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從一個氣球看穿美國戲劇式政治

博客文章

從一個氣球看穿美國戲劇式政治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從一個氣球看穿美國戲劇式政治

2023年02月08日 19:23 最後更新:19:59

中國一個民用氣球飄到美國上空,美國在氣球漂離美國陸地後,用最高規格招呼,出動F22戰機,發射導彈將之擊落,這的確是一個「識就笑死,唔識就嚇死」的操作。

事件首先引起一個疑惑,美國號稱世界第一軍事強國,對付一個在空中慢慢飄盪的氣球,是否為了增加事件的戲劇性,才勞師動眾出動戰機導彈,將一個沒有防衛力的氣球擊毀?

要理解美國這次操作,不單止要看睇氣球,而是要抱著觀賞美劇的心態,將整場戲由頭開始看。整件事由1月上旬開始,美國自家放出消息,說美國國務卿布林肯會在2月5日至6日訪華。美國國務卿訪華是去年11月中美兩國元首雙邊會晤定出的安排,而具體日子沒有確定,理論上應該是雙方商議好之後才公佈。美國事前自行放風,就有一個自定死線的味道。

為什麼要定「死線」?是想逼中方就範。美國國務卿訪華,無論中美雙方,都不希望這樣一個重要的訪問,大家空手而回。所以重要的事項,不會等美方訪華的時候才討論,而是在會面前派出有相關部門的談判人員,先進行密集談判,務求在雙方關注的議題上面,能夠達成一些協議。

不過,就在1月13日,美國首先派出尼米茲號戰鬥群進入南海,這是「騷肌肉」的行為。美國接住又拉攏日本和荷蘭,限制向中國輸出高端芯片生產設備,她們號稱已達成協議,但協議內容秘而不宣。其後,美國媒體發放各種各樣美國政府傳出的消息,例如會全面禁止美國供應商向華為提供設備和零部件等等。美國雖然搞這些威懾手段,但中國卻不為所動。美國於2月1日派國防部長奧斯汀出訪菲律賓,隨後公佈將會在菲律賓增設四個軍事基地。

美國這一連串的操作,可以稱為「自製危機」,向中國極限施壓。而那個隨風飄蕩的中國「流浪氣球」,其實早於1月28日已被美國發現,但當時沒向外公佈,到2月3日傳出消息,布林肯推遲去中國訪問。簡單的推論是,中國不吃美國的一套,沒有在美國的施壓下讓步,美國得不到她想要的東西。同樣地,美國也沒有向中國讓步,中國亦得不到想要的東西。大家拉倒,布林肯這個2月5日訪華行程就這樣泡了湯。

可以想象,由美國總統拜登為首的白宮「群英」,齊集白宮內抓破腦袋,要為自己找一個下台階。「布林肯會在2月5日訪華」的消息是美國自己放出來的,如今訪華不成,美國有點丟臉,就要為布林肯延遲訪華找個藉口,左思右想,最後就祭出中國這個「流浪氣球」,接著就大張旗鼓,高調宣稱這個氣球「危及」美國國家安全,令到布林肯要推遲訪華行程。

為了要顯示這個「氣球」事關重要,就要出動F22戰機在空中發射導彈,隆而重之將之擊落,還是

拍片宣示全世界,作為美國這套自導自演的鬧劇的最佳結局。

美國大部份民眾的思想都比較簡單,在傳媒的洗腦下,見到美軍戰機成功擊落中國氣球,都覺得開心愉快,就忘記了「布林肯2月5日訪華不成功」的丟臉事件。也沒有注意到,中美各自用衞星長期監察對方的軍事設施,一個氣球真是那麼大件事?

美國將一個小問題搞得如此煞有介事,中國也不得不以高規格回應,在美國擊毀氣球之後,中國於2月7日派中國駐美國大使館臨時代辦徐學淵向美國提出嚴正交涉,指美國武力襲擊中國民用氣球,頓促美方不要採取進一步可能導致事態升級和複雜化的行動。

美國玩完這一波的「騷操作」,白宮又恢復正常的口徑,說布林肯尋事重新安排訪華。

如果這個中國氣球是如此嚴重的「入侵」的事件,破壞中美關係,布林肯應該取消訪華行程才對,為什麼又要尋求在適當時候再訪華呢?美國這次的「布林肯訪華鬧劇」,情節比較單薄,主觀味道很強,邏輯漏洞又極多。不過,由於有射氣球畫面的戲劇效果,加上白宮群英的演技,容易激起低智能觀眾的情緒反應,就此矇混過關。

不過,中美關係如果想穩定前行,需要雙方互諒互讓,在重大問題上,各自作出妥協。像美國這樣,動不動使出極限施壓的手段,逼中國全盤接受美國的要求,根本是痴心妄想,不會成為事實。若美國按這個路徑去和中國談判,不會談出什麼的好結果。

