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春玲,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高昇基金執行主席
破解香港住房難問題,無非兩大條件,一是增量,沒有一定的公營房屋數量,難以縮短市民輪候上樓的長隊;二是減時,不縮短造地時間,同樣難以解決市民住房問題。
習主席在“七一”講話中特別強調,“當前,香港最大的民心,就是盼望生活變得更好,盼望房子住得更寬敞一些”。
這要求很具體,抓住了香港深層次問題之一,挑明了住房問題不能再議而不決,要當作首要的民生工作來抓。
這應是新政府“開新篇”無可回避的重要事項。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前接受報章訪問時重提在郊野公園邊陲地帶興建公營房屋,指以大欖隧道旁邊用地為例,初步看生態價值未必很高,該處鄰近交通基建,可興建3萬5千個單位,等同公營房屋一年的目標供應量。
陳茂波特別強調,政府並非有意“大搞”郊野公園,只想獨立討論有關選址。
他說,過去社會討論郊野公園邊陲地帶建屋,太多抽象討論,倒不如逐個地盤討論是否值得發展。
早于梁振英出任特首時,最先提出了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並邀請房協進行郊野公園邊陲地帶的生態及技術研究,分別位於大欖郊野公園及馬鞍山郊野公園邊陲範圍,兩個地點面積均為20公頃。
因此,若說郊野公園邊陲地帶興建公營房屋是“新猷”,的確有點勉強,這是五年前的提議,因利益集團的多番阻撓被“冷凍”。
而上屆政府沒有政治擔當,怕處理的事項及門檻較多及繁雜,可能會受到法律挑戰。
有主管官員更怕,說這場仗很難打,將方案否決了。
今天,陳茂波重提這一方案,正是新政府力排眾議,決心在短時間內拿出可操作性的方案,回應中央要求特區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期望。
但香港就是奇怪,只要政府一提出解決房屋的方案,即刻有環保團體、本土社團跳出來反對,他們的理據是政府無視原有規劃、危害水資源安全、與原居民殯葬區重疊、破壞生態走廊,等等。
甚至還搬出港英政府定的規矩,郊野公園不應被界定為可開發的土地儲備,還強調成立郊野公園的目的,是確保該地不被發展。
這些團體岡顧市民對房屋的殷切需求,諷刺現屆政府是“新官上任,喜愛攪大型城市工程來佯裝自己積極有為”。
對政府施政作出批評和監督,只要是言之有理,出發點是維護社會大眾最大利益的,無論是誰,都值得政府官員加強溝通和討論。
但若是利益集團以環保團體、本土社團等名義,以小利益來取代大利益,以偏概全地指責政府,這種態度不值得支持。
我們不妨平心靜氣地研究郊野公園邊陲建屋方案,是否真的不值一提,不可討論?
1、以大欖隧道西南面用地為例,鄰近交通基建,出入方便。
大多數基層市民對公共交通便利有較高要求,他們每天忙於奔波往返,除了工作還要照顧家人,公共交通是他們選擇住地的首要考慮。
因此,政府在規劃城建中,必須以民為中心,才能做到讓市民住得舒心。
2、有些邊陲生態價值未必很高,並非一提郊野公園就是與鳥相爭、與自然相悖。
翻查資料,有些被劃定為效野公園,不過是港英時期一些達官貴人,他們愛好郊野行山,喜歡某地點手一指就被劃為郊野公園,沒有經過法定程式,更沒有經過民意諮詢,過程明顯缺乏確定郊野公園的民主性、科學性和專業性。
現在政府拿出來討論的前提,是重新審視沒有保育價值的地點,而非全部郊野公園,為何不可?
3、大欖隧道西南面用地如能興建公營房屋,按政府的盤算,將提供3.5萬個單位,概念上等同公營房屋一年的目標供應量。
若用公屋一般輪候14.7萬宗計算,3.5萬夥能縮減20%輪候數字,有機會將現有公屋輪候時間6年,大幅縮短至5年以下。
可以馬上立竿見影,讓市民縮短輪候,這樣的方案為什麼要擱置?
4、“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香港進入新格局,遇到矛盾不是回避,而應用改革的思維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香港才會保持活力。
我們不妨攤開來睇,若由政府主導造地,無非幾個方法,填海,市民要等;收地,還是要等;重新規劃,更加要等。
而利用無保育價值的郊野公園邊陲,無可質疑是一個在短期土地不足的情形下,可最早提供公營房屋的好方法,是一個“不需等”的上策,實在是為民造福的好事。
凡事都會有反對,若沒有反對聲音,也就沒有香港特色了。
上屆政府就是怕爭議太大,上任後先搞一年半的所謂“土地大辯論”,搞不下去再搞土地“共用計劃”,把發展房屋此等大計,寄希望于地產商的合作,以至五年一晃而過,市民輪候時間超歷史最長,民怨很大,這是政府施政的一大失敗,新一屆政府須從中吸取教訓。
這段時間,政府官員以及社會各界,都在宣講和學習總書記在香港發表的“七一”講話,其中有一段是對新班子提出的要求,“新一屆政府要務實有為,不負人民,把全社會特別是普通市民的期盼作為施政的最大追求,拿出更果敢的魄力、更有效的舉措破難而進,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市民”。
希望此番要求,可以成為官員履職的檢驗標準。
孟子說:雖千萬人而吾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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