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蔣介石因一事大罵孫中山之子 將其劫持回重慶

博客文章

蔣介石因一事大罵孫中山之子 將其劫持回重慶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蔣介石因一事大罵孫中山之子 將其劫持回重慶

2021年05月31日 17:50


    

蔣介石過去總給人軍事強人的形象:訓話鏗鏘有力。外界最常看到的是蔣介石騎馬視察軍隊、嚴肅帶兵。不過,蔣介石也有俏皮吐舌頭裝可愛的時候。這張珍貴的漏網照片是在1960年9月,一場記者會前,蔣介石忽然頑皮吐舌,強人形象下不曾曝光的的真性情讓人莞爾,這跟他平常的性格差很大。

 本文摘自:《中老年時報》2012年11月30日第07版,

在台北「國史館」收藏的蔣介石檔案中,有蔣介石命親信根據自己日記編寫的事略稿本。1945年的蔣介石事略稿本,記錄了孫中山之子孫科在抗戰勝利後私自前往南京,後被蔣介石派人強行弄回重慶的一段隱情。

1945年8月8日,蘇聯對日宣戰,蘇聯紅軍出兵中國東北,打敗日本關東軍。國民政府派軍隊前往東北,並設立行營,要從蘇軍手中接收東北政權,而中國共產黨也調遣部隊在東北建立根據地。

身為國民政府立法院院長的孫科,在國民黨內一向以自由派、民主派的形象著稱,他主張用和平方式解決中共問題,以便爭取蘇聯在東北問題上與國民政府合作。

孫科公開呼籲承認中國共產黨的合法地位,反對打內戰,引起蔣介石的強烈不滿。蔣介石在日記中指責孫科「誣衊政府,與中共合作,以俄人為後盾,意圖奪取國府主席」。

1945年11月,孫科在未得到批准的情況下離開重慶,前往南京,並欲往上海。鑒於之前在一些問題上孫科與蔣之間政見不合,對此已經出現謠言,說國民黨和國民政府內部出現分裂。因此,絕對不能讓孫科赴滬,以免引起誤會。此外,抗戰勝利後,中共和國民黨為組建新政府而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初定於20日左右開會,國民黨必須在事前有所準備,不能有任何疏漏。因此在11月12日,蔣介石特地派遣國民黨中央秘書長吳鐵城乘專機趕赴南京,力勸孫科返回重慶。

報給蔣介石,彙報了吳、孫談話的情況。收到電報後,蔣介石在當天的日記中氣得大罵孫科:「俄共對本黨如此侮蔑逼迫之中,而孫科反噬我軍人剿匪之非,是殊為總理家族憂悲也。」

蔣介石擔心吳鐵城勸說無效,又特意手書一封信,讓吳鐵城帶給當年孫中山先生的侍從武官劉季生,希望劉季生能勸動孫科。沒想到,孫科不為所動。吳鐵城指示劉季生,必須完成蔣介石信中的囑託,負責督促孫科於13日中午之前,最遲至14日早晨,必須動身返回重慶。劉季生當即於13日前往孫科住處再次勸說,孫科仍然沒有答應。吳鐵城只好親自出馬,再訪孫科。

告蔣介石。這下蔣介石可睡不著了,他在14日的日記中記道,「今晨3時醒後,不能安眠,輾轉3小時」,考慮對東北、中共和蘇聯應採取什麼策略。念至深處,忽又想起「孫科潛行與應取之道,更覺痛苦不堪矣」。蔣介石認為蘇聯「狡詐兇險,外內夾攻」,幾乎使他「遍體鱗傷」,再加上孫科「不應有之背逆,是真刺入我內心」,使他不能專心對外,而又不得不「著重於內部之運用,牽制強迫,莫此為甚」。

見孫科去意已決,吳鐵城認為再無法勸告,於是主張於15日上午12時左右,包下一班中央航空公司的飛機,待孫科上飛機後,即直接飛回重慶。但表面上仍准許孫科購買15日飛往上海的機票6張,並由吳鐵城陪同,等到起飛之後,再由吳鐵城告訴孫科,這架飛機是直飛重慶的。

對於這樣一個矇騙加強迫的辦法,吳鐵城與張鎮、戴笠以及國民黨陸軍參謀長蕭毅等人一致認為,這個辦法比向孫科出示蔣介石派蕭毅阻止他赴滬的命令要妥當。

15日凌晨,蔣介石仍舊3點鐘就已醒來,再也不得安眠,令他焦慮的依然是孫科和東北問題。蔣介石將孫科「離渝飛京」的行為看作「行同潛逃」,在日記中批評孫科是「黨內左傾」,指責他“待機取巧,企圖組織傀儡”,以和蘇聯及中共互相利用為榮。

