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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組合拳”目的是去除劣質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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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組合拳”目的是去除劣質民主

2021年03月15日 11:27 最後更新:11:35

終於,等來了全國人大代表們按下表決鍵,零反對票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這是繼去年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後,國家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和政治體制的又一重大舉措。

聽到高票通過的報導時,我想起了年初有一位學者寫過一篇文章,叫囂中央“放馬過來”,現在又一馬踏飛燕來了,反對派還會相信中央不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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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要注意,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用的字眼是“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也就是說原有選舉法律有漏洞或不適應香港的現況,需要補漏和堵塞,而非如港區國安法新修一條法律,更不是反對派所指是“民主倒退”、“結束兩制”的謊詞。

完善法律,目的去除劣質民主,讓香港管治重回正軌。

為此,我們不妨檢視人大“決定”,究竟在哪些地方對選舉制度作出“完善”,不全面理解這些內容,對下一步如何落實好人大“決定”,是一句空話。

一是增加了選舉制度必須確保愛國者治港的相關規定。

正如張曉明主任所講,不允許不愛國的人特別是反中亂港分子再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治理架構,繼續堂而皇之地坐在立法會的議事大廳裏面,一個都嫌多!

中央領導強調“愛國者治港”不是一句空話,過去就是因為缺乏制度保障,讓一些反中亂港分子占了空子,立法會就成了他們破壞“一國兩制”的舞台。

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目的是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提供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也是人大“決定”的根本出發點。

制度上增加了審查委員會;行政長官、立法會部分參選人,須獲選舉委員會一定比例的提名;宣誓必須真誠等,這些條文都將成為嚴格的把關機制,讓反中亂港分子無隙可鑽。

當然,中央在劃定政策界線中,明確不在香港的社會政治生活當中搞“清一色”,肯定“泛民主派”裏面也有愛國者,他們將來仍然可以依法參選、依法當選,在立法會裏面仍然可以聽到不同的聲音,包括批評、監察政府的聲音。

確立“愛國者治”的政策界線,相信將來的民意代表性會更加的廣泛,民意表達不受騎劫。

二是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使民主更健康地往前推進。

11日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中規定,將“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這是首次設立的一道機制,將過去由選舉主任負責的遴選工作,提升為一個法定機構來把關。

既然在建制架構內,反中亂港分子一個都嫌多,那麼“遴選”機制的設定,將是選舉制度是否符合人大“決定”的有力保證。

在過去的幾次行政長官選舉中,因反對派曾以“關鍵少數”要脅中央,企圖選出一位中央不接受、又或造成參選人均不獲過半選票當選,人為地製造憲制危機。

中央雖然最終化險為安,但不足以高枕無憂,只有成立資格審查委員會,才可為解決這類憲制性問題提供法律保障。

我認為,既然此事涉及憲制上的重大問題,是選舉制度的重中之重,組成委員會成員可考慮加入中央政府代表,以確保進入建制架構的人選。

符合夏寶龍副主席提出的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原則、敢於擔當;胸懷“國之大者”;精誠團結的四大條件,使香港政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

無疑,審查委員會具有很大的權力,特別是如何選人、如何運用權力,如何設置監督機制,需要設計配套性措施,把政策用好用足,不能等出現問題再作補救。

三是擴大各階層的代表性,推進香港民主進步。

人大“決定”設立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

選委會由1200人增加至1500人,立法會議席由70席增加至90席,分別增加了一定比例的數量,目的是讓各方有代表性、有建設性的人士進入建制架構,使特區政府施政更加順暢。

經歷了“佔中”和修例風波中的黑暴運動後,香港的所謂民主社會已發生了顛覆性的改變。

反對派不再以監察、改進政府施政為工作重點,其中不少人與國家為敵,勾結外國勢力反中亂港,甚至借議員之名,遊說外國政客搞什麼“香港人權法案”,對香港實行制裁。

實在是荒謬!

回過頭看,香港民主制度付諸實踐的時間並不長,本身就需要在實踐當中不斷地探索和完善。

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重點是對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進行調整優化,並且賦予新的職能,除了可以繼續選舉產生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之外,還有權選舉產生立法會部分議員,並參與立法會所有議員候選人的提名。

這樣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構建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使香港的民主步伐走得更加穩健。

反對派指責人大“決定”是民主倒退,如果香港社會按照他們設定的話語,只看選舉議席增加與否來判斷民主的發展,而不看香港已經出現了管治失效,甚至發生了2019年的黑暴運動,那麼這種民主還有什麼意義?本質看才是“民主倒退”。

全國人大主動修補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制度漏洞和缺陷,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在內的選舉制度存在明確的漏洞和缺陷,目的是防止反中亂港分子得以通過選舉進入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機關和其他治理架構,防止使外部勢力得以通過多種方式深度的干預和滲透香港事務,並為他們從事危害國家的安全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

今天亡羊補牢,國家安全和香港特區的政權安全,才得以穩固,這才是民主進步的表現。




簡思智庫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日前分別接見我們港區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在講話中突顯兩大要點,一是不能容忍反中亂港分子,通過選舉平台和勾結外國勢力破壞香港繁榮安定,挑戰憲法和基本法,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中國主權;二是“愛國者治港”不是一句口號,希望建制派在調整完香港選舉制度後,要集中精力解決經濟民生的深層次問題。我今天看到一篇文章,特在此向大家推薦,全文如下。

