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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政權還要防坐食山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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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政權還要防坐食山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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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政權還要防坐食山空客

2021年03月22日 15:03 最後更新:15:50

有媒體引述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座談會上指出,這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不是一場民主之爭,而是一場“政權保衛戰”

之後,張曉明副主任在多個場合發言時也公開表示,香港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政治問題,不是有的人所說民主步伐快一點還是慢一點的問題,而是涉及奪權與反奪權、顛覆與反顛覆、滲透與反滲透的較量。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沒有退讓的餘地。

看來,中央已經將這場政制改革視作為“政權保衛戰”,不僅是將選舉制度的漏洞作出修補、完善,更在法律法規、政治制度的基礎上,廣泛地動員社會力量統一認識,共同打贏這場“政權保衛戰”。

既然是“政權保衛戰”,就要有戰鬥的樣子。現在中央拉開了第一戰場,打響了反奪權、反顛覆、反滲透的戰役。

在實施國安法後,國安部門迅速對參與上述行動的人士,無論是背後策動、前台攪動等,已經陸續依法拘捕、起訴、判刑,對違法者繩之於法,還香港於“一國兩制”的正軌上。

不可否認,在這一年半的時間裏,先後實施國安法、DQ違法的立法會議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等重大舉措,必然引起外國政治勢力的不滿,他們在國際輿論場上對香港、對國家極盡污蔑之能事,甚至採取打壓、制裁等措施,並將香港議題擺上了這兩天的中美高層會談桌上。

這完全是預料之中,如果外國政客保持沉默,或者低調回應,反而不正常了,反華亂中、亂港分子也就無所依從。

對此,北京早有準備,不會退讓一寸。

“政權保衛戰”除了涉及主權問題外,還涉及香港自身的發展利益。

中央主管官員嚴重關注反中亂港分子,長期肆意阻撓特別行政區政府施政,不惜讓全香港社會付出沉重代價,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受到動搖,居民最為關注的住房、就業等重大民生問題不能有效解決。

如此下去,夏寶龍發問,“一國兩制”還能順利搞下去嗎?!因此,破除立法會內的“攬炒”行為,同樣是“政權保衛戰”的一部分。

與公開的敵人鬥爭容易,因為香港始終是中國的主場,我們佔有天時地利的優勢。但是如何讓這場戰役打得漂亮,戰果持久,建制派的參與至關重要。

如果,破除立法會內的“攬炒”是奪取“政權保衛戰”最直接的成果,那麼在立法會內的建制派就要警醒,不能無動於衷,置身事外,而應該在鬥爭中學習,在鬥爭中提高自身素質,把“政權保衛戰”的成果轉變成“愛國者治港”的嶄新局面。

在京、深、港三地近百場座談會中,其中還透露了一個強烈的信號,主管領導反復提出,希望建制派要有共同的目標和理想,要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在愛國愛港的旗幟下,把全社會的正能量激發出來,從而形成支持人大“決定”的強大力量和聲勢。

客觀而言,北京對香港愛國愛港力量是倍加關心,在建制政團處境極為艱難時,不但理解而且採取強而有力的舉措,理順制度,使建制派可以在回歸“一國兩制”的正途上,重新出發。

但從最近一些社會反響看,顯然有些人未能認真學習人大的“決定”和相關解釋文件,沒有體會中央的一片苦心,認識不到這場“保衛戰”必定給建制力量帶來新思維、新變革和新格局。

不少人依然故我,最明顯的陋習有:

一、懶散懈怠。

立法會有不少議員沒有把立法會的工作當作第一職業,雖家財萬貫,仍熱衷於兼職受薪各類公司董事,每天奔波在大小董事會中,把立法會工作當作副業。

特別是當下立法會由建制派為主體,竟然在上周立法會辯論有關《支援失業和就業不足人士》議案時,在最後兩分鐘有一位議員匆匆趕到湊數救場,才免於辯論流會。

一旦發生了流會,我們的議員如何向社會公眾解釋,過去因反對派經常製造流會而阻止政府施政,現在幾乎清一色仍未可杜絕該現象,這符合“愛國者治港”的要求嗎?

二、山頭林立。

有些人對中央完善選舉制度不是看大局,在一些小圈子中,謀官位、搶議席、爭選委的行動已經開始湧動。

有政黨領袖更在第一時間表示,“選出德才兼備的愛國者進入政府管治架構”。

大家常說,“愛國者治港”有如“阿媽是女人”的道理一樣,但“女人不一定就是阿媽”這個比喻與“愛國者不一定能治港”同樣合乎邏輯。

為此,夏寶龍副主席特別指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中,身處重要崗位、肩負重要政治責任的人士,應該有更高的要求。

具體歸納有四項:
     一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
     二是堅持原則、敢於擔當;
     三是胸懷“國之大者”;
     四是精誠團結。

這四點要求絕非故弄玄虛,而是對治港者實質性的衡量尺度。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政權能保得住嗎?

三、利益至上。

一些議員在議會議政時,不是從大局出發,對政府提出的政策往往先看對己有無好處,對個人民意有無提升,對小界別需求有無衝突,如果有就想盡辦法“搞瓜”政府的議案。

我們不認同反對派的議政思維和手法,現在議會內沒有反對派,不等於需要有人充當反對派的角色。

如果是這樣,中央下這麼大的決心“完善選舉制度,確立行政主導”的目標,不就是空話了嗎?

