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白鴨」是什麼?有一首詩就叫《宰白鴨》,其作者郭光啟寫道:「宰白鴨,鴨何辜?青天在前不敢呼。得錢賣命代人死,妄冀剖腹可藏珠。」這是盛行於清朝的惡劣風氣,當時,地方官員互相包庇,即使皇帝下令徹查,也難以徹底根除。
「宰白鴨」屢禁不止,昏官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參與其中。即使清官了解內情,遇到這樣的冤案也無能為力。因此,「宰白鴨」中的受害者往往在死後才等得到公正的裁決,或者永遠背負著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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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白鴨,鴨何辜
「宰白鴨」通俗來說是指真凶買人頂罪的行為。在光緒年間,發生了一起著名的「王樹汶案」,其受害者就像待宰的白鴨一樣,毫無反抗之力,只能任人宰殺。
這起案件起因是一名退休官員被強盜搶劫。他吞不下這口惡氣,於是怒氣衝衝地去官府報案。在當時,河南盜賊猖獗,搶劫案時有發生。但大多數受害者要麼因為害怕報復而忍氣吞聲,要麼因為官員對此類案件視而不見而無從討回公道,或者官員收受賄賂草草結案。但由於這位報案人身份特殊,當地官員不敢怠慢,當即下令搜捕盜賊,隨後就發生了一連串的事件。
確定案發地點後,官府其實很容易查出真凶。然而,這個盜賊的身份並不尋常,案件還涉及到官匪勾結的問題,因此案子一直拖延未決。直到報案人親自打聽到匪首的名字,點名要求官府抓捕,官府才被迫采取行動。
原來這個強盜叫胡體安,除了身為強盜,他還是鎮平縣的捕快。因此,他手下有一些依靠他庇護的小弟。那天就是他指使小弟去搶了報案人。
胡體安白天以官方身份出現,耀武揚武,而夜晚則化身為強盜四處搶劫。事後,他利用自己的權力掩蓋實情,如果必須要交代,就花錢買個窮人來承擔罪責。他靠著雙重身份收斂財富,一直逍遙法外,這讓他越來越膽大,直到他盯上了這次的報案人。
有一天,胡體安聽說來了一隻身有萬貫家財的肥羊,他的眼中頓時放出了貪婪的光芒,整個頭腦都被白花花的銀子所占據。胡體安怕這只肥羊被別人捷足先登,於是匆忙制定了搶劫計劃,甚至沒有多加了解這個人的身份。
值得一提的是,胡體安多年的捕快經驗並沒有白費,這次搶劫他既沒有殺人也沒有傷人,按照常理來說,這並不會構成死刑罪名。因此,胡體安拿著搶來的銀子去瀟灑,自以為可以逍遙法外,最多花錢平息事端,然後繼續作惡。
但當他知道報案人是一名退休官員時,他幾乎嚇癱了。因為這次搶劫影響太過惡劣,熟知律法的他清楚自己逃不過死刑的制裁。恐慌過後,胡體安又想故技重施,可這得罪的是退休官員,有幾個人願意做這個替罪羊呢?除非是沒什麼見識,又容易被唬住的無知少年。
恰好胡體安家中有個才十五歲的僕人,名叫王樹汶。他沒有什麼見識,也沒有背景和關系,是再好不過的替罪羊。胡體安尋到一線生機,然後重金賄賂前來抓捕自己的官差,串通一氣騙過了王樹汶,信誓旦旦地保證他只需要坐幾年牢就可以了。
當胡體安發現王樹汶不太願意時,他又許諾給他好處,又威脅說如果他不從的話,就會當場取走他的性命。這嚇壞了王樹汶,讓他不敢反抗。
王樹汶入獄後,認為塵埃落定的官吏才告訴他死刑的事實。這個消息猶如晴天霹靂,即使是最膽怯的人在面臨死亡時也會激發求生欲望。因此,王樹汶當即改口,聲稱自己是替罪羊。可無論他怎麼喊冤,急於結案的縣令都一口咬定他是真凶,動用酷刑將他屈打成招。上級官員也樂於早些結束案子,都沒有多加審查,即使明擺著王樹汶與三十歲左右的胡體安,在身材與年紀上都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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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覺沒了生路的王樹汶,泄憤一般徒勞地大喊冤枉,一直到上了去刑場的囚車,也高聲喊冤,而恰好是這一舉動讓事情有了轉機。
