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知識份子」把公眾利益放到哪裏去了?

博客文章

「知識份子」把公眾利益放到哪裏去了?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知識份子」把公眾利益放到哪裏去了?

2021年07月08日 19:25 最後更新:19:34

7.1有兇徒意圖殺警之後自殺案發生之後,坊間搞出很多悼念。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議案」,「感激」兇徒對香港的「犧牲」。而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在報章的專欄為文,題為「願你安息」。

若說年青人激進,為何長者都要頌揚暴徒呢?

吳靄儀在文章中講,「一個又一個普通市民走到現場悼念、送花、痛哭,豈是美化、煽動暴力?還是只因為這些良善的平民,在死者身上看到自己?因為他們感到相同的悲憤、無力和絕望,因為他們心中的冤屈鬱結難排,因為他們同樣感到孤立無助,所以前來陪伴,同聲一哭?」

看到這種評論,我只能夠用「震驚」二字來形容,特別是「在死者身上看到自己」這句說話。去悼念自殺兇徒的人們如果真的是「在死者身上看到自己」的話,他們已是「反社會人物」了,自己鬱結難排,就可動刀殺人?

一個恐怖分子,用嚴重傷害他人生命的手法去宣泄自己的仇恨,或宣揚自己的政見,或脅逼政府接受其政治主張,這就是最典型的恐怖主義襲擊行為。現今世界,有各種類型的政治矛盾,主要分成三大類。一、種族叠加宗教矛盾。這種「非我族類」的矛盾最激烈,伊斯蘭教徒和基督信徒的衝突屬於此類,大量恐怖襲擊與此有關;二、社會經濟矛盾,主要是貧窮問題,令沒飯吃的窮人對制度不公的質疑。這種衝突在發展中國家比較普遍,特別是在非洲,有變成海盜的,有變成遊擊隊的,向政府軍甚至遊客,實施恐怖襲擊;三、政治矛盾。這個矛盾排在最後,因為其強度相對較弱,是不同政治信念的矛盾,一般不會去到恐襲的你死我活階段。

香港並無嚴重的種族加宗教的衝突(港獨分子有些種族主義的味道),激進反對派也不是基於社會經濟差距提出訴求。而民主自由訴求是政治性的,強烈程度理應不足以去到恐怖襲擊這種凶殘地步。如不受到持續鼓勵,香港即使出現恐怖活動,也只是零散的,不易持久。由此觀之,有無持續煽動,是香港暴恐活動能否發展的關鍵。

吳靄儀曾經是報紙主筆、大律師、立法會議員、公民黨的核心成員,在我唸大學的年代,這些人已經以知識份子自居,但如今講話卻越來越激。

她說「善良的平民」會在死者身上看到自己。「善良的平民」真的會在兇徒梁健輝身上看到自已嗎?

梁健輝在街上隨意挑選不認識的警員,用利刀從背後刺他,刺穿了他的背部和肺部,想將警員殺死,這種實施無差別殺人的人善良嗎?同情、認同這種暴徒的人,善良嗎?若誰人「在梁健輝身上看到自己」,恐怕這個人不能定義為一個「善良的人」,只能被界定為一個「反社會的人」。

如果是在美國,公然表達這種思想的人,公然去悼念拉登的人,已被當成潛在的恐怖分子,會被納入反恐部門的監控名單之內,甚至逮捕和起訴。若被監控的人在網上搜尋TATP等曾用以恐襲的炸藥,或海外購買槍械零件,或搜索壓力煲(波士頓襲擊,就使用了壓力煲),監控部門的電腦會亮起紅燈,反恐部門會馬上警覺,全程監控,要將恐怖襲擊活動,消滅於萌芽階段。

香港有很多人以知識份子自居,而據我理解,知識份子會有一份公益心,在公眾利益(Public interest)之前,會放下自己的成見。知識份子好辯,常在政治沙龍中鬧得面紅耳赤,不同政黨在選舉中也會鬥個你死我活。但是,當有人實施恐襲,意圖殺人然後自殺時,已經觸動到正常社會行為底線,觸及公眾利益的考量。對這些行為,絕對不能鼓勵,只能譴責。同情、悼念兇徒,就是在鼓勵這些行為,特別是令年輕人覺得殺警是英雄,死後受人尊崇景仰,他們就會起而效尤。作為一個知識分子,應該要良知,就是譴責一切非法暴力的行為。

我覺得香港缺乏領袖,特別是在政界,有水平的人,實在太少了,而政治狂熱的人,卻又太多。香港有不少人見到有人意圖殺警但竟然無感,甚至同情悼念,這個社會顯然是病了,需要進行刮骨療毒的徹底治療。

盧永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一個拖延了20年的更新

2024年05月02日 18:41 最後更新:19:09

政治對政府施政的干擾,有時大到你想像不到,很多應該做的事情,可以拖一、二十年都不做,其中一個例子是警方建立中央數碼影像平台。

現時警方會將行動單位的前線警員及刑事搜查人員在執勤或搜證期間,因應行動需要而收錄的影片,會經複製台儲存在DVD光碟之內。目前警務處有370個複製台,安裝在警察總部、總區總部和分區警署的辦公室內,由於這些影片可能會作為證據,警方要確保複製過程中,光碟中的影片不會受未經授權人士干擾,所以複製過程中,負責案件的警員必須留守在複製台前,確保複製過程不受干擾。而要取用這些影片的時候,會安排警員親身前往管有影片的辦公室,取得這些光碟的複本。

講到傳送環節,目前警署不同單位主要是通過以太網和警察總部相連,網速極慢,網絡結構並非為傳輸高解像影片及其他高速數據傳輸而設計,所以實際文件傳輸的平均速度僅為10Mbps左右,如果辦事處向警察總部傳輸4GB的數據,便需要54分鐘。想起這種傳輸網速,真是令人頭痛。另外,由於現在的警隊儲存影片的DVD系統,無法有標籤檢索功能,想翻查資料又是另一個噩夢。

聽完之後,你會突然發現,原來警方存取作為證據的影片,竟然好像是石器時代一樣。真的好像卡通片《聰明笨伯》主人翁董輝那樣,表面上看他是駕著車,其實他只是用腳在地上跑。

如今警隊就建議建立一個中央數據影像平台,目標是大量提升數碼影像存儲的成本效益,除了節省人手,提升調查效能之外,亦都會提升資訊保安。

整個項目需要投資3.6億元,表面看金額不少,但是現有的系統涉及大量警務人員操作,單是要派出負責的警員去坐在電腦前去監察拷貝資料,以及用人肉運送DVD,就可以知道新系統可以節省大量警方的人力資源,可以將人手調撥作其他用途。

很多人都說政府不單使用電腦落後,很多的工序既不現代化,亦不自動化。有內部人員慨嘆,在過去的政治環境,警隊如果要提出建立中央數據傳輸平台,撥款申請送到立法會後,肯定會遭到諸多刁難。在反對派呼風喚雨的年代,對政府正常的開支,都會拉布拖延,對警察提出的開支,更加會嚴重刁難,所以早有改進系統的想法,最後只能束之高閣。政治之毒,莫過於此。

如今已經完善政制,剔除政治對政府施政的干擾,政府應該更新的系統就應盡快更新,應該要改善的工序就盡快改善,快速提升效率,增強辦事能力,做一個正正常常的政府,為市民解決問題。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