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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反華疲倦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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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反華疲倦症」

2023年08月28日 19:11 最後更新:19:28

自2017年特朗普出任美國總統之後,美西方進入一個反華模式,如今玩了6年,出現一點金屬疲勞。

近日西方政客密集訪華,例如美國商務部長雷蒙多就在周日開始訪問北京。美國雖然是反華的領頭人,其實一早恢復和中國的接觸,除了中美元首早已於去年面對面舉行峰會之外,美國氣候大使克里、美國財長耶倫、美國國務卿布林肯,今年亦已訪華。中美可說已回復高層接觸。

而加拿大環境與氣候變化部部長吉爾博上周六(8月26日)前往北京,參加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2023年會。這是至2019年以來,加拿大首次有部長訪華。路透社認為,儘管中加之間關係緊張,但加拿大正尋求與中國在氣候問題上進行合作。

相比之下,英國將會恢復和北京進行的接觸,更去到比較硬核的問題,因為英國是派外相祁湛明訪華,他亦成為5年來首位訪問中國的英國外交大臣。上任訪華的英國外交大臣,已經是2018年的侯俊偉。中英關係已經凍結了5年多,現任英國首相辛偉誠去年10月上台後,國家主席習近平未曾與辛偉誠會面。

辛偉誠上任之初,對中國的態度有點不冷不熱,不過外相祁湛明就表現出對華較友善的態度。祁湛明今年4月於倫敦市長官邸發表演說時表示,「我們的任務是塑造未來事件的發展進程,而不是屈服於宿命論。我們必須面對一個無法逃避的現實,即沒有那個重大的全球問題,從氣候變化到疫情防控,從經濟動盪到行擴散,能夠在中國缺席的情況下得到解決。」

英國《泰晤士報》8月21日報道,英國外交部提醒政府官員不要使用「敵對國家」一詞,以免激怒中國。報道說,措辭的改變被認為是改善與中國外交關係的努力

中國把美國與歐洲區別對待。就美國而言,中國雖然明知美國朝野已經將敵視中國,視為共識,但仍然在可能範圍內保持高層接觸。

但對歐洲大國,中國就親疏有別。以歐洲三大國法國、德國、英國為例,法國總統馬克龍對中國態度友善,中國就對法國態度親切。德國聯合政府內對華態度不一,中國保持接觸,但並不親密。英國之前態度比較反華,中國對英國就愛理不理。關鍵是美國視英國為核心盟友,在多個反華聯盟上都靠英國出手,加上英國大量吸收香港移民,又經常在香港問題上面說三道四,更招中國之忌。

無論如何,英國祁湛明若能訪華,中英兩國關係就有初步解凍跡象。但英國內部反華情緒高漲,祁湛明左右做人難,所以不能對其首次中國訪問期望過高。

總的來說,美西方反華已經反了6年,未達到他們吹噓的壓制中國後果,反而令到自己好傷。如今全世界在疫情過後、美國利息高漲之時,各國皆蒙受經濟低迷的壓力。西方國家如能和中國改善關係,加強經濟合作,實際上是互惠互利的行為。所以出現一波解凍期,恢復接觸,有限度地加強經濟合作,也是合理發展。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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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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