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人與街坊交流,對方用「橫向」與「縱向」來比喻愛國愛港陣營團體同政府的關係。「橫向」的愛國愛港陣營一直做,但「縱向」的政府部門好像從來沒有配合過他們。

由2020年的訂立國安法,以至去年11月DQ楊岳橋等4名反中亂港的立法會議員,及近日的落實愛國者治港與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街站,筆者眼見民間團體、同鄉社團或一些壓力團體自發去擺設一些街站進行支持,唯另一方面,卻見不到政府部門有積極去配合,如房屋署轄下的屋邨有沒有主動懸掛橫額及貼海報宣傳?我暫見不到!房屋署職員甚至將這些愛國者的街站去驅趕等等。筆者在想,連特首及局長落到來街站也要簽名支持,難道房署是例外?不支持?很難想像其他政府部門是否有配合及落實去做宣傳!

雖然基本法列明,公務員要政治中立,但事實上擁護國安法、擁護愛國者治港,擁護選舉制度,是特首與問責官員帶頭表態支持的,並且代表香港政府去支持上述的人大決議,所以在情在理,特區政府的公務員亦有責任去擁護這些議決。由政府官員出面帶動支持議決,有法理上的依據,並不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原則,這是公務員的職責,公務員有責任忠實地去執行特首的管治意志,所以公務員有責任推廣國安法、完善選舉制度,這與政治中立無關,而是執行特首的意志,去落實上述議決,這並不影響政治中立,因此,公務員團體不能用「政治中立」作為盾牌。事實上如果政府想表現得更加積極有為,重拾市民對政府的信心、取回公信力,以及讓政府重回行政主導的軌道,就應該更積極推廣上述街站。如安排警務處擺設推廣國安法街站,安排民政署擺設一些完善選舉制度的街站,由政府層面去推廣這些新的制度及決議,而不應該單靠民間團體去做,當然這些團體可以做義工協助。另外,由政府擺設街站亦有一個好處,就是當有人在街站中破壞、撕毀國旗等搗亂事件出現的時候,警方可以立即進行拘捕,名正刑典。

特區政府的高官們是時候落區體察民情了,過去看到政府高官「離地」,尤其是特首竟然不懂得使用八達通。他們是時候要落區了,要學習正面面對市民的批評,學習內地幹部及官員親赴前線,親力親為的幹勁與擔當,不能再保留港英時期的「AO」文化與殖民地的思維,覺得自己是英國殖民地統治者下的華人精英,可以高高在上,這種文化都要摒棄了。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說了一句:「不要忠誠的廢物」,雖然難聽,但亦嚴厲警惕了香港政府。香港現在需要的,是有能的愛國管治者,香港的官員,您們還在等什麼呢?

工聯會
蘇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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