蔣介石擔心孫科跑到上海後再到東北,組織親共親蘇的政府,於是他下令給手下,無論如何要把孫科給「請」回重慶。蔣之命令既出,下屬們勸說孫科無效,只能想出個近乎於“劫持”的方法,把孫科弄回了重慶。

15日下午,吳鐵城來向蔣介石報告,孫科已回到重慶。 




現代秘史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資料圖:法庭上的江青。

本文摘自《「四人幫」興亡》,葉永烈 著,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

江青被捕之後,關押在北京遠郊的秦城監獄。

江青的地位特殊,所以在秦城監獄裏的待遇也特殊。

江青關押在秦城監獄內一幢單獨的兩層小樓里。這幢樓只關押江青一人。江青住在底層的一間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屋裏有衛生間,也有書桌、椅子、床。她可以看書,也可以看報。房門上設有觀察洞,獄警通過觀察洞監視著江青的一舉一動。

從1978年2月起,汪東興組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武警幹部大隊,從十三個省抽調了近三百名幹部。這個幹部大隊專門負責秦城監獄要犯的看管。

幹部大隊分成三個中隊:

一個中隊看管「劉少奇線上」和“文革線上”的人。所謂「劉少奇線上」的人,是由於當時劉少奇冤案尚未平反,有關劉少奇案的重要人物便被稱之為「劉少奇線上」的人。所謂“文革線上”的人,是指戚本禹、王力這些人。另一個中隊看管“林彪線上”的人,如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還有一個中隊則看管“‘四人幫’線上”的人,如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此外,還成立了“女子分隊”,江青便屬於這個分隊看管。

江青在獄中住了一段時間,漸漸習慣。她焦躁的情緒慢慢安定下來,不再罵罵咧咧,不再咒罵「修正主義」。她喜歡看書。她的注意力漸漸被書所吸引。

在批判「四人幫」的高潮過去之後,江青在外界也漸漸被人們所淡忘。但是,到了1980年下半年,她在獄中的安靜生活被打破了,她又一次成為萬眾關注的焦點。

1980年11月20日下午,北京正義路一號人頭濟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在這裏開庭,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

主犯共十六名,即林彪、江青、康生、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謝富治、葉群、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林立果、周宇馳、江騰蛟。內中林彪、康生、謝富治、葉群、林立果、周宇馳已死,出庭受審的是十名主犯,人稱「十惡不赦」。

下午三時整,庭長江華宣佈開庭。

三時十五分,江華宣佈「傳被告人江青到庭」。

已經四年多沒有公開露面的江青,在兩名女法警的押送下,走出法庭的候審室,站到了被告席上。

江青是梳洗打扮了一番才出庭的。她的目光是傲慢的。據云,在出庭前,她為自己下了三條「決心」:

一、永遠保持英雄形象,保持革命者應有的志氣;

二、絕不向修正主義者低頭;

三、堅持真理,不認罪、不怕死。

據副庭長伍修全回憶:在開庭之前,「我們還到關押江青等人的秦城監獄,在不被他們知道的情況下,一一觀察了這些即將受審的主犯。記得我那次看到江青時,她正坐在床鋪上,用手不住地摩平自己褲子上的褶紋,看來她一方面是感到很無聊,一方面還是有點窮講究,坐牢也不忘打扮。她每次出庭前都要梳梳頭,衣服盡量穿得整齊些,時刻不失她的‘戲子’本色。」(註:伍修權,《往事滄桑》,上海文藝出版社1986年版。)

顯出從未有過的「謙虛」,居然給兩位律師鞠了一躬

據云,江青在關押期間,每日聞雞起舞,鍛煉身體,為的是上法庭「捍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她說:“造反有理,坐牢;革命無罪,受刑;殺頭坐牢,無上光榮。”

開庭之前,江青收到起訴書的副本,便提出:「我身體越來越壞了,不知還能不能支撐到宣判?如果身體不行,能不能缺席判決?」

不言而喻,江青在試探能不能躲過公開審判這一關。

當她的要求被明確地否定之後,她又提出:「在戲曲里,審訊皇太后的時候,皇太后是坐在那裏的。我在法庭上能不能也坐在那裏?」

江青在囹圄之中,還要擺「皇太后」的架子呢!

