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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爆疫堅持不做普及檢測 趙少康指美國都做 「蔡政府到底在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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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爆疫堅持不做普及檢測 趙少康指美國都做 「蔡政府到底在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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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爆疫堅持不做普及檢測 趙少康指美國都做 「蔡政府到底在怕什麼?」

2021年05月17日 10:08 最後更新:05月20日 17:05

台灣全面爆疫,繼5月15日本土確診達180人後,16日再創新高來到206人。對於為何遲遲不進行全民檢測,台灣的衛福部長陳時中有一連串理由,話快速檢測會有偽陰性,反而讓確診者以為沒事到處亂跑。

藍營面對台灣疫情嚴峻,呼籲進行全民檢測。但蔡英文政府的策略一向是可以不檢就不檢。陳時中面對與日俱增的全民檢測要求,話無論全民檢測、特定區域普及檢測都可能帶來2個隱憂,首先是染疫個案還在潛伏期期間,根本驗不出來,而且檢驗結果陰性者會自認很安全;其次,做普及檢測也會損害醫療量能,拖慢疫情調查速度,反而削弱防堵能力云云。

趙少康。

趙少康。

對此,趙少康16日在臉書表示,有朋友住在萬華,當地開放快速檢測的當天,下午4時開始快篩,朋友3時30分開車經過快速檢測站時已經有人在排隊,5時30分再經排好幾個轉彎到老松國小了,朋友研判去檢測的應該都是附近的「阿公店」小姐和阿伯。

趙少康指出,蘇貞昌宣佈180人確診,女性112人,茶藝館就有40多人,根據這些數據推斷,快速檢測測出了不少在茶藝館工作的女性,她們的密切接觸者風險很高,很可能不願透露,但還是要趕快追蹤,是最危險的破口,阿公回家傳給阿嬤,再傳給子女、孫子女。

疫情嚴重的台北萬華區有很多色情場所「阿公店」。

疫情嚴重的台北萬華區有很多色情場所「阿公店」。

趙少康提到,今天(5月16日)本土感染者又增加206例,比昨天的180例還多,如果今天的確診者一個人傳染5個人,就會有1030例,很可怕,試問,如果不是在萬華設了5個快速檢測站讓人們普篩,今天206個確診者會有幾個被發現,如果在全台灣廣設快速檢測站,會檢出多少確診者?

趙少康提及,如果沒有快速檢測,就不會一下子測出那麼多確診者,再拖下去,會有更多確診者,所以陳時中一直以「快速檢測會有偽陰性反而讓確診者以為沒事到處亂跑」的講法是不通的,100個染病者用快速檢測抓出90個,讓10個逃過,跟這100個根本不知道自己染疫而趴趴走,哪個危害更大?況且擔心偽陰性多做幾次即可,10個逃過的人再做一次,很可能就只有一個逃過了。

趙少康還說,大學室友牛醫師在洛杉磯是執業牙醫師,對方的「半夜醒來,驚覺台灣疫情嚴重,台北、新北、基隆已經進入第三級警戒,需要long stay at home」,台灣確診人數遠低於洛杉磯,但洛杉磯疫情明顯好轉,餐廳內食可容納50%,趨於穩定開放中,台灣卻是人心惶惶,準備封城。

趙少康的室友牛醫師分析,一、美國政府開誠佈公、政策透明,值得信任;二、推動免費大量普及檢測,牛醫師自己就做了6次;三、普及免費的疫苗注射;四、公民守法,不隱瞞疫情,確診者,一定會通知公衛體系及接觸的人。牛醫師擔心,台灣短期內恐怕大爆發,主要是政府一直不願普及檢測,根據長期對台灣的關注及普世經驗,台灣很可能有不少隱藏在社區的未確診患者。

趙少康認為,美國政府免費普及檢測,牛醫師一年做6次,蔡政府到底在怕什麼?據了解,大陸現在的策略就是,一旦發現病例立刻畫定一個範圍,進行全員普及檢測,一共要檢3次,把所有關聯人通通圈住,請問蔡政府,大陸做得到,為什麼台灣做不到?如果只是怕普及檢測戳破零社區感染的假象,最後苦果由全民承受,實在太可惡、太自私了。




毛拍手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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