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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程序公義,還舉什麼旗幟?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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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程序公義,還舉什麼旗幟?

2015年10月28日 19:57 最後更新:20:15

小時候在深水埗李鄭屋邨看兩個小孩打架,一個大一點,高高的,看上去有11、12歲,另一個矮一點,估計只有8、9歲,兩人大小不成比例,扭打起來,初時圍觀者有點同情弱小,不少人開口勸大個子不要「大蝦細」,快點停手吧。

但那個8、9歲的小個子也不是善男信女,不夠人打,先是大罵粗口,繼而吐口水、扯頭髮,甚麼黑招也出齊,反而大個子打得比較斯文,有點落下風的感覺。本來打架沒有規則,但圍觀者都覺得小個子太過份,吐得大個子一面口水,扯下他一撮頭髮,最後竟然在地上拾起一塊石頭,要向大個子的頭上打過去。這時圍觀者眾口一詞,怒喝叫小個子停手,小個子倖倖然住手,他贏了打架,但已輸盡民心,人人都支持大個子了。

如今看港大風波鬧出來的亂局,令我憶起這個童年故事。政府、港大校委會權力大,港大學生會、以至出任副校長不成的陳文敏權力小,本來權力小者易得圍觀者支持,但部份學生以至反對者的手法太離譜,令人搖頭嘆息。

先說港大校委會成員、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的洩密事件。在上次校委會之後,馮敬恩具體披露各校委反對陳文敏當副校長的意見,事後馮敬恩承認自己違反保密協議,並因此致歉。港大校委會昨日開會決定,由於馮敬恩違反保密協議洩密,故禁止馮敬恩日後參與討論保密項目。馮敬恩向校委會表明,自己需要時間取得法律諮詢再作辯護,但校委會不理他這個「等埋法律顧問」的意見,最後決定禁止他參與討論保密項目。馮敬恩今天上港台節目,甚至連當日有無洩密,也不肯承認,避而不談,只質疑校委會不等他問法律意見不公平。

 西方法治社會注重程序公義,按法律按規距辦事,舉例說刑事案件要「無罪推定」,審訊時要「不留合理疑點」才可定罪,客觀上較易放走罪犯,但為免出現寃案,寧願忍受有時出現不合理的結果(放走罪犯),都堅持這樣做。威權社會較注重結果正確,不太重視程序,自然不信「無罪推定」的一套,相信治亂世要用重典。問題是什麼才是「正確」,就由政府認定,很多時會愈走愈遠。

我們這個社會過去一直信奉程序公義,要按規矩辦事。參加校委會,同意了保密原則,就不應違反。當校委在某次會議自己成為少數,決定不符己意,理應少數服從多數,若不認同這個校委會,乾脆退出抗議就算。退一萬步講,繼續當校委,基於你認為公義的原則去爆料,明顯違反保密協議,就應該坦然承認洩密,大方接受處分。那有公然洩密後,連洩密也不承認,當觀眾是傻的嗎?

這還不止,又有人偷錄校委李國章講話,放出來給電台播出。從傳媒角度,愈多人爆料愈好,多多益善。但從反抗者的行為是否合理的角度去看,偷錄與會者的講話,將之公開,是極不道德的行為,完全超越一般人的界線。反抗者使用這些不擇手段的行動,令他們完全喪失道德高地,令人沮喪。

校委李國章是玩嘢高手,他似乎已預了對手要將他的講話爆出街,所以說得冠冕堂皇,主要針對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這個觀點普通市民容易明白,顯然經過設計,反而借對手將之宣揚出去。用洩密手法打李國章,也構成不了什麼傷害。

這次港大任命副校長風波,根本就是去年佔中的延續,而反抗者也犯上同一錯誤,用否定制度的方式來爭取好制度,用揚棄程序公義的方式來爭取公義。當日佔中時大小律師可以聲稱法庭的禁制令不用遵守,今天港大校委又違規洩密,就如我講到那個吐口水、扯頭髮的小孩那樣,令支持者望而卻步。

