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員區諾軒及歌手黃耀明涉嫌在2018年立法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今早(8月2日)被廉政公署拘捕,控告二人涉嫌在該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娛樂以誘使他人投票給該候選人。
廉政公署稱,早前接獲投訴,稱有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展開調查,在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區諾軒,34歲,2018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候選人,及黃耀明,59歲,歌手。
區諾軒及黃耀明同被控一項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1)(a)條。二人將於8月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消息出來之後,有市民就問啦,議員派「蛇齋餅糭」得,點解唱歌唔得?
金牙大狀話,法例裏邊有直接講到提供娛樂的問題。《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1)(a)條,任何人為另一人提供食物、飲料或娛樂,以誘使該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即屬違法。
金牙大狀話,議員派蛇齋餅糭,通常係就住時節嚟派,但係去到接近選舉,就會停止。
金牙大狀話,案情透露,2018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於當年3月11日舉行。區諾軒是4名候選人之一,並在該選舉中當選。
控罪指,區諾軒及黃耀明涉嫌於2018年3月3日,在當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給區諾軒,而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
金牙大狀話,有關娛樂係選前8日提供,關鍵係「臨近選舉」,所以有問題。如果有候選人在選舉前8日,派蛇齋餅糭,叫人投票比自己,一樣有問題。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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