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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3日 19:21 最後更新:19:27

我是早出晚歸的一族,有時早上7時許離家上班,會遇上60多歲的清潔女工,我會和她打招呼,有時晚上10時許、11時回家,又會遇見她。久而久之,有時會互相問候一下,閒談幾句。

我問她工作時間為什麼這麼長,她說她做兩更,由清晨開始,工作至晚上11時,一更的月薪1萬元,做兩更就有兩萬元。她輕歎道,我家住在附近的劏房,和丈夫女兒一家三口,住在不足100呎的房間,回家也是對著四面牆,女兒已二十歲了,還要和爸媽睡在同一張床上。不如多做一更,多賺點錢,不用一家人擠在家裡。

聽了這個故事,我感到有點唏噓。小朋友在這種環境長大,也很難好好學習。跨代貧窮,由此產生。

特首李家超上台之後,成立了四個工作小組,銳意要解決香港土地、房屋、扶貧和環境清潔問題。其中的「弱勢社群學生擺脫跨代貧窮小組」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帶領,提出「共創明Teen」計劃。首批名額2000個,對象是住在劏房的初中生,以每個學生配對一個導師的方式協助學員開闊眼界,建立正向人生觀、定立人生目標,力爭上游。

此計劃性質類似「師友計劃」,參與計劃的「導師」都是在職的21歲以上人士,來自不同的界別。計劃要求導師每個月見學員一次,分享人生經驗,會帶學員到導師工作的地方見識,也會幫助學員建立正確的理財觀念。政府會夥拍商界,提供每個學員1萬元的資助,分兩期發放。

政府計劃10月開始正式招募學員,如報名人數太多,會優先取錄中三學生。這個計劃提出之後,社會的反應基本上正面。對計劃有意見的主要有兩點:一個是2000個名額太少。的而且確,香港有20萬人住在劏房,雖然沒有數字統計當中有多少中學生,但估計數以萬計。計劃只涉及2000個學員,時間只有一年,難以全面解決劏房戶跨代貧窮的問題。

另一個意見是計畫的覆蓋範圍有限。一個基層學童遇到的學習問題,從居住環境、家庭的資源到父母的教育能力,都有明顯的缺陷。中產或者富有家庭,由於居住環境較好,子女有獨立房間,學習條件較佳,若子女按政府分配的學位不理想,又可以將子女送入直資或國際學校,接受優質教育,也可以送到海外升學,補底的途徑很多。而「共創明Teen」計劃能做到的事情始終有限。

我覺得這兩種意見都有理據,但也了解政府面對的局限。政府不想提出太宏偉的目標,擔心以特區政府的現狀,說了也做不到,倒不如先提出務實一點的計劃,先行先試。政府也會邀請大學評估,觀察參與「計劃」的學員的變化。

若不把「計劃」視為一種改變世界的鴻圖大計,而將之看成一種慈善公益工作。大家都知道,做善事也不能夠改變世界,但我們還要去做,是抱著「幫得一人是一人」的心理。始終可以幫助到一部分人,又何樂而不為呢?

關鍵還是這個「共創明Teen」計劃,即使範圍有限,還是希望能夠高效執行,將計劃搞好,真的能夠幫到2000個參與的學童。計劃未必能夠令到所有學員都能夠出人頭地,但至少能夠令到他們有開闊眼界的機會,至於是否能夠把握,就要看個人的努力了。

回頭講清潔女工朋友的故事,她告訴我,等了十年,她終於可以上樓了。搬到公屋,居住環境大幅改善,她開心了很多。可惜的是丈夫因為長年累月操勞工作,已經變成長期病患者,只能在家休養。

這個故事總算有一個比較快樂的結局。若政府做每件事都能多行一步,做快一些,幫多一個市民,也是好事。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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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大拼圖砌出了八、九成

 

壹傳媒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及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當中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案件在8月22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時,透露6名《蘋果日報》高層認罪。

案中認罪的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前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和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

換言之,仍然在港的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全部認罪,加上另外兩名涉案人士李宇軒及陳梓華早前已認罪,仍然不認罪只餘案中主犯黎智英和集團旗下3間公司。

黎智英案的情況和「35+初選案」有點類似,都是案中大量被告宣告認罪,同意了控方提出的主要案情。這種形勢發展,對不認罪的被告相當不利。

有人話只是部份人認了罪,其他不認罪的人照樣打官司,法官仍然要獨立審理其他被告的案件,甲認罪不等如乙有罪。

這種講法把檢控過程抽象化,但現實上不完全是這樣。

在刑事案中,控方要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被告的犯罪行為(actus reus)和犯罪意圖(mens rea)。控方要把涉案所有事實找出來,等如要砌出一幅巨大而完整的圖畫,然後證明被告和圖畫中每一關鍵環節的關係,藉此證明被告有從事那些犯罪行為,而且有相關的犯罪意圖。

案件越複雜,這幅拼圖就越大,越難證明。

試想兩種情況: 1. 所有涉案被告全部不認罪,全部保持緘默,一句說話也不講。調查人員就要從如山的證物中,自己拼出一幅大圖畫,其難度可想而知。2. 涉案被告提出假證供,一時話記不起,一時又講大話,例如兇徒斬人後把刀丟在城門河,但故意說丟在梧桐河,警方勞師動眾派蛙人去梧桐河找兇器,但半把刀也找不到,整個證據鏈條就建立不起來。

相反地,如何大量涉案者認罪,他們把自己所知所為和盤托出,例如誰人在何時何日叫他做了什麼。當所有認罪者都講出他們所知的那部份事實,就可以拼出一幅大圖畫,即使還缺了幾塊拼圖,但主要輪廓已全部出來了。這樣就大大減少了控方舉證的難度。

黎智英案的第一個突破,是李宇軒、陳梓華承認《港區國安法》之下的串謀勾結外國罪。29歲律師男助理陳梓華涉協助12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潛逃台灣,結果在內地水域被捕。李宇軒被解送回港後,和陳梓華認罪。

控方案情稱, 2019年6至8月,黎智英及Mark Simon被指透過陳梓華,指示李宇軒與他人作3次國際政治宣傳及眾籌,籌得約3760萬元。李宇軒等與黎智英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及請求外國機構制裁香港特區或中國。

黎智英案的第二個突破,是今次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前高層認罪。

大量涉案者認罪,一幅大拼圖已砌出了八、九成。餘下不認罪的被告,想成功抗辯的難度,就大大增加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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