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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合力強姦菲傭案 控方:男被告故意塑造與事主有曖昧關係

夫婦合力強姦菲傭案 控方:男被告故意塑造與事主有曖昧關係

夫婦合力強姦菲傭案 控方:男被告故意塑造與事主有曖昧關係

2022年08月22日 13:46 最後更新:13:55

妻子四年前涉協助丈夫強姦菲傭,兩夫婦被控強姦及協助強姦等四罪受審。控方今作結案陳詞指,辯方提到丈夫曾餵菲傭食豬大腸,故意塑造出二人案發前有曖昧關係,控方認為如果菲傭誣告兩夫婦,毋須把案情「作得咁複雜咁唔尋常」;辯方則表示菲傭作供時前言不對後語,誇張失實,不合邏輯。

黎芷珊。

黎芷珊。

48歲男被告陳暹德被控於2018年1月21日,在元朗洪水橋洪福邨洪溢樓某單位,企圖強姦和強姦X。36歲女被告黎芷珊則被控於同日同地非禮X,以及協助和教唆陳暹德強姦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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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芷珊。

黎芷珊。

陳暹德。

陳暹德。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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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芷珊(左)及陳暹德(右)。

黎芷珊(左)及陳暹德(右)。

控方結案陳詞時指,男被告陳暹德自辯時稱他向X說:「一齊瞓覺? Sleeping ?」,X便微笑點頭。陳遂給一百元予X,二人各自脫衣後做愛,惟控方認為陳謊話連篇,以「神交」來形容他與X的關係亦荒謬絕倫。控方指陳與X的眼神接觸只是「你眼望我眼」,認為陳誇大證供,令陪審團誤以為陳與X在案發前已有曖昧關係。

陳暹德。

陳暹德。

控方指女被告黎芷珊要求入主人房時,X沒有報警屬合情合理,因為黎當時未有對X作出壞事。而且X被性侵後應該六神無主、束手無策,沒有即時逃走亦無可厚非。辯方雖稱X為了作出民事索償而誣告兩名被告,控方則指如X欠下巨款,何必在事發後3年半才向兩名被告提出申索,而且事發當時X已辭職,整件事亦是陳產生性幻想後向X提出性要求,故控方力陳X沒有任何動機誣告兩名被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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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陳詞則指,X聽到黎說「Sir wants you, pay money」時,X供稱她說:「I am not going with you」,但黎強行扯她到主人房時,X卻跟從,沒有作出任何行為去避免。辯方指黎亦是一名弱質纖纖的女子,相信X當時有能力反抗。辯方反問陪審團為人父母,會否在8歲女兒及1歲半兒子面前強行強姦菲傭,指出X說法誇張失實,不合邏輯,而且X起初指陳「拋」她在床上,及後又改稱陳「推」她到床上,可見X前言不對後語。

黎芷珊(左)及陳暹德(右)。

黎芷珊(左)及陳暹德(右)。

35歲時任CSL門市男職員涉邀女同事回家中,將加入大麻的啤酒給女同事飲用,趁對方暈眩兩度强姦,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星期四(2月26日)於高等法院開審。女事主X供稱,喝了半罐啤酒後開始暈眩,到喝第二罐時更不清醒,她在被告床上休息時,意識模糊,遭被告脫衣、拉下褲子,強行性侵。

男被告彭勵進(現年35歲)否認2項強姦罪,指他於2021年4月20日,在位於荃灣青龍頭村的住所中,先後兩度強姦X。被告今身穿黑色西裝,皮膚黝黑,坐在被告欄應訊。

35歲時任CSL門市男職員涉邀女同事回家中,將加入大麻的啤酒給女同事飲用,趁對方暈眩兩度强姦,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星期四(2月26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35歲時任CSL門市男職員涉邀女同事回家中,將加入大麻的啤酒給女同事飲用,趁對方暈眩兩度强姦,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星期四(2月26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女事主X透過電訊商CSL的兼職工作認識被告,二人其後交換電話及Facebook聯絡。被告之後邀請X參加同事過夜聚會。X當天於天水圍見工,晚上約9時30分,被告乘的士接載X前往其住所。X原以為有其他同事參與,但抵達後發現只有自己和被告,當時被告指其他人將於稍後時間才到達。

之後被告邀請X吸食大麻,被X拒絕。被告遂自行吸大麻和抽煙,其後開一罐啤酒予X飲用。X飲畢後要上廁所,返回時被告再開另一罐啤酒予她。X稱因信任被告而飲用,但飲後發現啤酒有異常大麻味道,其後感頭暈。

X經被告允許後,在他床上休息,她感極疲累,沒力氣起身,此時被告也到床上,開始擁抱X,X要求被告走開,但被告反而開始脫掉X身上的衣服,最後脫掉X的裙子和内褲,其後強行與X發生性行為,並沒戴安全套。X稱,過程感到劇痛,曾大叫「唔好」,但被告無理會,並試圖吻她。

期間X表示急需小便,在洗手間致電母親叫的士離開,但未有跟母親說被強姦。當X走出洗手間時,看到被告全裸,被告把X推到床上,再次強姦X,並在X腹部射精。X最後離開住所,打電話叫的士。坐上的士後,X致電朋友Y告知事件,並報警求助。

X透過視像作供指,案發時18歲,指受被告邀約參加「同事過夜聚會」,被告稱有新舊同事,租了一個地方聚會。X在天水圍見工後,被告乘的士接載她前往荃灣青龍頭村住所,稱其他人「打波晚點到」,抵達後僅他們兩人。

女事主X供稱,喝了半罐啤酒後開始暈眩,到喝第二罐時更不清醒,她在被告床上休息時,意識模糊,遭被告脫衣、拉下褲子,強行性侵。

女事主X供稱,喝了半罐啤酒後開始暈眩,到喝第二罐時更不清醒,她在被告床上休息時,意識模糊,遭被告脫衣、拉下褲子,強行性侵。

X供稱,被告邀請吸大麻被拒後自行吸食,開罐啤酒。X喝第一罐的一半後開始感暈眩,飲第二罐更不清醒,神志迷糊。在被告床上休息後,X感覺被告觸碰其肩膀及腹部,在睡著後更遭脫衣、拉下褲子,並強行以其性器插入自己陰道。

X大叫「唔好」並用手擋,過程感劇痛,X去廁所致電母親叫的士,但害怕不敢詳述。X稱,不記得後來發生什麼事,只記得她離開被告寓所後,乘的士離開,在的士上電致朋友Y哭訴,最後回到屯門家中。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13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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