盧永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國安首惡定罪  法治得以伸張

 

「公義不但要能實現,而且要以人們能看見的方式實現」(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這句法治名句源於英國首席大法官休爾特勳爵(Lord Chief Justice Hewart , R v Sussex Justices Ex parte Macarthy),實踐法治要看得見,睇得到。香港法院審訊黎智英案,正好體現了這個「看得見的法治原則」。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經歷156日審訊,案件今日(12月15日)宣判,3名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一致裁定,主腦黎智英3項控罪包括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罪」罪成,另外兩項《香港國安法》之下「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均罪成。這是香港首宗被定罪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件。

法庭要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黎智英進行煽動,以及勾結外國勢力;而《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生效,禁止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由於法律不能溯及生效前的行為,故要證明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有勾結外國勢力,才能入罪。

主審法官判詞顯示黎智英罪成有兩個關鍵要點:

1.     黎智英證供不可信。

判詞指法庭認為黎智英「作證時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和不足為信。法庭拒絕接納他的證供。」可見法庭認定黎智英是一個「大話證人」。

至於案中的主要控方證人是6名從犯證人,當中4人(即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於相關時間是《蘋果日報》的高層。他們各自供述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以至於當時負責《蘋果日報》社論及論壇版的主管楊清奇稱他們只有「鳥籠」自主。楊清奇表示自己在撰寫社論及為論壇版選稿時,會以黎智英的觀點和立場作為指引。幾位證人亦提到,黎智英在飯盒會上將自己的政治觀點告知《蘋果日報》的高層。這有助法庭判定黎智英不是一個尊重新聞自主的傳媒人,而是一個操控輿論機器的煽動者。

其餘兩名從犯證人為陳梓華和李宇軒。陳梓華供述在2019年,他嘗試協助李宇軒為「G20」團隊的國際文宣活動尋求經濟援助,以呼籲外國向中國及香港特區施加政治壓力。

判詞指「每一名控方證人均被深入盤問,但這無損他們任何一位的可信性,法庭裁定他們都是誠實可靠的證人。」法庭認定6人是「誠實證人」,故相信他們描述的案發經過。 

2.     《國安法》生效後繼續犯案。

法庭裁定「案中有大量的證據顯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繼續表達其反中國的立場,進行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活動。但他這樣做時就採用了一個較為間接和隱晦的策略,收斂了自己的激烈言辭。這點可從《蘋果日報》的社論、論壇、他自己的文章、帖文和節目中看見。

法庭基於案中的證據,裁定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請求外國(特別是美國)實施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的活動,在《國安法》實施後並沒有停止。即使他的請求變得含蓄和隱晦,但是他進行其活動的意圖依然如故,故裁定他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名成立。

如今黎智英案初步審結,法庭將考慮各被告的求情後,稍後才會判刑。按《香港國安法》第29條,觸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後回看,事發後陳梓華和李宇軒意圖逃往外地,被截獲遣送回港後,願意出任從犯證人,而《蘋果日報》4名高層亦願意出任從犯證人,是案件偵查的關鍵轉折點。由於黎智英策劃的勾結外國勢力活動秘密進行,控方本來不易搜證,但有從犯證人指出事件真相,就有助建立完整的證據鏈條,對起訴有很大幫助。

從黎智英整個審訴和判決可見,香港法庭審理黎智英案,並不是速審速判,而是經歷156日審訊,讓控辯雙方證人詳細作供,各自被仔細盤問,誰講真話,誰說大話,公眾一目了然。法庭採用「看得見的法治原則」,既保障了被告的權利,也進行了公正的審訊,最後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黎智英罪名成立,彰顯了香港的法治。

反觀美西方,卻不斷干預香港的審訊。在黎智英案開審前夕,已有美國國會議員提出議案,要求白宮制裁多位特區政府官員、檢控官和法官,意圖恐嚇法官。在案件審訊期間,有美國國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議員,持續就黎智英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就黎的羈押安排,作出偏離事實的評論,訛稱黎智英受到虐待,干預香港司法。到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近日發表「2025年報告」提及黎智英案件,亦肆意抹黑香港特區的依法執法、檢控和司法機關,向司法機構作最後施壓。

這件案件的焦點是黎智英勾結美國等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美國議員和政客就是勾結黎智英的當事人,他們惡意評論事件,妨礙香港司法公正的意圖太明顯了。

美西方對本國危害國安的案件從嚴處理。看當日美國法庭對2021年國會山騷亂案參與者、右翼組織驕傲男孩負責人塔里奧判處22年徒刑,就知道他們對煽動暴亂份子毫不手軟。但他們卻對香港類似事件說三道四,其雙重標準,令人厭惡。

香港法庭判定黎智英有罪,聞者足誡,法庭判決警告反動份子,勾結外國勢力,出賣國家,不會有好下場。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