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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好易中招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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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好易中招

2015年12月08日 20:07 最後更新:21:17

政府提出《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規管網上侵犯版權行為,惹起很大爭議。政府急急解畫,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昨日出席公開場合,四處派發題為《事實與真相》的單張去解話。

由於現時反應最大的是網民,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便針對網民的擔憂,說作品必需具有商業或牟利用途,才可能負上刑責。網上近日流傳「cap圖要坐監」,她指有關說法只屬過慮。

政府想釋除網民疑慮,話只有「商業或牟利用途」才違法,反而會令到新聞網站更驚慌,因為大多數的新聞網站都是商業性質的。將來可能會出現一個怪現象,某些網站自稱非牟利,搞些籌款集資,便可以脫離刑責,而正常營運的新聞網站,卻要受到法例規管。(我要作利益申報,我們搞的就是新聞網站,故對此問題的意見可能偏頗)

今次政府提出修例的由來,主要是美國這些國家,擁有著大量影視節目和歌曲版權,對亞洲地區侵犯其版權的行為很不滿,所以推動特區政府立法。其實,特區政府只要跟隨美國的立法框架,採用「公平使用」(Fair use)的原則,便可以交差。但特區政府卻採取英式較嚴厲的「公平處理」(Fair dealing)的原則,令人很容易便墮入侵權的法網。

大家不要覺得我的擔憂只是過慮,我舉一個實際例子,大家會較容易明白。國家主席習近平最近訪問非洲,宣佈對非洲提供600億美元的資金援助和投資,惹起一些批評。《人民日報》海外版旗下的微信帳號「俠客島」便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為《解局,中國600億美元投資非洲是窮大方嗎?搞新殖民主義嗎?》這篇文章解釋中國的立場,由於「俠客島」背後有《人民日報》的背境,有一定的權威性,很多新聞網站都想引用。

不過,俠客島的文章最後有一段版權宣示:「註:本文已獨家授權海外網刊發,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追究法律責任。」看到這段版權宣示,做新聞網站的人即時涼了半截,因為很難引用,引多一點內容,隨時侵權。當然第一個問題是《人民日報》究竟是一個官方媒體,還是一個營商實體,它為何如此不重視傳播訊息,只重視保障版權利益?但第二個問題就是引用這些文章可能侵權的後果。

在舊例底下,網上侵權只會惹來民事官非,但在新例下,卻有刑事責任。可以想像,將來即使是《人民日報》的社論,或者是《新華社》的評論,新聞網站大篇幅引用的話,隨時要冒負上刑責的風險。你話造反被人拉還心甘命抵,引用官方觀點都要坐牢,就相當諷刺了。

這個情況看起來很荒謬,但也是網媒必需面對的現實。如果是民事責任,還可以自行作出衡量,看是否承擔得起,必要時打一場民事官司。但說到要負上刑事責任,風險實在太大了。我相信任何一家網媒的法律顧問,都會建議不要登一些涉嫌侵權的內容。有人可能說,在新例之下,「引用」屬於豁免範疇,摘錄版權作品不違法。問題是引用的文章內容,不多於20%的話,尚可抗辯,但全文採用的話,肯定出了「引用」豁免範疇。

我個人不支持拉布推翻法案,覺得《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可能會通過。不過,我認為應該要持續向政府爭取,要求她馬上研究修改法例,將針對網上侵權行為的法律框架,改為美式的「公平使用」原則,提出開放式的版權豁免,特別是將「新聞報導」及「用家衍生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這兩項,列作明示豁免範疇,讓新聞訊息可繼續自由在網上流通。政府很多時都是好心,但辦了壞事,錯殺無辜,也扼殺了互聯網行業的發展。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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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支爆」大陰謀

2024年04月25日 20:00 最後更新:21:03

黎智英案進入戲肉,但由於審訊曠日持久,外界的注意度下降,但近日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的作供非常有爆炸性,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 揭露「支爆」大計。之前作供的李宇軒由於無直接接觸黎智英,因此他間接引述黎智英或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說話,只屬由第三方聽到的「聞說證供」(hearsay evidence),較易受到挑戰。但陳梓華是和黎智英有直接接觸的人,曾和黎智英見面3次,包括一班人2020年年初在台北開過會,並有不少和黎智英直接溝通的電話短訊,所以他的供詞不是聞說證供,而是直接證據。

陳梓華參與的台北會議,黎智英會上提出「支爆」大計,所謂「支爆」,即是「支那爆炸」。支那是日本當年侵華時對中國的一個貶損名稱,光是名稱已經顯見其惡毒含意。而所謂「支爆」就是要令中國從政治上和經濟上崩潰,政府倒台。當日在台北會議上,其中一名與會者「攬炒巴」劉祖迪,不相信真的會做到「支爆」,但是黎智英就很有信心,指根據歷史經驗很快就會「支爆」,因為中國政府用了很多資源監控人民,例如中國明朝就是這樣。

黎智英並具體詳述「支爆」4部曲,教導與會的「攬炒團隊」說,「國際游說唔係好似你哋咁做,要有4個步驟:1. 要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情;2. 再呼籲他們譴責及關注;3. 將外國的『枱底人』或外國政府想法帶回香港,只有這樣做香港人才會知道,外國政府冇離棄或者忽視佢哋; 4. 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可影響到他們的對華政策,可以推動到制裁,甚至將來可以推翻中共。」

黎智英的「支爆」計劃,不單是一種空想,還設計了非常具體的步驟。

第二, 要做反對派大佬。從陳梓華的作供可以知道,在台北與黎智英開會期間,另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不在現場,但會後陳梓華及「攬炒巴」劉祖迪與李宇軒開網上會議,向李交代黎智英建議,話要改變國際游說方向,團結不同板塊及民間力量,達到「支爆」,推動制裁,3人決定分工,由劉祖迪做精神領袖及打「議會線」、李宇軒打「國際線」,陳梓華則續聯繫「勇武派」及聯絡政治素人,並推廣「攬炒」論述,推動制裁政府措施。

黎智英做幕後大佬,出謀獻策,出錢出力,主動提出要支付流亡海外的劉祖迪生活費,並安排自己的助手Mark Simon為他們解決聯繫外國政要推動制裁中國的困難。整件事清楚見到黎智英不單是一個反政府傳媒的老闆,還是一個想推翻中共的政治行動核心策劃者,要做大佬,指點江山。

第三,     勾連外地的政府。黎智英最可疑的外地政治聯繫,主要有兩方面,第一是台灣,他搞《台灣蘋果日報》,和民進黨的高層關係密切,在之前的壹傳媒高層作供中可知,黎智英見過蔡英文,和蔡英文十分友好。而陳梓華等在台北的時候,黎智英又安排民進黨元老施明德和他們見面,施明德親自教授他們鬥爭方略,教他們如何長期鬥爭,以圖推翻政府。

至於美國方面,黎智英的關係更深,他的助理Mark Simon 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而黎智英自己就見過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內等高層,和共和黨核心人物關係密切。不過這次作供最得人驚的,是不斷提到美國的「枱底人」,黎智英並沒有和陳梓華具體交代這些美國「枱底人」到底是什麼人,但美國「枱底人」和黎智英顯然有緊密聯繫。

從犯證人的作供,全面勾勒出一幅想全面顛覆中國政權的圖畫,而黎智英就是幕後大佬,所以說黎智英案是香港黑暴案件的眾案之母,一點也不為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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