 

建制派要如何回應“愛國者治港”

日前,路透社以“梁振英不排除復出做特首”為題的新聞報導,引起全城關注。

其實,梁先生是在被問會否復出做特首回應,“會盡一切努力為香港、國家服務”,僅這一句表達他個人一貫立場和信念的話,即被賦予了新的含義。

看來,新一季的特首黑馬猜謎,又開始了。

然而,當大家熱衷於猜測下任特首時,我們還是要先回到“愛國者治港”這個近期焦點上。

中央港澳領導小組副組長夏寶龍早前發表的講話,是“愛國者治港”最新及完整的一套論述。

此番話一出,社會上自然有不少反響,然而當中有多少是在斷章取義?又有多少是各取所需?剩下有多少能夠完整解讀?

這次“愛國者治港”的論述基本上可以分為兩部份,前半部是說給“反對派”聽,重點在於重申若要進入治港行列,必須是“愛國者”。

夏寶龍此處所提的,與鄧小平當年“愛國者治港”的說法一脈相承。

一些人誤解以為這次說法將“愛國者”的定義收窄,限制了參政空間。實際上並非如此,非但不是收窄,而是更為清晰明確。

何以清晰明確?因為這次不只對“愛國者”的定義作了具體的闡述,更是用了對比方式,反面解釋什麼“不是”愛國者,使“愛國者”的定義更為完整。

在這種清晰界定之中,有意從政者可以更易知道自己的定位與路向。夏寶龍更特別提到“不搞清一色”,正是反映愛國者治港制度下的多元包容。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有關什麼“不是”愛國者的闡釋甚為具體。

這次負面清單不是憑空想像,而是針對香港社會已經發生的情況作出歸納,如利用各種手段歇斯底里地攻擊中央政府,公開宣揚“港獨”主張,在國際上“唱衰”國家和香港,乞求外國對華對港制裁施壓的人,挑戰國家根本制度、拒不接受或刻意扭曲香港憲制秩序者,“攬炒”派等等。

這些言行,反對派在過去若干年比比皆是,充斥着整個香港政治場所和媒體,令中央政府與社會大眾切實體會到,香港的“愛國者治港”會面臨如此明目張瞻的威脅,修補、調整、完善相關的制度,已經到了捍衛政權不能倒的時刻。

所以,夏寶龍演辭前半部份的內容,說到底就是為了正本清源、以正視聽,強化“治港者必須愛國”的鐵則。

以上部份是針對反對派而說的,讓他們好自為之。

近日不少建制對夏寶龍發言的回應都聚焦於此部份,表示“愛國者治港是理所當然及天經地義”。

然而,對於建制派而言,更要好好理解夏寶龍的後半部內容。

如上文所述,前半部發言,是上承鄧小平所提出的“愛國者治港”,後半部卻是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中,身處重要崗位、掌握重要權力、肩負重要管治責任的人士”有“更高的要求”,更是別具時代意義。

夏寶龍提出4 個具體條件,
      一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
      二是堅持原則、敢於擔當;
      三是胸懷“國之大者”;
      四是精誠團結。

只看放在第一點中的“要深入系統地學習領會‘一國兩制’方針的精髓要義,並善於運用‘一國兩制’理論,分析、解決香港面臨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建制派中目前有多少人可以擁有這個條件?

再看第三點”要站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高度和國家發展全域,謀劃香港的未來,辦好香港的事情,推進‘一國兩制’實踐”,能堪大任之人又有多少?

建制派應好好反思為何夏寶龍會有“更高的要求”?

遠的可看香港多年的貧富差距、住房問題、產業結構等深層次問題,近的可看過去一年的疫情管控。

“治港者”要“愛國”,但”愛國者”未必足以”治港”是即將要面對的問題。

所謂”治”,基本可分為”管治”、”政治”兩類,前者要對熟悉公共政策,解香港深層問題;後者要貼近群眾,爭取香港人心回歸;這兩方面的能力,目前的建制派可以達到多少?

在”愛國者治港”制度完善之後,反中亂港者絕跡治港舞台之時,”愛國者”站在”一國兩制”的C位,其表現會完全展現在廣大香港市民眼前。

夏寶龍的話自然是希望”愛國者治港”能夠充份全面落實,使一國兩制得以行穩致遠。

台上三分鐘,台下十年功,建制派過去十年下了多少功夫,未來十年又要下多少功夫?

建制派應積極地思慮,未來怎樣做才可以建立達標的管治團隊?

如何吸引有志者加入?加入後如何培訓、歷練?

這些都是”愛國者”落實”港人治港”時的重要課題。

建制派要深明”治港”的必要條件是”愛國”;”愛國”卻不是”治港”的充份條件;這次不只要正本清源,也要固本培元,才能不負國家所托,不負”愛國者治港”。

因此,當大家關心下任特首是誰時,還是要先了解中央對“治港者”的基本要求和四大條件,這不但是中央的要求,也事關香港長遠穩定和發展的時代呼喚。

作者:一國兩制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楊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