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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上門睇Neflix與15歲女生譜師生戀 男教師被控非法性交等7罪

邀上門睇Neflix與15歲女生譜師生戀 男教師被控非法性交等7罪

邀上門睇Neflix與15歲女生譜師生戀 男教師被控非法性交等7罪

2021年11月22日 17:34 最後更新:17:46

女學生因沒有netflix帳戶,遂到中學英語老師家中觀看Neflix電影,後來二人譜師生戀,女學生多次上老師家中並發生性行為,中學老師在體外射精,奪去X貞操。老師否認2項猥褻侵犯及5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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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說曾以IG講自己的病情,被告馮霆麾(37歲)關心她並每天與她傾偈,X曾透露她沒有Netflix帳號,馮遂邀請對方對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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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馮霆麾今於區院受審。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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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供稱,馮曾在家中手指插入事主陰道,他又在沒有戴安全套下發生性行為,事後他們以Whatsapp 討論為何X沒有流血,X在庭上說,「聽人講第一次會有血,但我沒有,我好驚同諗咗好耐」。馮以英語Whatsapp 回覆她,打趣說有些人就是這樣,不可能像謀殺案現場,弄到整地鮮血。X曾向馮表示,「有下一次的話,是否要買避孕套。馮則以英語回答指不射入體內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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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開案陳詞指出,女學生X案發時15歲,當時為中學學生,馮是她的英語教師,自18年12月起,X與馮在課外時間互通訊息,19年1月,X向馮告知她沒有netflix帳戶,馮邀請X到他位於元朗尚悅家第一座一單位觀看電影。上午11時30分,他們一邊吃東西一邊看電影,馮突然吻X,X嘗試避開他,但馮又再次吻X,X無反抗,馮把她壓在沙發上,後來馮把她外衣脫下,親吻她的頸吻和胸部,並觸摸她的乳房和私處,兩人赤裸身體磨蹭。兩日後,X問馮為何對自己做這些事,馮回答控制不了自己及喜歡她,要求X做她女友,X同意。1月尾某天,X與馮在尚悅家中看電影,馮再次脫去X的衣服觸摸她的身體,並把一隻手指放入她的陰道,維持1分鐘。X感到疼痛。

1個月後,X再到馮的住所,馮親吻她,二人赤裸在沙發上,之後他們到了睡房性交,X因沒有性經驗,馮花了很長時間才把陰莖插入X的陰道,馮在她的肚上射精。整個過程花了2至3小時。他們在床上聊天,半小時後二人又再性交,馮在X肚上射精,兩次均沒有戴安全套。事後2人在whataspp討論她性交後沒有流血原因,以及將來性交可否戴上安全套,馮回答,「不射在裏面就可以啦」及「想要全部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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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3月至8月間,兩人4度在馮的住所內性交,馮均沒有使用安全套,在X的體外射精。馮於2020年9月3日被捕,警方檢取了2人手提電話,擷取了由19年1月28日至11月20日期間的對話。X確認有把自己的出生日期告知對方。

開審前,辯方替被告申請匿名令,法官陳廣池認為案件由裁判法院提堂時已出被告全名,匿名令較適合於保護事主身分,故駁回辯方申請。案件明續。

被告馮霆麾今於區院受審。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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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實驗室男技術員涉嫌多次襲擊及非禮4名女學生,他否認普通襲擊、猥褻侵犯罪等12項控罪,案件星期五(12月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被告供稱自己在校要帶排球隊,作為教練,與隊員學生的身體接觸多為「提醒」,強調在本案發生後才意識到自己有這些「小動作」。

被告巫嘉明(49歲,報稱技術員)否認10項普通襲擊罪及2項猥褻侵犯罪。

被告涉及的其中7項普通襲擊罪,指於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7日期間,分別於某中學及香港科學館發生,事主為W;2項普通襲擊罪則於2024年6月23日分別在紅磡某餐廳及香港科學館發生,事主為X;一項猥褻侵犯罪於2024年6月22日在私家車上發生,事主為Y;各一項猥褻侵犯及普通襲擊罪分別於2022年及2023年在某中學發生,事主為Z。

被告巫嘉明(戴帽),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巫嘉明(戴帽),巴士的報記者攝

承認事實指,被告當時為該中學的實驗室技術員,負責管理水母學會。事主W、X、Y及Z曾是該中學的學生。社工去年10月收到事主對被告的投訴後報警。

Y供稱,自己和被告日常交談期間,被告常不經意地用手拍自己的肩膀,每次兩下或以上,左右兩邊肩膀都有拍過;有一次,因為她將魚缸的水換錯成淡水,被告拍了Y的頭頂一下。Y另供稱,2024年6月22日,自己參加完課外活動,被告載Y回家,在私家車上,被告拍X大腿,並將其手放在自己大腿上2至3秒,Y 感覺好驚,認為被告行為超越老師和學生界限。

被告今出庭作供。被告今年49歲,中五畢業,曾修讀化學工藝文憑,於1996年修畢。之後一直在學校擔任實驗室技術員,案中學校為其任職的第三間中學。直到案發時,他已在該校工作26年。

被告續指,自己喜歡攝影及排球。當時亦被校方邀請帶隊,學校的大型活動攝影亦由自己負責。其後校方成立攝影學會,由自己負責擔任導師。辯方問及教排球時何時會有身體接觸,被告回應教排球好難用口述,「比賽換人時會好急,要在球證吹雞前叫佢(隊員)快啲,拍下條腰拉下手臂」,目的是讓球證知道隊伍正換人,隊員正走入球場。

庭上播放排球比賽的片段,被告確認當中的教練是他。其中播到被告與隊員有身體接觸,被告回應「話俾佢知點樣提踭、揮臂,打得好啲。佢都係唔明,咁我就抬一抬佢手,拍一拍佢條腰」。被告亦表示,其餘片段的身體接觸只是提醒隊員及球證。

辯方詢問為何會與隊員有身體接觸,而非用口述。被告解釋,在比賽期間要叫隊員的名字或許會影響她們的心理質素,以為在責罵她們,「拉一拉係支持佢哋」。

被告供稱排球賽時與隊員身體接觸只為提醒

被告供稱排球賽時與隊員身體接觸只為提醒

被告亦確認在攝影學會與學生有身體接觸,不論男女,如在他們不知道如何調較相機角度、鏡頭對焦等,「角度好難口述,我就會捉一捉佢隻手,托一托佢等佢擺啱位置」。

就W的指控,被告指自己有「拍一拍」背脊,有機會接近腰間,而非「掂」,但目的是提醒她做事。被告強調不止W,他對待其他人也如此,亦肯定自己沒有W所指的觸碰7次。被告續指,不知自己會有這些小動作,發生本案後再詢問朋友及球員,他們均表示「我心急時會有呢啲小動作」,在案發前自己並無為意。

關於X的指控,被告承認自己有接觸過X,但否認有在餐廳及科學館觸摸X。被告解釋:「想同佢講啲嘢,推一推佢條腰」,又稱想當時與X分享技巧,而在場有市民、學生,工作人員,怕在其他人面前會令她尷尬,「所以推佢埋一邊講,感受會好啲,離開人群,一路推一路行」。

被告亦承認,自己與學生之間會有身體接觸,但她們從來沒避開或投訴。被告指自己與4名受害人屬朋友關係,「會同佢哋有WhatsaApp對話,傾下閒偈」,更指「而家嘅教育唔同幾年前,師生要打成一片,打好關係」。

案件星期一(15日)續審。

案件編號:FLCC 58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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