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叫車應用程式Uber打入香港,惹起一場風波。最後政府高調拉人,聲言會提出檢控,的士業界叫好,的士乘客則大表不滿,說香港一成不變,的士服務幾十年如一日,沒有競爭,也沒有進步。
政府終於推出新猷,計劃批出三個「優質的士」專營權,每個專營權可以經營150至200部的士,即新增450至600部的士,加入市場競爭。此建議一出,的士牌價應聲回軟,的士業界大力批評政府政策「堅離地」,說現在經營環境差,是乘客不足,而不是的士不足。
隨著經濟環境惡化,的士經營情況確實是差了。除了朝早上班的繁忙時間,或者週五晚於中環、銅鑼灣、旺角這些旺區,市民會截不到車,其餘時間,都是的士搵客,多過人客等的士。
但問題來了,即使的士經營環境轉差,的士商還要申請加價,本欄早前已批評過這個狀況,說經濟差、乘客少,是應該減價而不是加價,但的士業界卻堅持要加價,這種做法激起公眾不滿,遲早逼令到政府採取行動。結果政府便推出「優質的士」計劃,引入競爭。
的士行業雖然不乏勤勤懇懇的司機,但也有少部分害群之馬,令到的士乘客有不少抱怨。綜合而言,對的士批評主要有幾大類。第一是部分司機拒載。在繁忙時間繁忙地區,例如週五晚的中環蘭桂坊,有很多的士司機揀客拒載的情況。另外的士司機喜歡長途客不喜歡短途客,遇到短途客「黑面」的情況,所在多有。
第二是的士牌價高企,令到行業大部份利益落到車主的口袋中,但他們卻不願意投資,大部分的士車齡都是十多年的舊車,相比東京、台北、北京等地,當地的的士新淨很多。
第三便是無論市淡市旺都申請加價的作風,只保護了的士牌擁有者的利益,甚至連司機的利益也不顧(因為淡市加價會令生意減少)。
政府提出新政策引入450至600部的士,相較於現有的15000部市區的士,其實只是一個小數目。優質的士收費會比普通的士高,一定程度替代了Uber的角色。政府在有規管的情況下,提供一些收費較高、服務好些的的士。而不會像Uber那樣,乘客可能不受保險保障。
的士業界質疑他們當年投牌要付牌費,而現時的新經營者卻不用付牌費,並不公平。新推出的優質的士經營期有4至6年時間限制,亦規定了要用4至6年以內的新車。這是一個短期經營的牌照,價值當然應該會遠比現時長期經營的士牌照低。
就牌價問題,政府可以有兩種做法。一種做法是要收取牌費,讓有意經營者競投;另一種做法是不收牌費,讓競投者在車資上反映出來。收牌費的車資高一些,而不收牌費的車資低一些。
雖然的士業界威脅會包圍政府總部或申請司法覆核,但政府求變心態,應該值得支持。政府打壓Uber,若之後又不作任何應變,市民對的士服務質素以及無休止加價的怨憤,最終還是會落到政府的頭上。如今推出優質的士,引入競爭,大方向值得支持。的士業界反對加入競爭,不應威脅包圍政府,而是提出行業革新的方式,尋求公眾支持。
盧永雄
細口仔與大口仔
食環署星期一開始在各區更換800個垃圾桶,這些新垃圾桶俗稱「 細口仔」,投入口比現有的垃圾桶細很多。新垃圾桶一出, 大件的垃圾便很難放入桶內,連兩個飯盒大的垃圾也放不入。 垃圾體積太大,放不入垃圾桶時,市民的「應變方法」 就是把垃圾棄置在垃圾桶旁邊。污染環境,有礙衛生。
整件事看來相當低能,縮細垃圾桶投入口,希望市民減少丟垃圾, 頗有「斬腳趾避沙蟲」的味道。
不過,當你知道了政府整個設計的構想, 就知道事情不是表面上看得那麼「戇居」。 由於本港的垃圾堆填區行將爆滿,興建垃圾焚化爐計畫亦易觸礁, 政府希望從源頭減廢,積極佈置垃圾徵費計劃,估計最快可於201 8年實施。在實施垃圾徵費之前,先要減少垃圾桶的數量。 現時香港大約有4萬個垃圾桶,估計未來會逐步減少。 而縮細垃圾桶的投入口,其實是這一系列政策的第一步, 目的是希望扔垃圾變得不方便,令到市民增強減廢的意識。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話,縮小垃圾桶投入口, 是要配合環境局的政策,將來會對固體家居垃圾進行收費, 令市民清楚垃圾桶不是用以收集家居固體垃圾。當你聽完全局部署, 便會覺得比較合理,但單看將垃圾桶變成「細口仔」, 便會覺得相當無聊。問題是政府收細垃圾桶投入口的背後原因, 可以說是零宣傳、無配套,令到公眾對政府的政策一頭霧水。
追本溯源,就要睇睇垃圾徵費計劃,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曾聲稱有60 %市民支持垃圾徵費,主流是支持垃圾按量收費。 現時台北以及首爾都是按量徵費, 當地人需要購買專用垃圾袋裝載垃圾,使用非專用垃圾袋拋棄垃圾, 即屬違法。而香港環保團體估計,未來每個垃圾袋徵費1.5元, 以每個家庭每日拋棄一袋垃圾計,每月垃圾費大約45港元。
外國實施源頭減廢,有不同做法,一種是垃圾徵費, 另一種是倒過頭來進行獎勵獎勵,或者兩種制度的混合。台北自20 00年實施按量徵費之後,馬上令垃圾是減少43%, 可見垃圾徵費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要公眾承受付費之痛。 在實施垃圾徵費的城市,政府都會大量減少公眾垃圾桶, 你去台北或者東京旅遊,都會發展很難找到垃圾桶丟垃圾, 原因是政府怕當地人將家居垃圾拿到公眾垃圾桶丟棄, 所以大減垃圾桶數目。
英國曾經提出徵費方法,最後沒有實行,改用獎勵的方法, 鼓勵市民把廢物回收,回收時實行計分制, 市民可以按交到回收站的垃圾重量儲分,憑積分到指定商鋪, 可以獲得消費折扣。
日本島根縣則採用混合模式,當地政府每年向市民免費派發100個 專用垃圾袋,如果不夠用,可以購買,但用不完的話, 垃圾袋賣回予政府,即是說,非常節約、極少拋垃圾的市民有錢賺。 計劃實施一年以後,當地垃圾量減少了27%。
香港地少人多,產生的廢物越來越多,實施源頭減廢是必要之惡。 但究竟是按量徵費,抑或有獎有罰,有可商榷的地方。 垃圾徵費措施尚未實施,市民對計劃仍然是零了解, 台北實施垃圾徵費之前,便舉辦了340場說明會,推出大量宣傳, 教導市民減少製造垃圾。港府如果不吸收這些經驗教訓, 繼續像推出「細口仔」垃圾桶那樣胡亂上馬, 肯定會招來市民的臭罵,會覺得政府做事低能,不知所謂。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