王樹汶大聲自稱清白,控訴自己受到的不公待遇。圍觀的百姓聽後紛紛議論紛紛。雖然他們沒有斷案的本事,但卻不是瞎子,眼前的少年瘦弱無力,與身強力壯的盜賊根本扯不上關系。監獄官不敢無視輿論將他處決,於是立即上報河南巡撫,王樹汶得以暫時保住性命。
他幸運地等到了案件重審的好消息,但與這個案件有關聯的官員怕丟了烏紗帽,紛紛想要將他推上死刑台,不斷向他潑髒水。如果沒有一位要將此案件徹查到底的官員保護他,他恐怕早就被殺人滅口了。
原本不難翻案的冤案,因為一眾官員的互相包庇,竟然審了五年。等到王樹汶出獄,他已經成為了一個二十歲的小伙子。至於罪犯胡體安,他早就改名換姓去了其他地方逍遙自在,從未受到應有的懲罰。而「王樹汶案」只是「宰白鴨」中的一個典型例子,有些「白鴨」的冤案,其中甚至包括至親之人的參與。
賣子求財
清朝陳其元所著的《庸閑齋筆記》中,也有有關「宰白鴨」的記載:「富戶殺人,花大價錢給窮人,代之抵死,雖有廉明之官,無不受其蒙蔽,被稱為『宰白鴨』。」
書中還有一個關於「宰白鴨」的故事,負責審案的官員並非昏庸之人,他清楚知道「白鴨」的冤情,但最終還是判了他死刑。這個官員不是別人,正是作者的父親陳鰲。
陳鰲曾經處理過一起致人死亡的鬥毆案,死者身上有十多處傷口,很明顯是被多人毆打致死。陳鰲開始調查凶手,但突然有人自首了。自首的是一個面黃肌瘦的十六歲少年,一看就不是死者的對手。即使他參與了鬥毆,最多也只是從犯。
陳鰲按流程叫他陳述犯罪事實,他說得與初審的口供一字不差,那樣子不像一個罪犯在自述,更像是在背誦提前備好的說辭。陳鰲心中明了,這少年是替人頂罪來了,真凶另有其人。可他再三審問,這名少年仍然堅稱自己就是凶手。陳鰲別無他法,只能先將他視為凶手收押候審。
實際上,如果陳鰲愚蠢一些,順著真凶的意願將少年處決,他即可功成名就,也沒有後顧之憂。但陳鰲不是那種能夠草率決斷,還能心安理得接受褒獎的昏庸之人,他的良心不允許他草率結案。要想拯救這個少年,除了抓住真凶,唯一的辦法就是讓他自己翻供。
陳鰲來到關押少年的牢房前,看到他蜷縮在牢房一角,明白他仍然害怕死刑,不是完全沒有求生的想法。陳鰲下定決心要救他一命,向他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跑了多次才讓少年松口,親口承認自己是替罪羊。
然而,陳鰲未能問出他替誰頂罪,但這並不奇怪。少年可能是害怕被報復,所以不敢說出真相;也可能是他真的不知道是誰要買他的命,畢竟凶手不一定會親自出面,而是委托能夠完成這件事的人。
少年翻供後,這案子被駁回重審,如無意外應該被無罪釋放。陳鰲自認做了一件好事,可沒想到他再次見到了他。此時的少年與之前有所不同,他已經變得麻木,眼中已經失去了求生的意志。陳鰲感到十分不解,問他為什麼再次翻供,少年聲淚俱下,向他傾訴了自己的遭遇。
他在牢裡苦熬時,他的父母曾來探監,他們見他平安,卻沒有一絲驚喜的樣子,反而像見了仇人一樣,對他破口大罵道:「賣你的錢已用盡,你卻翻供,你要害父母嗎?如果你出獄,弄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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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縣裡被收買的官員私下裡動用酷刑逼迫他承認自己是真凶,這讓少年身心遭受了雙重打擊。他想,連父母都恨不得他早日被處決,為什麼還要忍受這種生不如死的折磨呢?他認為認罪可以少受些罰,這樣他就能得到解脫,也能順著父母的意願,盡到最後的孝道。
陳鰲這才知道,少年並不是自願成為「白鴨」,而是被父母賣給了真凶抵命。陳鰲對他所遭受的不幸深感痛心,他無法想像世上竟然有如此狠心的父母,他們親手將自己的孩子推向火坑,用賣命的錢來換取自己的生命。他的父母可能是最不希望他活下去的人。
