律,目的去除劣質民主,讓香港管治重回正軌。
為此,我們不妨檢視人大“決定”,究竟在哪些地方對選舉制度作出“完善”,不全面理解這些內容,對下一步如何落實好人大“決定”,是一句空話。
一是增加了選舉制度必須確保“愛國者治港”的相關規定。
正如張曉明主任所講,不允許不愛國的人特別是反中亂港分子再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治理架構,繼續堂而皇之地坐在立法會的議事大廳裏面,一個都嫌多!
中央領導強調“愛國者治港”不是一句空話,過去就是因為缺乏制度保障,讓一些反中亂港分子占了空子,立法會就成了他們破壞“一國兩制”的舞台。
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目的是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提供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也是人大“決定”的根本出發點。
制度上增加了審查委員會;行政長官、立法會部分參選人,須獲選舉委員會一定比例的提名;宣誓必須真誠等,這些條文都將成為嚴格的把關機制,讓反中亂港分子無隙可鑽。
當然,中央在劃定政策界線中,明確不在香港的社會政治生活當中搞“清一色”,肯定“泛民主派”裏面也有愛國者,他們將來仍然可以依法參選、依法當選,在立法會裏面仍然可以聽到不同的聲音,包括批評、監察政府的聲音。
確立“愛國者治”的政策界線,相信將來的民意代表性會更加的廣泛,民意表達不受騎劫。
二是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使民主更健康地往前推進。
11日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中規定,將“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這是首次設立的一道機制,將過去由選舉主任負責的遴選工作,提升為一個法定機構來把關。
既然在建制架構內,反中亂港分子一個都嫌多,那麼“遴選”機制的設定,將是選舉制度是否符合人大“決定”的有力保證。
在過去的幾次行政長官選舉中,因反對派曾以“關鍵少數”要脅中央,企圖選出一位中央不接受、又或造成參選人均不獲過半選票當選,人為地製造憲制危機。
中央雖然最終化險為安,但不足以高枕無憂,只有成立資格審查委員會,才可為解決這類憲制性問題提供法律保障。
我認為,既然此事涉及憲制上的重大問題,是選舉制度的重中之重,組成委員會成員可考慮加入中央政府代表,以確保進入建制架構的人選。
符合夏寶龍副主席提出的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原則、敢於擔當;胸懷“國之大者”;精誠團結的四大條件,使香港政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
無疑,審查委員會具有很大的權力,特別是如何選人、如何運用權力,如何設置監督機制,需要設計配套性措施,把政策用好用足,不能等出現問題再作補救。
三是擴大各階層的代表性,推進香港民主進步。
人大“決定”設立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
選委會由1200人增加至1500人,立法會議席由70席增加至90席,分別增加了一定比例的數量,目的是讓各方有代表性、有建設性的人士進入建制架構,使特區政府施政更加順暢。
經歷了“佔中”和修例風波中的黑暴運動後,香港的所謂民主社會已發生了顛覆性的改變。
反對派不再以監察、改進政府施政為工作重點,其中不少人與國家為敵,勾結外國勢力反中亂港,甚至借議員之名,遊說外國政客搞什麼“香港人權法案”,對香港實行制裁。
實在是荒謬!
回過頭看,香港民主制度付諸實踐的時間並不長,本身就需要在實踐當中不斷地探索和完善。
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重點是對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進行調整優化,並且賦予新的職能,除了可以繼續選舉產生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之外,還有權選舉產生立法會部分議員,並參與立法會所有議員候選人的提名。
這樣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構建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使香港的民主步伐走得更加穩健。
反對派指責人大“決定”是民主倒退,如果香港社會按照他們設定的話語,只看選舉議席增加與否來判斷民主的發展,而不看香港已經出現了管治失效,甚至發生了2019年的黑暴運動,那麼這種民主還有什麼意義?本質看才是“民主倒退”。
全國人大主動修補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制度漏洞和缺陷,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在內的選舉制度存在明確的漏洞和缺陷,目的是防止反中亂港分子得以通過選舉進入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機關和其他治理架構,防止使外部勢力得以通過多種方式深度的干預和滲透香港事務,並為他們從事危害國家的安全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
今天亡羊補牢,國家安全和香港特區的政權安全,才得以穩固,這才是民主進步的表現。
簡思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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