反抗者忘記了程序公義,還可以舉什麼旗幟?講力量,講效率,這不是他們所長吧?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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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調造假的真實故事

 

網上瘋傳一個男子聲稱小孩過馬路時踢到他的太太,狂罵那名七、八歲的小孩子幾分鐘,小孩子哭著道歉,仍不准小孩離開。看了這種場面,深覺香港的「鬧人文化」,真的愈來愈勁。

我對香港「鬧人文化」的發展,有點體會。二十多年前我還在電視台當記者,有些故事需要找市民做反應,電視台的策略是正反意見都要有,有人讚、有人彈,務求意見平衡。當年做這種街坊訪問,相當困難,記者的面皮要很厚才行,因為市民都不想表達意見,即使接受訪問,也是支吾以對。叫人讚人比較容易,叫人罵人卻很難。但時至今日,電視上見到受訪者破口大罵的鏡頭,比比皆是,令人覺得世界變了。

香港時興鬧人,要求咁高,做事應該愈來愈好才對,但事實卻非如此,部份香港人做事,愈來愈「求其」。

剛剛聽到一個民調故事。一名15歲女中學生告訴我,上周她與同學在銅鑼灣鬧市逛街時,突然給兩名女調查員截停,聲稱是代表補習社做問卷調查,她們得知兩名少女是中四學生之後,互相打個眼色,還說了句「做不做?」,其中一個說「做」,就開始做問券。

女調查員首先叫兩名女學生自認是大專學生,並曾經跟過XX教育的補習老師X Hui補習,還叫女學生先練一練話自己跟X Hui補習。女學生還未搞清情況,調查訪問便在混亂中開始,訪問過程以錄音形式進行。訪問員問完一個問題,便指著iPad上列著的答案,叫女學生跟著讀。女學生糊糊塗塗地答了幾條問題以後,才知道調查員其實是指定答案叫她跟著答。

我問女學生明知調查造假,為什麼還要幫忙?女學生說開始時有點亂,以為只是看題目作答,後來才知道是在做假調查。她又想幫調查員做問券等她們早點收工,她說自己又不是很正義,發現造假後沒有即時制止她們。

如是者,調查繼續做下去,訪問員有心造假,有些答案還搞得不是一面倒地傾向一邊,例如是否覺得x Hui是補習名師?要女學生問「不是」;會否介紹其他同學找x Hui補習,答案是「不會」。總言之,造假造得很像樣,最後還叫女學生提供電話號碼,不過,電話號碼是由訪問員寫出的假號碼,叫女學生照讀。訪問完結,調查員送給女學生一張10元麥當勞禮券,然後說再見。

到訪問完結後,女學生才醒悟到是 x x補習社老師x Hui專門請人去做街頭訪問調查。最後的結果是拿來參考,還是做宣傳,便不得而知。總而言之,整份問卷都是造假,因為兩名受訪者根本不是大專生,也沒有找x Hui補過習。既然xx 補習社及x Hui 出得起錢請人做街頭訪問,理論上,他們也不是想作答案,不然的話,請人的錢大可省回,關起門作答案就可以。但沒有控制好做民調的過程,結果上演出這個完全做假的鬧劇。

我對這種公然造假的情況甚感震驚,與在大學做民調的教授談談。教授說現在找大學生做民調,其水平每況愈下,做假情況,極之普遍。即使事後再派員翻查,有時連做翻查的,也在做假。所以教授已放棄了請人做街訪,改為在大學的調查中心內用電話進行,打出的電話都有錄音,也會緊密地做翻查,希望盡量減低學生調查員做假的情況,發現有調查員造假,馬上將其辭退。

香港社會要進步,不是罵人愈凶,便可以改進,而是人人要做好自己,加強對自身的要求。若果「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社會必將退步。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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