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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四人幫」中張春橋看不起的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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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四人幫」中張春橋看不起的人是誰?

2021年12月01日 22:32

核心提示:於是最初出頭露面的潘國平,只能讓位於王洪文,自己去當「副司令」了。王洪文也由此飛黃騰達,直至做到中共中央副主席,並與其實看不起他的張春橋等結成了「四人幫」。

本文來源:人民網,摘自《紅牆知情錄1:新中國的風雨歷程》,

在「工總司」剛成立的時候,能被喊作「司令」的有兩個人,一個是「王司令」,即王洪文,一個是「潘司令」,即潘國平。開始階段,「潘司令」的影響比「王司令」要大得多。這除了潘國平能言會道,到哪裏都咋咋唬唬外,他打頭陣的事也多:帶頭在「安亭事件」中靜坐鐵軌、中斷鐵路交通的,就是潘國平;張春橋代表中央文革趕到安亭,出面和張春橋談判的,多半也是潘國平;最後返回上海,在上海文化廣場和張春橋簽定五項條件的,代表「工總司」一方的仍是潘國平。徐景賢有些好奇地問王洪文:「在安亭,為什麼總是小潘出頭露面,你到哪裏去了?為什麼談判、簽字的時候見不到你?」王洪文無奈地說:「我那個時候正好生病了,火車開到安亭被阻,他們在外面大辯論,跟中央文革代表談判,我在車廂里躺了一天一夜,爬不起來……」

王洪文是個聰明人,剛剛造反的時候,無利可圖,誰當「第一把手」都無所謂,等「安亭事件」一結束,「工總司」的組織得到「中央文革」的承認,排座次的事便顯得重要起來。當他們十幾個造反有影響的人在一起開會,推選「工總司」的常委,再推舉負責人的時候,王洪文就提議說:「我們每個人都來擺一擺自己的條件,看誰根正苗紅條件好,就選誰當負責人。」看沒有人反對,他就先開始擺自己的條件:「我,僱農出身,從小在吉林長春郊區農村裡放過豬,牧過牛;後來當了兵,參加了中國人民志願軍,到朝鮮去抗美援朝打過仗,轉業後到上海國棉十七廠當保全工;現在是十七廠的保衛科幹事,共產黨員。我們廠是上海最早起來造王洪文當選為中共中央副主席反的‘老造反’了!」

王洪文的簡歷中幾乎包含了當時最榮耀的職業,「工農兵」一樣不落,還是共產黨員,又是「老造反」。這可把潘國平比下去了。此人是個上海玻璃機械廠剛剛轉正的徒工,別說是什麼共產黨員稱號了,連個共青團員都不是。要說有什麼特殊身份,那就是他參加過滬東工人文化宮舞蹈隊跳過舞蹈。這種經歷,在當時是不吃香的。於是最初出頭露面的潘國平,只能讓位於王洪文,自己去當「副司令」了。王洪文也由此飛黃騰達,直至做到中共中央副主席,並與其實看不起他的張春橋等結成了「四人幫」。在這個排座次的過程中,張春橋也起過作用,他不喜歡潘國平的咋咋唬唬,覺得他不夠穩重;而王洪文辦事比較牢靠,出身也好,所以也暗示「工總司」選王洪文當「司令」為宜。




現代秘史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江青在被告席上依然演員本色

江青被捕之後,關押在北京遠郊的秦城監獄。

江青的地位特殊,所以在秦城監獄裏的待遇也特殊。

江青關押在秦城監獄內一幢單獨的兩層小樓里。這幢樓只關押江青一人。江青住在底層的一間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屋裏有衛生間,也有書桌、椅子、床。她可以看書,也可以看報。房門上設有觀察洞,獄警通過觀察洞監視著江青的一舉一動。

從1978年2月起,汪東興組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武警幹部大隊,從十三個省抽調了近三百名幹部。這個幹部大隊專門負責秦城監獄要犯的看管。

幹部大隊分成三個中隊:

一個中隊看管「劉少奇線上」和“文革線上”的人。所謂「劉少奇線上」的人,是由於當時劉少奇冤案尚未平反,有關劉少奇案的重要人物便被稱之為「劉少奇線上」的人。所謂“文革線上”的人,是指戚本禹、王力這些人。

另一個中隊看管「林彪線上」的人,如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

還有一個中隊則看管"四人幫’線上”的人,如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

此外,還成立了「女子分隊」,江青便屬於這個分隊看管。

江青在獄中住了一段時間,漸漸習慣。她焦躁的情緒慢慢安定下來,不再罵罵咧咧,不再咒罵「修正主義」。她喜歡看書。她的注意力漸漸被書所吸引。

在批判「四人幫」的高潮過去之後,江青在外界也漸漸被人們所淡忘。

但是,到了1980年下半年,她在獄中的安靜生活被打破了,她又一次成為萬眾關注的焦點。

1980年11月20日下午,北京正義路一號人頭濟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在這裏開庭,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

主犯共十六名,即林彪、江青、康生、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謝富治、葉群、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林立果、周宇馳、江騰蛟。內中林彪、康生、謝富治、葉群、林立果、周宇馳已死,出庭受審的是十名主犯,人稱「十惡不赦」。

下午三時整,庭長江華宣佈開庭。

三時十五分,江華宣佈「傳被告人江青到庭」。

已經四年多沒有公開露面的江青,在兩名女法警的押送下,走出法庭的候審室,站到了被告席上。

江青是梳洗打扮了一番才出庭的。她的目光是傲慢的。據云,在出庭前,她為自己下了三條「決心」:

“一、永遠保持英雄形象,保持革命者應有的志氣;

二、絕不向修正主義者低頭;

三、堅持真理,不認罪、不怕死。”