她得到的答覆是:「在法庭上,叫你站,你就得站。允許你坐的時候,你可以坐。」

最後,江青又提出要請個「顧問」。

江青說:「我身體不好,易忘,易激動;有時候感情一激動會說不出話來。因此想請個顧問,在法庭上好有人替我說話。我有不懂的問題,可以同顧問商量。」

她得到的答覆是:「無法替你請‘顧問’,但是你可以請律師。作為辯護律師,對於委託辯護的被告人提出的問題,只要與案子有關,都會作出答覆,這也可以說是起了‘顧問’的作用。」於是,江青要求請律師。

請誰當她的律師呢?

江青自己提出了三個人:

第一個是史良。江青說,史良是大律師,又是女的,比較合適。

江青得到這樣的答覆:「史良現在不是律師,年事已高,她不可能出庭為你辯護。」

第二個是劉大堅。

江青說,過去毛主席接見他時,她見過他。

其實,江青把他的名字記錯了,他叫劉大傑,上海復旦大學教授。這時,劉大傑已經去世,無法擔任江青的辯護律師。

第三個是周建人。

周建人,魯迅之弟。江青在提出周建人之後,馬上又自己加以否定:「哦,周建人年紀也大了,恐怕不行。」

江青無法自己指定律師,就要求特別法庭為她請律師。

特別法庭經過研究,決定為江青請兩位律師:一位是北京律師協會副會長、特別法庭辯護組組長張思之,另一位是上海華東政法學院刑法專家朱華榮。

1980年11月13日,兩位律師在司法部律師公證司司長王汝琪的陪同下,前往秦城監獄。到了秦城監獄,那裏的賈政委向律師介紹了江青的近況,然後安排他們會見江青。

會見室就在秦城監獄江青所住的那幢小樓底層,在關押江青的房間的隔壁。

兩位律師在會見室坐定後,政委從隔壁把江青帶了進來。

江青穿了黑色棉大衣,戴了頂帽子。她見了兩位律師,顯出從未有過的「謙虛」,居然給兩位律師鞠了一躬。

然而,江青一開口,就露出了她的「本色」:“兩位律師的簡介,我都看了。兩位都是很有名的律師,這很好。不過,我知道你們很可能是鄧小平、葉劍英派來的。雖說這樣,也沒有什麼可怕的,黨內鬥爭嘛……”

張思之律師聽到這裏,不客氣地打斷了江青的話:「現在不是‘黨內鬥爭’的問題,你是作為反革命集團的首犯被起訴!」

江青馬上反駁:「我是反革命?可笑!鄧小平、葉劍英、華國鋒才是反革命!他們要起訴我,我倒要起訴他們呢!他們在1976年10月6日,突然襲擊,把我逮捕,把我扔進地下室,扔在地上六七個小時沒人管我,這是非法綁架……」

這麼一來,變成律師與江青進行「法庭辯論」了。

朱華榮律師一看,這樣下去,雙方會僵持,就轉移了話題,問江青有什麼不清楚的法律問題,需要他們幫助解答。

於是,江青向他們提出一連串問題:什麼叫公訴?公訴她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朱華榮律師一一作了答覆。

江青聽罷,說道:「按照憲法、國法、黨紀,我都沒有罪!我請你們,是要你們替我跟鄧小平、葉劍英辯,不是讓你們代表他們跟我辯。你們要好好學習《五·一六通知》,好好學習《十六條》,好好學習《九大政治報告》……」

張思之律師明確向她指出:「律師要看什麼文件,律師自會安排。現在的問題是,你要不要請律師?」

江青說要考慮一下。這樣,她結束了與兩位律師的談話。

過了一會兒,江青告訴監管人員:「那個姓張的律師,我不要;我先要那個姓朱的律師吧。」後來,法庭加派了北京律師協會副會長傅志仁律師,和朱華榮律師一起,擔任江青的辯護律師。

你們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師!

1980年11月22日,朱華榮律師和傅志仁律師去秦城監獄與江青談話。

這一回,江青見了兩位律師,沒有鞠躬,卻親自給兩位律師沏了茶,表示敬意。

江青拿出起訴書,上面寫滿她的批語。江青說:「起訴書完全否定了毛澤東領導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完全違背了毛澤東的革命路線。」

江青指著那些批語說:「你們要根據我的意見,批駁起訴書,為我進行辯護,作為我的代言人。」

朱律師向江青指出:「律師只能按照事實和法律維護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但是不能做代言人。」

她惱怒了:「你們也是那邊的人!你們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師!」

這樣,江青拒聘了律師。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