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口仔與大口仔
食環署星期一開始在各區更換800個垃圾桶,這些新垃圾桶俗稱「 細口仔」,投入口比現有的垃圾桶細很多。新垃圾桶一出, 大件的垃圾便很難放入桶內,連兩個飯盒大的垃圾也放不入。 垃圾體積太大,放不入垃圾桶時,市民的「應變方法」 就是把垃圾棄置在垃圾桶旁邊。污染環境,有礙衛生。
整件事看來相當低能,縮細垃圾桶投入口,希望市民減少丟垃圾, 頗有「斬腳趾避沙蟲」的味道。
不過,當你知道了政府整個設計的構想, 就知道事情不是表面上看得那麼「戇居」。 由於本港的垃圾堆填區行將爆滿,興建垃圾焚化爐計畫亦易觸礁, 政府希望從源頭減廢,積極佈置垃圾徵費計劃,估計最快可於201 8年實施。在實施垃圾徵費之前,先要減少垃圾桶的數量。 現時香港大約有4萬個垃圾桶,估計未來會逐步減少。 而縮細垃圾桶的投入口,其實是這一系列政策的第一步, 目的是希望扔垃圾變得不方便,令到市民增強減廢的意識。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話,縮小垃圾桶投入口, 是要配合環境局的政策,將來會對固體家居垃圾進行收費, 令市民清楚垃圾桶不是用以收集家居固體垃圾。當你聽完全局部署, 便會覺得比較合理,但單看將垃圾桶變成「細口仔」, 便會覺得相當無聊。問題是政府收細垃圾桶投入口的背後原因, 可以說是零宣傳、無配套,令到公眾對政府的政策一頭霧水。
追本溯源,就要睇睇垃圾徵費計劃,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曾聲稱有60 %市民支持垃圾徵費,主流是支持垃圾按量收費。 現時台北以及首爾都是按量徵費, 當地人需要購買專用垃圾袋裝載垃圾,使用非專用垃圾袋拋棄垃圾, 即屬違法。而香港環保團體估計,未來每個垃圾袋徵費1.5元, 以每個家庭每日拋棄一袋垃圾計,每月垃圾費大約45港元。
外國實施源頭減廢,有不同做法,一種是垃圾徵費, 另一種是倒過頭來進行獎勵獎勵,或者兩種制度的混合。台北自20 00年實施按量徵費之後,馬上令垃圾是減少43%, 可見垃圾徵費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要公眾承受付費之痛。 在實施垃圾徵費的城市,政府都會大量減少公眾垃圾桶, 你去台北或者東京旅遊,都會發展很難找到垃圾桶丟垃圾, 原因是政府怕當地人將家居垃圾拿到公眾垃圾桶丟棄, 所以大減垃圾桶數目。
英國曾經提出徵費方法,最後沒有實行,改用獎勵的方法, 鼓勵市民把廢物回收,回收時實行計分制, 市民可以按交到回收站的垃圾重量儲分,憑積分到指定商鋪, 可以獲得消費折扣。
日本島根縣則採用混合模式,當地政府每年向市民免費派發100個 專用垃圾袋,如果不夠用,可以購買,但用不完的話, 垃圾袋賣回予政府,即是說,非常節約、極少拋垃圾的市民有錢賺。 計劃實施一年以後,當地垃圾量減少了27%。
香港地少人多,產生的廢物越來越多,實施源頭減廢是必要之惡。 但究竟是按量徵費,抑或有獎有罰,有可商榷的地方。 垃圾徵費措施尚未實施,市民對計劃仍然是零了解, 台北實施垃圾徵費之前,便舉辦了340場說明會,推出大量宣傳, 教導市民減少製造垃圾。港府如果不吸收這些經驗教訓, 繼續像推出「細口仔」垃圾桶那樣胡亂上馬, 肯定會招來市民的臭罵,會覺得政府做事低能,不知所謂。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