這一次,少年下定決心要頂罪,無論陳鰲怎麼勸說,他都不願意翻供,即使陳鰲已經清楚他是無辜的。陳鰲只能忍痛判他死刑。那把斬下的不僅是少年的頭顱,更是陳鰲的仁義之心。完成這個案子後,陳鰲對於朝廷的腐敗感到失望,因為他為自己無法還受害者一個清白而感到慚愧和無力。他甚至脫下了自己的官服,自請辭官。
難道是因為皇帝對「宰白鴨」毫不知情,才導致「宰白鴨」冤案頻發嗎?當然不是。實際上,曾經有官員因為「宰白鴨」而被皇帝殺雞儆猴。皇帝也下令徹查這類事件,但效果微乎其微。
興起根源
早在乾隆在位時,他就曾將一個造成冤案的官員怒降三級,希望其他官員引以為戒。可到了道光繼位後,「宰白鴨」的風氣依舊盛行。
據記載,道光二年,僅在一個潮州府就查出了三十七起「宰白鴨」案。例如「王樹汶案」,這個案件在結案前就已成為全國著名案件,道光皇帝曾因此大發雷霆。然而,風聲過後,一切又故態復萌,地方官員只會更緊密地掩蓋消息。
實際上,「宰白鴨」並不是清朝獨有的現像。它之所以在清朝興起,是因為時代背景和法律漏洞為其提供了生存空間。在乾隆之後,「宰白鴨」逐漸發展到巔峰,也就是在實施閉關鎖國政策後。
閉關鎖國給清朝帶來的弊大於利,不僅阻礙了經濟發展,還加速了清朝制度的崩潰。長期與外界隔絕,使得清廷失去了活力,取而代之的是沉悶和腐敗,這些逐漸吞噬著清廷。
歷朝歷代都無法完全杜絕腐敗之風,也難以實現無一冤案的目標,但通常都存在著一股與之對抗的清正之風。這兩股力量有時是勢均力敵,而有時則是你壓我一頭,我勝你一招。
然而,到了晚清時期,清官可遇不可求,更多的是那些無所作為的昏官。此外,地方與中央之間也出現了對抗現像,強龍難壓地頭蛇。地方政府有意掩蓋的事情,中央也無法獲知。這導致地方百姓要將真實心聲傳達給中央,變得比登天還難,只能任由地方政府愚弄。
地方豪紳利用金錢打通關系,只要不得罪那些得罪不起的人,只需要往官府送錢,一切都可以擺平。即使是犯了死罪,他們只需要去貧民家裡挑選一個極度缺錢的人,再給官員送上厚禮,真凶就可以逍遙法外,砍刀也無法落到他頭上。
一些貧窮到揭不開鍋的人,為了不讓家人餓死,甚至願意成為替死鬼。只要他們咬定自己是凶手,就可以成功替換真凶,這體現了清朝法規制度的一大漏洞。
與現代注重證據不同,清朝的辦案方式是:「一經認實,即為了事。究竟所供者是否可信,無暇問亦不願問也。」 即使疑犯明顯與被描繪的真凶形像不符,官員也可以僅憑口供定罪。
這個漏洞無疑給「宰白鴨」大開了方便之門,真凶甚至不需要費心偽造證據,只需讓替死鬼背熟供詞,自己就能安枕無憂。替死鬼一家都寄希望於這種賣命錢救命的手段,更何況答應這種事情的家庭絕不會事後去鬧事,而是繼續沉默,生怕這筆錢會引起買主的注意,從而惹上更多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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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陳鰲這樣的清官,盡管心中明白實情,但疑犯和口供卻擺在眼前。他們所能做的只是配合真凶,將自己手中的筆變成屠刀,將自己一心想保護的無辜之人推向死亡。
久而久之,地方上形成了惡劣的風氣,官商勾結和官匪勾結成為常態,官員之間的相互包庇問題也日益嚴重。百姓有冤無門,漸漸地也變得麻木了。中央所看到的都是被地方粉飾過的景像。殊不知,那些讓百姓安居樂業的地方,實際上早已被昏官們攪得烏煙瘴氣。
像王樹汶這樣的「白鴨」,他們能夠死裡逃生並最終等到公道的人屈指可數。相反,像那個少年一樣含冤而死的人則是占據絕大多數。直到清朝滅亡,隨著地頭蛇的消失,「宰白鴨」的風氣才逐漸消失。
雖然這已經成為了過去,但這並不意味著它應該被遺忘。仍然有許多未昭雪的冤案,還有許多「白鴨」無法得到伸張正義。他們的悲慘遭遇應該成為後人的警醒,相信沒有人會希望悲劇重演,願意自己被迫成為「白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