據副庭長伍修權回憶:在開庭之前,「我們還到關押江青等人的秦城監獄,在不被他們知道的情況下,一一觀察了這些即將受審的主犯。記得我那次看到江青時,她正坐在床鋪上,用手不住地摩平自己褲子上的褶紋,看來她一方面是感到很無聊,一方面還是有點窮講究,坐牢也不忘打扮。她每次出庭前都要梳梳頭,衣服盡量穿得整齊些,時刻不失她的‘戲子’本色。」(註:伍修權,《往事滄桑》,上海文藝出版社1986年版。)

據云,江青在關押期間,每日聞雞起舞,鍛煉身體,為的是上法庭「捍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她說:“造反有理,坐牢;革命無罪,受刑;殺頭坐牢,無上光榮。”

開庭之前,江青收到起訴書的副本,便提出:「我身體越來越壞了,不知還能不能支撐到宣判?如果身體不行,能不能缺席判決?」

不言而喻,江青在試探能不能躲過公開審判這一關。

當她的要求被明確地否定之後,她又提出:「在戲曲里,審訊皇太后的時候,皇太后是坐在那裏的。我在法庭上能不能也坐在那裏?」

江青在囹圄之中,還要擺「皇太后」的架子呢!

她得到的答覆是:「在法庭上,叫你站,你就得站。允許你坐的時候,你可以坐。」

最後,江青又提出要請個「顧問」。

江青說:「我身體不好,易忘,易激動;有時候感情一激動會說不出話來。因此想請個顧問,在法庭上好有人替我說話。我有不懂的問題,可以同顧問商量。」

她得到的答覆是:「無法替你請‘顧問’,但是你可以請律師。作為辯護律師,對於委託辯護的被告人提出的問題,只要與案子有關,都會作出答覆,這也可以說是起了‘顧問’的作用。」

於是,江青要求請律師。

請誰當她的律師呢?

江青自己提出了三個人:

第一個是史良。江青說,史良是大律師,又是女的,比較合適。

江青得到這樣的答覆:「史良現在不是律師,年事已高,她不可能出庭為你辯護。」

第二個是劉大堅。

江青說,過去毛主席接見他時,她見過他。

其實,江青把他的名字記錯了,他叫劉大傑,上海復旦大學教授。這時,劉大傑已經去世,無法擔任江青的辯護律師。

第三個是周建人。

周建人,魯迅之弟。江青在提出周建人之後,馬上又自己加以否定:「哦,周建人年紀也大了,恐怕不行。」

江青無法自己指定律師,就要求特別法庭為她請律師。

特別法庭經過研究,決定為江青請兩位律師:一位是北京律師協會副會長、特別法庭辯護組組長張思之,另一位是上海華東政法學院刑法專家朱華榮。

1980年11月13日,兩位律師在司法部律師公證司司長王汝琪的陪同下,前往秦城監獄。到了秦城監獄,那裏的賈政委向律師介紹了江青的近況,然後安排他們會見江青。

會見室就在秦城監獄江青所住的那幢小樓底層,在關押江青的房間的隔壁。

兩位律師在會見室坐定後,政委從隔壁把江青帶了進來。

江青穿了黑色棉大衣,戴了頂帽子。她見了兩位律師,顯出從未有過的「謙虛」,居然給兩位律師鞠了一躬。

然而,江青一開口,就露出了她的「本色」:“兩位律師的簡介,我都看了。兩位都是很有名的律師,這很好。不過,我知道你們很可能是鄧小平、葉劍英派來的。雖說這樣,也沒有什麼可怕的,黨內鬥爭嘛……”

張思之律師聽到這裏,不客氣地打斷了江青的話:「現在不是‘黨內鬥爭’的問題,你是作為反革命集團的首犯被起訴!」

江青馬上反駁:「我是反革命?可笑!鄧小平、葉劍英、華國鋒才是反革命!他們要起訴我,我倒要起訴他們呢!他們在1976年10月6日,突然襲擊,把我逮捕,把我扔進地下室,扔在地上六七個小時沒人管我,這是非法綁架……」

這麼一來,變成律師與江青進行「法庭辯論」了。

朱華榮律師一看,這樣下去,雙方會僵持,就轉移了話題,問江青有什麼不清楚的法律問題,需要他們幫助解答。

於是,江青向他們提出一連串問題:什麼叫公訴?公訴她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朱華榮律師一一作了答覆。

江青聽罷,說道:「按照憲法、國法、黨紀,我都沒有罪!我請你們,是要你們替我跟鄧小平、葉劍英辯,不是讓你們代表他們跟我辯。你們要好好學習《五一六通知》,好好學習《十六條》,好好學習《九大政治報告》……」

張思之律師明確向她指出:「律師要看什麼文件,律師自會安排。現在的問題是,你要不要請律師?」

江青說要考慮一下。這樣,她結束了與兩位律師的談話。

過了一會兒,江青告訴監管人員:「那個姓張的律師,我不要;我先要那個姓朱的律師吧。」

後來,法庭加派了北京律師協會副會長傅志仁律師,和朱華榮律師一起,擔任江青的辯護律師。

1980年11月22日,朱華榮律師和傅志仁律師去秦城監獄與江青談話。

這一回,江青見了兩位律師,沒有鞠躬,卻親自給兩位律師沏了茶,表示敬意。

江青拿出起訴書,上面寫滿她的批語。江青說:「起訴書完全否定了毛澤東領導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完全違背了毛澤東的革命路線。」

江青指著那些批語說:「你們要根據我的意見,批駁起訴書,為我進行辯護,作為我的代言人。」

朱律師向江青指出:「律師只能按照事實和法律維護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但是不能做代言人。」

她惱怒了:「你們也是那邊的人!你們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師!」

這樣,江青拒聘了律師。

(本文節選自《「四人幫」的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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