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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無信心樓市不跌

政事

發展商無信心樓市不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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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無信心樓市不跌

2016年03月22日 18:36 最後更新:19:09

長和主席李超人講完「香港經濟廿年最衰」,搶盡全城眼球之際,恒地主席李兆基不讓李超人專美,放出一個「樓價跌三成」的論調,又馬上成為新焦點。

人稱四叔的李兆基近年開始看淡本港樓市,但一直估跌幅不大;但他在周一的公司業績會上放出新論調,估計樓價會由高位累跌最多30%,他認為「樓市由高位跌到今日,已跌咗15%,估計今年上半年或再跌5%,隨後慢慢跌多10%直到明年底。」

不過李四叔堅持他的「起樓成本論」,話香港住宅建築成本要每呎5,000元(市場說法是4000元),若樓價跌多於30%,則地價要降低60%,再跌下去政府賣地無錢收。故此他相信樓價跌到一定程度,政府會出手扶持,甚至減辣招,「跌到政府驚起上嚟都要減㗎啦,唔會俾佢跌50%。」

李四叔的「成本論」不變,但預期樓價的跌幅就大變。去年10月李四叔預期未來一、兩年樓價每年跌5%,並表示「若跌30%就會好慘」。如今他已改口預跌30%。

我自己一直對以「起樓成本論」來推敲樓市不會大跌,甚有保留,因為這是一個靜態分析,不能解釋市場的動態變化。

起樓三大成本,一是地價,二是建築費,三是借貸利息等財務開支。其他如推廣或銷售費用屬較少的數目。在高息的年代,財務開支佔起樓成本的比例不低,記得97年前華懋集團老細龔如心去投淺水灣的地王,得手後接受記者訪問,講來講去開發成本每呎只是萬多元,低得不尋常,後來傳媒發現,華懋大把錢,不用向銀行借錢,所以起樓不用計利息成本。

如今利息低,所以發展商講起樓成本只提地價和建築成本兩條大數。舉例中國海外今年2月低價投得的大埔茘枝山地皮,由於涉及司法覆核官司,每呎地價低至1848元,加上4000元建築費,主要成本每呎5848元(地皮入則興建時可「發水」近一成,實際呎價更低,可吸收其他成本),即是將來發展商以平均7600呎價清貨,可以有三成的「合理利潤」。

用李四叔的邏輯,若茘枝山的樓價跌到4000元以下,地價變成0,所以不會跌到這種價錢。

這個推論有幾個漏洞,第一是假設建築費不會跌。事實上經濟差時建築工人的人工都會跌,這是正常的經濟調整。第二是假設政府不能忍受賣地收入大降。現實是政府有政治考量,樓價高激起年輕人怨憤不利管治,所以樓價大跌前政府不會減辣。

第三是假設無人會蝕錢賣樓。事實是即使發展商有實力守不願平賣,二手小業主也可以低價賣樓,而且若他們早年買入,也不一定要蝕本。

結論是不能因成本高而確信樓價不會大跌,現在只是利息低持貨成本便宜,樓價才不至於大跌。

而發展商自己對後市亦似乎沒有信心,據工程界朋友說,有工程顧問公司的建築服務部裁了三分一人,因為大發展商不知是否看不清前景,大項目暫不動手起樓,搞到業界生意大減。後市不明,大家都是小心為上。

盧永雄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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