當然,議會內不搞清一色,監督政府有效施政應該有不同聲音,這是議員的職責之一,但出發點是在維護香港整體利益的前提下,開誠佈公、我已無我的心態來議政,而不是為了制衡政府而反對。

這顯然是沒有全面、完整地理解中央完善選舉制度的要義。

“政權保衛戰”的正面戰場在香港,建制派有能力在這場戰役中擔當先鋒隊和主力軍,為“愛國者治港”打下堅實基礎。




簡思智庫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終於,等來了全國人大代表們按下表決鍵,零反對票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這是繼去年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後,國家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和政治體制的又一重大舉措。

聽到高票通過的報導時,我想起了年初有一位學者寫過一篇文章,叫囂中央“放馬過來”,現在又一馬踏飛燕來了,反對派還會相信中央不再出手?

讀者要注意,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用的字眼是“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也就是說原有選舉法律有漏洞或不適應香港的現況,需要補漏和堵塞,而非如港區國安法新修一條法律,更不是反對派所指是“民主倒退”、“結束兩制”的謊詞。

完善法律,目的去除劣質民主,讓香港管治重回正軌。

為此,我們不妨檢視人大“決定”,究竟在哪些地方對選舉制度作出“完善”,不全面理解這些內容,對下一步如何落實好人大“決定”,是一句空話。

一是增加了選舉制度必須確保愛國者治港的相關規定。

正如張曉明主任所講,不允許不愛國的人特別是反中亂港分子再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治理架構,繼續堂而皇之地坐在立法會的議事大廳裏面,一個都嫌多!

中央領導強調“愛國者治港”不是一句空話,過去就是因為缺乏制度保障,讓一些反中亂港分子占了空子,立法會就成了他們破壞“一國兩制”的舞台。

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目的是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提供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也是人大“決定”的根本出發點。

制度上增加了審查委員會;行政長官、立法會部分參選人,須獲選舉委員會一定比例的提名;宣誓必須真誠等,這些條文都將成為嚴格的把關機制,讓反中亂港分子無隙可鑽。

當然,中央在劃定政策界線中,明確不在香港的社會政治生活當中搞“清一色”,肯定“泛民主派”裏面也有愛國者,他們將來仍然可以依法參選、依法當選,在立法會裏面仍然可以聽到不同的聲音,包括批評、監察政府的聲音。

確立“愛國者治”的政策界線,相信將來的民意代表性會更加的廣泛,民意表達不受騎劫。

二是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使民主更健康地往前推進。

11日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中規定,將“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這是首次設立的一道機制,將過去由選舉主任負責的遴選工作,提升為一個法定機構來把關。

既然在建制架構內,反中亂港分子一個都嫌多,那麼“遴選”機制的設定,將是選舉制度是否符合人大“決定”的有力保證。

在過去的幾次行政長官選舉中,因反對派曾以“關鍵少數”要脅中央,企圖選出一位中央不接受、又或造成參選人均不獲過半選票當選,人為地製造憲制危機。

中央雖然最終化險為安,但不足以高枕無憂,只有成立資格審查委員會,才可為解決這類憲制性問題提供法律保障。

我認為,既然此事涉及憲制上的重大問題,是選舉制度的重中之重,組成委員會成員可考慮加入中央政府代表,以確保進入建制架構的人選。

符合夏寶龍副主席提出的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原則、敢於擔當;胸懷“國之大者”;精誠團結的四大條件,使香港政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

無疑,審查委員會具有很大的權力,特別是如何選人、如何運用權力,如何設置監督機制,需要設計配套性措施,把政策用好用足,不能等出現問題再作補救。

三是擴大各階層的代表性,推進香港民主進步。

人大“決定”設立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

選委會由1200人增加至1500人,立法會議席由70席增加至90席,分別增加了一定比例的數量,目的是讓各方有代表性、有建設性的人士進入建制架構,使特區政府施政更加順暢。

經歷了“佔中”和修例風波中的黑暴運動後,香港的所謂民主社會已發生了顛覆性的改變。

反對派不再以監察、改進政府施政為工作重點,其中不少人與國家為敵,勾結外國勢力反中亂港,甚至借議員之名,遊說外國政客搞什麼“香港人權法案”,對香港實行制裁。

實在是荒謬!

回過頭看,香港民主制度付諸實踐的時間並不長,本身就需要在實踐當中不斷地探索和完善。

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重點是對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進行調整優化,並且賦予新的職能,除了可以繼續選舉產生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之外,還有權選舉產生立法會部分議員,並參與立法會所有議員候選人的提名。

這樣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構建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使香港的民主步伐走得更加穩健。

反對派指責人大“決定”是民主倒退,如果香港社會按照他們設定的話語,只看選舉議席增加與否來判斷民主的發展,而不看香港已經出現了管治失效,甚至發生了2019年的黑暴運動,那麼這種民主還有什麼意義?本質看才是“民主倒退”。

全國人大主動修補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制度漏洞和缺陷,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在內的選舉制度存在明確的漏洞和缺陷,目的是防止反中亂港分子得以通過選舉進入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機關和其他治理架構,防止使外部勢力得以通過多種方式深度的干預和滲透香港事務,並為他們從事危害國家的安全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

今天亡羊補牢,國家安全和香港特區的政權安全,才得以穩固,這才是民主進步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